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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FZ/T 01031-2016 (FZ/T01031-2016) | 中文名称 | 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 接缝强力及伸长率的测定 抓样法 | 英文名称 | Knitted fabric and elastic woven fabric - Determination of maximum force to seam rupture and elongation - Grab method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W04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字数估计 | 6,638 | 发布日期 | 5/4/2016 | 实施日期 | 2016-09-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01031-1993 | 引用标准 | GB/T 6529; GB/T 8170; GB/T 3923.2 | 起草单位 | 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工信部公告2016年第1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8号(总第200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品直接接缝型式的接缝强力和伸长率的两种拉伸试验方法。方法A为平行拉伸法, 方法B为垂直拉伸法。本标准适用于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 |
FZ/T 01031-2016: 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 接缝强力及伸长率的测定 抓样法
FZ/T 01031-2016 英文名称: Knitted fabric and elastic woven fabric - Determination of maximum force to seam rupture and elongation - Grab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代替FZ/T 01031-1993
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
接缝强力及伸长率的测定 抓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品直线接缝型式的接缝强力和伸长率的两种拉伸试验方法。方法A为平
行拉伸法;方法B为垂直拉伸法。
本标准适用于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3923.2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2部分:断裂强力的测定(抓样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原理
用规定尺寸的夹钳将含有一接缝的试样的中间部分夹持,沿试样接缝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施以恒
定伸长速率的拉伸,直至试样断裂。
5 设备
5.1 等速伸长(CRE)试验仪。
应符合GB/T 3923.2的要求,测力分辨率为0.1N。应具有指示和记录试样拉伸伸长率的装置。
拉伸速度可设定为300mm/min,精度为±10mm/min。隔距长度应能设定为75mm,精度为±1mm。
5.2 缝合规定缝迹的设备。
5.3 裁剪试样的器具。
6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大气应按GB/T 6529规定进行。
7 试样
7.1 按产品标准规定,或者有关各方商定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对于缝制品,每个样品上同一缝迹型式剪取试样3块,试样尺寸为长150mm×宽100mm。接缝
位于试样中间部位。
方法A:接缝与试样的受力方向平行(见图1)。
方法B:接缝与试样的受力方向垂直(见图2)。
在距试样的长边边缘37.5mm处划一条平行线,作为夹样标记线。
7.2 如果需要,可用织物缝合制备试样。在距布边至少15cm的区域裁取可以缝制直(经)向接缝和横
(纬)向接缝的试样各5块,不得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缝制要求按有关产品标准规定或按有关各方
协议来确定,包括缝纫线的类型、针的类型、线迹型式、接缝余量以及针迹密度等。
注:接缝余量是指缝合试样时在尺寸线外侧预留的织物的宽度。
8 步骤
8.1 调整夹持器隔距为75mm±1mm。
8.2 设定拉伸速率为300mm/min。
注:如果需要,可使用其他测试速度,但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8.3 按8.3.1和8.3.2夹持试样。
8.3.1 采用预张力夹持
针织物为0.1N,弹性机织物为1N。
8.3.2 采用松式夹持
采用松式夹持方式夹持试样的情况下,在安装试样以及闭合夹钳的整个过程中其预张力应保持低
于8.3.1中给出的预张力。
8.4 在规定的预加张力条件下,沿着夹样标记线将试样两端分别夹紧于上下夹钳内。
方法A:接缝与两夹钳的纵向中心线重合。
方法B:接缝与两夹钳的纵向中心线垂直,并位于两夹钳距离的中间位置上。
注:若仪器不具备施加预加张力条件,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8.5 启动仪器,直至织物断裂或缝纫线断裂,或其他原因导致接缝裂开,试验终止。
8.6 记录最大断裂强力作为接缝强力和相应的伸长值。
8.7 记录试样断裂原因:
a) 织物断裂;
b) 织物在钳口处断裂;
c) 织物在接缝处断裂;
d) 缝纫线断裂;
e) 纱线滑移;
f) 其他断裂情况。
如果是由a)或b)引起的试样破坏,应将这些结果剔除,并重新取样继续进行试验,直至保证得到
3个接缝处破坏的测试结果。
如果所有试样的破坏均是a)或b)引起的,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9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9.1 分别计算每种缝迹型式或直(经)向和横(纬)向的平均接缝强力,以牛顿(N)为单位。计算结果按
GB/T 8170规定,修约至1N。
9.2 按式(1)计算各试样的接缝伸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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