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FZ/T > 第31页 > FZ/T 01034-2008
| 标准编号 | FZ/T 01034-2008 (FZ/T01034-2008) | | 中文名称 | 纺织品 机织物拉伸弹性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xtiles - Test methods of the tensile elasticity for woven fabrics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 字数估计 | 7,743 | | 发布日期 | 2008-03-12 | | 实施日期 | 2008-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01034-1993 | | 引用标准 | GB/T 3291.3; GB/T 3923.1; GB 6529 | | 标准依据 | 发改委公告2008年第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物拉伸弹性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织物。 |
FZ/T 01034-2008: 纺织品 机织物拉伸弹性试验方法
FZ/T 01034-2008 英文版: Textiles. Test methods of the tensile elasticity for woven fabr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01034-2008
代替FZ/T 01034-1993
纺织品 机织物拉伸弹性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物拉伸弹性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织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91.3 纺织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3部分:通用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91.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原理
织物经定伸长或定力的拉伸,产生形变,经规定时间后释去拉伸力,使其在规定时间回复后测量其
残留伸长,据此计算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以表征织物拉伸弹性。
5 仪器和器具
5.1 等速伸长(CRE)试验仪:应符合GB/T 3923.1的要求,满足力的示值的1%;并能进行定伸长、定
力拉伸,且具有记录装置。
5.2 裁剪试样的器具。
6 取样
6.1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确保避开明显的折皱及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
6.2 试样的剪取按GB/T 3923.1规定。在距样品布边10cm处剪取,每块试样不应含有相同的纱线。
6.3 试样的尺寸和数量:每个样品至少剪取经向、纬向各三块试样,试样长度应满足隔距长度200mm,
宽度应满足有效宽度50mm。
7 调湿和试验环境
7.1 试样的预调湿和调湿按GB 6529规定进行。
7.2 试验在GB 6529规定的二级温带标准大气中进行。
8 步骤
8.1 仪器设置
8.1.1 试验前应校准仪器及记录装置的零位、满力。
8.1.2 校正隔距长度为200mm,并使夹钳相互对齐和平行。
8.1.3 设定拉伸速度
---定伸长:伸长率≤8%时,拉伸速度为20mm/min;伸长率>8%时,拉伸速度为100mm/min。
---定力:根据预试验,达到规定力时的伸长率≤8%时,拉伸速度为20mm/min;伸长率>8%时,
拉伸速度为100mm/min。
8.2 夹持试样
8.2.1 采用预张力夹持
将试样夹持在夹钳中间位置,保证拉力中心线通过夹钳的中心。试样可采用表1中的预张力夹持,
如果产生的伸长率大于2%,则减小预张力值。
8.2.2 采用松式夹持
当采用松式夹持试样方法时,计算伸长率时所需的初始长度应为隔距长度与试样达到8.2.1采用
的预张力时伸长量之和。
8.3 测定和计算
根据协议或需要选择项目,按本章的方法进行测定。
8.3.1 定力伸长的测定
8.3.1.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确定定力值。如无协议,推荐采用20N、25N或30N。
8.3.1.2 启动仪器,拉伸试样至定力,读取试样长度L1。
8.3.1.3 按式(1)计算每块试样的定力伸长率(%),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
0.1%。
8.3.2 定伸长力的测定
8.3.2.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确定定伸长。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5%或10%。
8.3.2.2 启动仪器(松式夹持试样时,从达到预张力时开始计伸长),拉伸试样至定伸长值,读取对应
力,单位为牛顿(N)。
8.3.2.3 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0.1N。
8.3.3 定力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的测定
8.3.3.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力值。如无协议,推荐采用20N、25N或30N。
8.3.3.2 拉伸保持时间、回复时间根据双方协议确定。如无协议,推荐采用拉伸保持时间1min,回复
时间3min。
8.3.3.3 启动仪器,拉伸试样至定力,并保持其定力1min后读取试样长度L1。然后以相同速度使夹
钳回复零位,停置3min。
8.3.3.4 再以相同速度拉伸试样至8.2.1规定的预张力,读取试样长度L2。
8.3.3.5 按式(2)和式(3)计算每块试样的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的平均
值表示,修约至0.1%。
8.3.4 定力反复拉伸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的测定
8.3.4.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循环次数。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次、5次或10次。
8.3.4.2 按8.3.3.1~8.3.3.3反复拉伸,至预定循环次数后,测其长度L1。
8.3.4.3 再按8.3.3.4方法测其长度L2。
8.3.4.4 按式(2)和式(3)计算每块试样的定力反复拉伸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测定结果以三块试
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0.1%。
8.3.5 定伸长弹性回复率、塑性变形率的测定
8.3.5.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伸长。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5%或10%。
8.3.5.2 拉伸停置时间、回复时间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确定。如无协议,推荐采用拉伸停置时间
1min,回复时间3min。
8.3.5.3 启动仪器(松式夹持试样时,从达到预张力时开始计伸长),拉伸试样至定伸长L3,停置
1min。然后以相同速度使夹钳回复至零位,停置3min。
8.3.5.4 再以相同速度拉伸试样至定伸长L3。
8.3.5.5 读取8.2.1预张力对应的试样长度L2
8.3.5.6 按式(4)和式(5)计算每块试样的定伸长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
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0.1%。
8.3.6 定伸长反复拉伸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的测定
8.3.6.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循环次数。如无协议,建议采用3次、5次或10次。
8.3.6.2 按8.3.5.1~8.3.5.3反复拉伸至预定循环次数。
8.3.6.3 再按8.3.5.4拉伸至定伸长L3。
8.3.6.4 读取8.2.1预张力对应的试样长度L2
8.3.6.5 按式(4)和式(5)计算每块试样的定伸长反复拉伸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测定结果以三块
试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0.1%。
8.3.7 定伸长应力松弛率的测定
8.3.7.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伸长。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5%或10%。
8.3.7.2 拉伸时间根据双方协议确定。如无协议,推荐采用拉伸停置时间10min。
8.3.7.3 启动仪器(松式夹持试样时,从达到预张力时开始计伸长),拉伸试样至定伸长,记录此时的力
F0,停置10min后再记录力F1,精确至0.1N。
8.3.7.4 按式(6)计算每块试样的应力松弛率(%),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
0.1%。
8.3.8 定伸长反复拉伸应力松弛率的测定
8.3.8.1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伸长。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5%或10%。
8.3.8.2 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反复拉伸循环次数。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次、5次或10次。
8.3.8.3 启动仪器(松式夹持试样时,从达到预张力时开始计伸长),拉伸试样至定伸长,记录此时的力
F0,然后以相同速度使夹钳回复至零位。如此反复拉伸至选定循环次数后,停置10min,再记录力F1,
精确至0.1N。
8.3.8.4 按式(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