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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CNCA CURC-02-2019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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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 CURC-02-2019 英文版 689 CNCA CURC-02-2019 [PDF]天数 >=5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 - 车辆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CNCA CURC-02-2019 (CNCA-CURC-02-2019)
中文名称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 - 车辆
英文名称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the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the certifica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equipment products-urban rail transit-vehicles)
行业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中标分类 CNC
字数估计 30,374
发布日期 2019-04-30
实施日期 2019-04-30
标准依据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1号
发布机构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CNCA CURC-02-2019: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 - 车辆 CNCA CURC-02-2019 英文名称: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the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the certifica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equipment products-urban rail transit-vehicles)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NCA-CURC-02:2019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 车辆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产品认证,其中包括零部件:车辆、车体、转向架 总成、转向架构架、圆柱螺旋钢弹簧、金属橡胶弹簧(一系)、空气弹簧、轮对组成等产 品。本规则应与《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通用要求》结合使用。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其中对于车辆产品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设计鉴 定、产品抽样检验检测、运行考核;对于车体、转向架总成产品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设计 鉴定、产品抽样检验检测。本规则中的其他产品型式试验的内容为产品抽样检验检测。 3 认证单元划分及产品标准 1)按产品型式、用途等划分认证单元,具体认证单元划分和认证依据的产品标准详见 附件1。 2)同一 认证委托人,同一规格型号、不同地域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4 认证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证委托人应持有具有法人资格或同等资格的《营业执照》, 境外认证委托人应持有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注册证明,经营范围覆盖申请认 证的产品(简称“申证产品”,下同)。 2)管理体系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申证产品应具有合法技术来源。 4)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 申请文件 --同属一个认证单元的申证产品应提交产品认证申请书一份,其中: 产品类别:规则名称中的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认证单元名称; 规格型号:按企业实际产品型号+应提供的参数; 认证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文件编号及名称:按附件 1中的标准填写,可只写编号; 产品单元:按附件 1中的单元填写,可只写编号。 --并随附以下文件各一份: 1)《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调查表(至少包含详细生产场所、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 具和检测手段、工作时间、使用语言等)。 3)质量手册或等效文件(受控文本)及程序文件清单。 4)有关技术资料(申证产品的企业标准/产品技术条件,装配图/电气原理图,适用时 提供技术转让文件等)。 5)申请同一认证单元内各规格型号之间差异的技术说明。 6)申证产品技术来源合法性证明文件或申证产品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声明。 7)车辆、车体、转向架总成产品需进行设计鉴定时,应提供产品设计开发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使用说明书、设计计算书、图样目录等。 8)车辆产品初次申请认证时提交由轨道交通业主单位或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运行情 况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使用项目或场所、使用数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里程、时间、 产品使用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等。 9)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资料。 6 型式试验 6.1 设计鉴定要求 6.1.1 设计鉴定依据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 6.1.2 设计鉴定内容 对于需进行设计鉴定的产品,认证委托人初次申请认证时,应提交申证产品的设计图 纸及技术文件等资料,认证机构可采用计算、比对分析、试验、文件审查等方式,对相关 内容进行设计鉴定,以确定产品设计与所依据标准的符合性。 车辆产品设计鉴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体防护涂装、车辆雷击防护能力、车辆结构 及材料防火阻燃要求、联结装置符合性、辅助电源容量符合性。 车体产品设计鉴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体基本载荷及组合设置合理性、车体结构的 承载能力评价与车体应力计算。 转向架总成产品设计鉴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部件降噪措施、悬吊件的紧固防松 措施、预留安装位置的合理性、与车体间限位装置的合理性、落成要求、牵引装置强度符 合性。 6.2 产品抽样检验检测要求 6.2.1 检测依据 序号 产品名称 标准或技术规范文件编号及名称 1 车辆 GB/T 7928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2 车体 TB/T 1806 铁道客车车体静强度试验方法 3 转向架总成 CJ/T 365 地铁与轻轨车辆转向架技术条件 4 转向架构架 TB/T 2368 动力转向架构架强度试验方法 5 圆柱螺旋钢弹簧 TB/T 2211 机车车辆悬挂装置钢制螺旋弹簧 6 金属橡胶弹簧(一系) TB/T 2843 机车车辆用橡胶弹性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7 空气弹簧 TB/T 2841 铁道车辆空气弹簧 8 轮对组成 TB/T 1718.2 机车车辆轮对组装 第2部分:车辆 6.2.2 抽样方案 产品抽样方案见表 1。 6.2.3 抽样要求 6.2.3.1 抽样工作由认证机构或检测单位派人进行,须至少2名抽样人员。 6.2.3.2 在生产企业或用户处抽样。 6.2.3.3 样本应是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6.2.3.4 样品应按要求包装后由生产企业/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至抽样人员指定的检 测地点。 6.2.4 检测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测项目及检测类别划分,见附件4。 6.2.5 检测结果判定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各单元检测结果的判定,见表 2。 6.3 运行考核要求 车辆产品初次申请认证时,申证产品或同单元产品应具有国内轨道交通运行考核经历, 应持续运行考核不少于 5000 公里。运行考核前应由轨道交通业主单位或认证机构与认证 委托人确认《运行考核大纲》,运行考核时应见证考核过程,运行考核结束后出具符合本 规则第 5章第 8)条要求的运行考核证明文件。 7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补充要求 1)申证产品应持续符合认证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控制符合附 件 2的要求。 2)具备保证申证产品质量的过程能力,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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