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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搜索结果: 'YS/T 221-2011'
| 标准编号 | YS/T 221-2011 (YS/T221-2011) | | 中文名称 | 金属铍珠 | | 英文名称 | Beryllium metal pebbles | | 行业 | 有色冶金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99 | | 字数估计 | 6,697 | | 发布日期 | 2011-12-20 | | 实施日期 | 2012-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YS/T 221-1994 | | 引用标准 | GJB 2513A-2008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43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铍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氟化铍镁热还原法制得的金属铍珠。 |
YS/T 221-2011
Beryllium metal pebbles
ICS 77.150.99
H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代替YS/T 221-1994
金 属 铍 珠
2011-12-2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YS/T 221-1994《金属铍珠》。
本标准与YS/T 221-1994《金属铍珠》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产品牌号Be-02、Be-01、Be-1分别改为Be-1、Be-2、Be-4;
---增加了一个产品牌号Be-3;
---Be-1中增加了对Co、B、Cd、Ag、Sm、Eu、Gd、Dy、Li的含量要求;
---Be-1中Si含量由0.006%改为0.01%;
---Be-2中Fe含量由0.105%改为0.10%;
---Be-2中“128Pa”、“67.3Pa”、“53Pa”分别改为“1.28毫靶”、“0.673毫靶”、“0.53毫靶”;
---Be-2和Be-1的杂质波动范围改为原标准的1/2;删除了“每次提供的产品允许1/3有铁、铬、
镍、锰、硼有超限波动”和“每次供货时作抽查分析,抽查量为供货量的1/3~1/4”;
---产品粒度要求由“不小于1mm”改为“不小于2mm”;
---检验规则中“收到产品之日起六个月内”改为“收到产品之日起90天内”;
---仲裁取样方法,由“每批按大、中、小颗粒取样”改为“均匀取样”;
---“每桶净重不大于10kg”改为“按批次用桶包装,每桶净重不大于30kg”。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平、李卫、李宇峰、刘柳辉、舒刚、董群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S/T 221-1994;
---GB n262-1986;
---YB855-1975。
金 属 铍 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铍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
(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氟化铍镁热还原法制得的金属铍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JB2513A-2008 铍化学分析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金属铍珠按化学成分分为四个牌号:Be-1、Be-2、Be-3、Be-4。
3.2 化学成分
3.2.1 金属铍珠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金属铍珠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 Be-1 Be-2 Be-3 Be-4
杂质
含量/%,
不大于
Fe 0.05 0.10 0.12 0.25
Al 0.02 0.15 0.20 0.25
Si 0.01 0.06 0.08 0.1
Cu 0.005 0.015 0.02 -
Pb 0.002 0.003 0.003 0.005
Zn 0.007 0.01 0.02 -
Ni 0.002 0.008 0.015 0.025
Cr 0.002 0.013 0.015 0.025
Mn 0.006 0.015 0.015 0.028
Co 0.0005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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