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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DB/T 60-2015 (DB/T60-2015) | | 中文名称 | 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eismic station Seismic intensity rapid reporting and earthquake early warning station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15 | | 字数估计 | 16,155 | | 发布日期 | 2015-01-28 | | 实施日期 | 2015-03-01 | | 标准依据 | 中震法发[2015]9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国地震局 |
DB/T 60-2015: 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
DB/T 60-2015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eismic station Seismic intensity rapid reporting and earthquake early warning st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
DB/T 60—2015
地震台站建设规范
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
中国地震局 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建设中的台站选址、台址测试、台站通讯和防雷要求、观 测墩建设、观测井建设、观测室建设、
台站安全防护建设、设备配置,以及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省区级和市县级新建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改建和扩建的地震烈度 速报与预警台站宜参照使用。
其他领域振动速报和预警台站建设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台站选址
4.1 一般要求
4.1.1台站应具备不小于48 h的连续稳定供电能力。台站宜选择有连续稳定交流供电能力的地点, 当不具备交流供电条件或符合GB
50343-2012规定的多雷区和强雷区时,可选择便于太阳能供电的 地点。
4.1.2台站宜选择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地点。
4.2基准站
4.2. 1当观测环境地噪声水平满足4.2.7时,基准站宜建在地面上;当观测环境地噪声水平不满足4.2.7时,基准站应建在井下。
4. 2.2基准站应避开对观测有影响的发展规划区域。
4. 2.3基准站应避开陡坡、风口或河滩等地区。
4. 2. 4建在地面上的基准站应选在坚硬、完整、未风化的基岩岩体上。
4. 2. 5基准站观测场地对地质构造的要求应符合DB/T 16 — 2006中4.1的规定。
4. 2.6基准站避开各类干扰源的距离宜符合GB/T 19531. ]_ 2004第5章的规定。
4. 2. 7各类地区的基准站对观测环境地噪声水平的要求应符合GB/T 19531. 1 — 2004第4章的规定。
4. 2.8基准站应选择具备实时、连续和稳定通信条件的地点。
4.3基本站
4. 3.1基本站应建在地面上,宜建在土层上,也可建在基岩上。
4. 3. 2基本站的观测场地位置条件应符合DB/T 17 - 2006中4. 1.1的规定。
4. 3.3基本站应避开可能影响观测的振动源,如大型的马达、泵站、发电机、塔柱状结构、重型车 辆通路、大型管道、机场和铁路
等设施。基本站的地面脉动在1 Hz~20 Hz频带范围内的最大背景振 动加速度噪声均方根值应不大于0. 01 m/s² ,宜小于0.001 m/s²。
4. 3.4基本站应选择具备实时和连续通信条件的地点。
4.4 一般站
4. 4.1 一般站宜建在地面上。若一般站建在建筑物上,建筑物宜为二层或以下小型建筑且地基处无 1 m以上回填土。
4. 4. 2建在地面上的一般站的观测场地位置条件应符合DB/T 17 — 2006中4. 1.1的规定。
4. 4. 3当一般站用于地震预警时,地面脉动在1 Hz ~ 20 Hz频带范围内的最大背景振动加速度噪声均 方根值应不大于0. 01 m/s²,
宜小于0. 001 m/s²。
4. 4. 4当一般站仅用于地震烈度速报时,地面脉动在1 Hz ~ 20 Hz频带范围内的最大背景振动加速度 噪声均方根值应不大于
0.02 m/s²。
4. 4.5 一般站应选择具备实时通信条件的地点。
5台址测试
5.1建在地面上的基准站应进行观测环境地噪声的观测与计算。观测环境地噪声的观测与计算方法应 按GB/T 19531.1—2004附录A
的规定进行。
5.2建在井下的基准站应进行工程地质测试,工程地质测试应符合DB/T 17 — 2006中A.1的规定。
5.3基本站选址后,应进行地面脉动测试和工程地质测试。地面脉动测试应按附录A中给出的规定进行,工程地质测试应符合DB/T17-2006中A. 1的规定。
5.4建在地面上的一般站应进行地面脉动测试,宜进行工程地质测试。其他观测方式的一般站宜对最 近的地面进行地面脉动测试和工程
地质测试,并同时给出测点与最近地面的脉动测试记录。地面脉动 测试按附录A中给出的规定进行,工程地质测试应符合DB/T 17—2006
中A. 1的规定。
6台站通讯和防雷要求
6.1台站通讯
6.1.1基准站传输要求
6.1.1.1在具备有线传输条件时,基准站应选择有线传输链路,通信速率不应小于2 Mbps,信道误码率应小于10"。地震观测系统时延
不应大于1.0 s。
6.1.1.2在不具备有线传输条件或作为备份传输链路时,基准站可选择卫星传输链路,通信速率不 应小于128 kbps,信道误码率应小
于10-%地震观测系统时延不应大于2.0s。
6.1.2基本站传输要求
6.1.2. 1 基本站通信速率不应小于56 kbps。
6.1.2. 2基本站宜选择有线传输链路。有线传输链路的信道误码率应小于10-7。地震观测系统时延 不应大于1- 5 s。
6.1.2.3在满足通讯要求时,基本站可选择3G或以上的无线传输链路,或专用无线传输链路。无线传输链路的信道误码率应小于IO-6。
地震观测系统时延不应大于2. 5 s。
6.1.3 一般站传输要求
6.1.3. 1 一般站通信速率不应小于56 kbps。
6.1.3. 2 一般站宜选择有线传输链路。有线传输链路的信道误码率应小于10 -7。地震观测系统时延 不应大于1- 5s。
6.1.3.3在满足通讯要求时,一般站可选择2. 5G或以上的无线传输链路。无线传输链路的信道误码 率应小于10-%地震观测系统时延
不应大于2.5 s。
6.2台站防雷
6.2.1台站防雷应以防感应雷为主,兼顾防直击雷。
6.2.2应对台站区域、电源进线、通讯传输线、传感器引线等采取防雷措施。
6.2. 3台站建筑物防雷应依据台站所在地的预计雷击次数或平均雷暴日次数,按GB 50057 -2010确 定建筑物防雷类型,并采取相应防
雷措施。
6.2.4台站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应参照GB 50343 — 2012的规定设防。
7观测墩建设
7.1 一般要求
7.1.1基本站和建在地面上的基准站应建设观测墩,用于安装观测设备。
7.1.2 一般站宜建设观测墩,用于安装观测设备。一般站的观测设备也可固定安装在地表、建筑物 的承重墙或承重柱上。
7.2观测墩规格
7.2.1基准站观测墩尺寸:安放三分向独立速度仪和三分向一体加速度仪,观测墩的长x宽宜为1.8 mxl.8 m。安放三分向一体速度
仪和三分向一体加速度仪,观测墩的长X宽宜为1.8 mxl.2 m。
7.2. 2 基本站观测墩的长X宽宜为0.8 mx0.8 m。
7.2.3 一般站观测墩的长x宽宜为0.4 m x0. 4 m。
7.2.4观测墩应高出房内地面0.2 m~0.3 m,观测墩面的平整度不应大于3 mm。
7.3观测墩建造
7.3. 1观测墩的基础凿制过程不应采用爆破作业。
7.3.2基本站和基准站可直接利用基岩作观测墩,但应先除去表面风化岩屑,再将基岩面打磨平整; 也可在除去表面风化岩屑后浇制混凝土观测墩(参见附录B)。
7.3.3建在土层上的基本站应先除去表层腐殖土或回填土,在土层中插入钢筋,现场浇筑观测墩 (参见附录C)。
7.3.4建造一般站观测墩应先除去表层腐殖土或回填土,在土层中插入钢筋,现场浇筑观测墩(参 见附录C)。
7.3.5观测墩混凝土浇筑时应一次性浇筑,振捣密实后抹平,表面不应有裂缝、蜂窝和麻面。
7.3.6观测墩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的素混凝土。有渗水现象的基岩,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30的防渗素混凝土。
7.3. 7观测墩混凝土其他原材料的质量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JGJ 52 —2006和JGJ55 -2011的 规定。
7. 3. 8观测墩不应与任何建筑体相连。观测墩四周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 02 m,深度不小于0.2 m的隔振槽,槽底及四周应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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