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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YC/T 521-2014 (YC/T521-2014) | | 中文名称 | 雪茄烟名称编制规则 | | 英文名称 | Naming rule for cigars | | 行业 | 烟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8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60 | | 字数估计 | 6,641 | | 发布日期 | 12/24/2014 | | 实施日期 | 1/15/2015 | | 标准依据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批准发布烟草工业企业物流综合管理平台功能规范等25项烟草行业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及计量检定规程的通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批准发布烟草工业企业物流综合管理平台功能规范等25项烟草行业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及计量检定规程的通知;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3号(总第183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雪茄烟中文名称的编制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雪茄烟中文名称的编制。 |
YC/T 521-2014
Naming rule for cigars
ICS 65.160
X85
备案号:48463-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雪茄烟名称编制规则
2014-12-24发布
2015-01-15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烟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慧、刘砚婷、杨京生、曾代龙、蒋锦锋、夏永峰、周斌、马明、胡延奇、周德成、
陈燕。
雪茄烟名称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雪茄烟中文名称的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雪茄烟中文名称的编制。
2 雪茄烟名称
雪茄烟名称由品牌名称和特征名称组成,其表达方式应为“品牌名称(特征名称)”。
3 品牌名称
品牌名称应为该雪茄烟产品注册商标的名称。应使用规范中文表述,没有中文的,以其中文译名
为准。
4 特征名称
4.1 特征名称应为该雪茄烟产品固有的、明显区别于同品牌其他产品的特征表述。
4.2 应使用规范中文、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其组合;如需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应
使用半角字符。括号内应使用尽可能少的字符表述,长度不超过16个半角(或8个全角),括号应使用
半角字符。
4.3 应从“系列”“香味类型”“规格形状”“接嘴类型”“包装材质和形式”“盒装支数”和“其他”特征表述
中选择一项或多项依次组合表述并符合相应要求:
a) 系列应使用反映同品牌部分雪茄烟产品间关联性的词语表述。
b) 香味类型反映该雪茄烟产品特征香气、味道,应使用“原味”“咖啡”“薄荷”“蜂蜜”等词语表述,
不应在香味类型后使用“香”字。
c) 规格形状反映该雪茄烟产品烟支长度、周长和形状,应使用特定词语或“×号”表述,其中“×”
为阿拉伯数字。
d) 接嘴类型应使用“×嘴”表述,其中“×”为接嘴材质。
e) 包装材质和形式应使用“×管”“×盒”等表述,其中“×”为包装材质。
f) 盒装支数应使用“×支”表述,其中“×”为阿拉伯数字。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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