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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YS/T 452-2002 (YS/T452-2002) | | 中文名称 | 混合铅锌精矿 | | 英文名称 | Lead and zinc bulk concentrate | | 行业 | 有色冶金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D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3.060 | | 字数估计 | 6,628 | | 发布日期 | 2002-11-22 | | 实施日期 | 2003-01-01 | | 标准依据 | MIIT (2010) No. 77;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Bulletin 2013 No. 52 | | 发布机构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YS/T 452-2002
Lead and zinc bulk concentrate
书D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452-2002
混 合 铅 锌 精 矿
2002-11-22发布
2003-01-01实施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行业标准是首次制定,在没有相关国际或国外标准参照的情况下,本标准的杂质元素指标参照了
YS/T 319-1997《铅精矿》和YS/T 320-1997《锌精矿》。
本标准与YS/T 319-1997《铅精矿》和YS/T 320-1997《锌精矿》相比,主要有如下不同:
1.以Pb+Zn总含量作为混合铅锌精矿的主品位,并分别规定Pb、Zn的含量下限。
2.金不作为有价元素必须报出分析数据,而根据其含量由供需双方在订货合同中协商。
3.标准中Fe含量不按等级作规定,对上下限进行了规定:5%~14%;对杂质As、Cd作了更严格
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 钰、刘吴盛、谢雪飞、罗 升、刘 彻、李晓宁。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YS/T452-2002
混 合 铅 锌 精 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铅锌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硫化型矿经浮选而制得的混合铅锌精矿,也可适用其他方法选得的混合铅锌精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262 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YS/T 461 混合铅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YS/T 96 散装浮选铜精矿中金、银分析取制样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混合铅锌精矿按化学成分分为四个品级: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
3.2 化学成分
3.2.1 混合铅锌精矿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2 杂质的修约规则按GB 8170的规定进行。
3.2.3 同批混合铅锌精矿应混匀,Pb+Zn主品位差应不大于3%。
3.2.4 混合铅锌精矿的银为有价元素,应报出数据。金是否作为有价元素报出数据,应根据其含量由
供需双方协商。
表1 混合铅锌精矿的化学成分
品 级
主品位质量分数/% 不小于 杂质质量分数/% 不大于
Pb Zn Zn+Pb S Fe As Cu Cd SiO2
一级品 15 36 55
二级品 15 34 50
三级品 15 32 48
四级品 14 28 45
25~32 5~14
0.30 1.2 0.20 4.5
0.35 1.5 0.30 5.0
0.40 1.8 0.35 5.5
0.45 2.5 0.40 6.0
3.3 水分
混合铅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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