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87页 > GA 1811.1-2022
| 标准编号 | GA 1811.1-2022 (GA1811.1-2022) | | 中文名称 |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 | |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for counter-terrorism of media facilities - Part 1: Media organization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20 | | 字数估计 | 14,138 |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媒体机构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媒体机构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
GA 1811.1-2022
ICS 13.320
CCSA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
Part1:Mediaorganiz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2
5 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 3
6 总体防范要求 3
7 常态三级防范要求 3
8 常态二级防范要求 4
9 常态一级防范要求 5
10 非常态防范要求 5
11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5
附录A(规范性) 媒体机构重点目标常态防范设施配置 7
参考文献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GA1811-2022《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的第1部分。GA1811-2022已经发布了
以下部分:
---第1部分:媒体机构;
---第2部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
本文件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宣部新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公
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中宣部新闻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
信息化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国家广播
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辉、董升来、康晓天、谢东晖、韩鹏、王延辉、刘耘、刘迎、康启龙、张振国、
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邓海京、崔国辉、张骁、刘鹏、刘立军、武国卫、黄菁、韩肖鹏、陈奇、杨木伟、
张娜、刘春学、黄冬。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媒体机构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
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媒体机构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7565-2022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3511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T 37078-201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5029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A69 防爆毯
GA586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防范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GA58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技术区 technicalarea
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存储、播出、传输、监测业务的集中封闭区域。
[来源:GA586-2020,3.5]
3.2
安全防范 security
综合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多种手段,预防、延迟、阻止入侵、盗窃、抢劫、破坏、爆炸、
暴力袭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