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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1069-2021 (GA/T1069-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Forensic science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mobile phones as the electronic evidence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字数估计 | 7,757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069-2021
Forensic science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mobile phones as the electronic evidence
ICS 13.310
CCS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GA/T 1069-2013
法庭科学 电子物证手机检验技术规范
2021-10-14发布
202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A/T 1069-2013《法庭科学电子物证手机检验技术规范》,与GA/T 1069-2013相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手机检验和手机卡的定义(见3.1、3.2,2013年版的3.1、3.2);
---增加了“手机存储芯片”“手机机身镜像”术语和定义(见3.4、3.5);
---更改了软、硬件设备(见4.1、4.2,2013年版的4.1、4.2);
---更改了操作步骤部分内容(见5.1、5.2,2013年版的5.1、5.2);
---更改了病毒查杀部分内容(见5.3.1,2013年版的5.3.1);
---更改了手机机身检验内容(见5.3.2.1、5.3.2.2,2013年版的5.3.2.1、5.3.2.2);
---增加了手机机身检验内容(见5.3.2.3、5.3.2.4);
---更改了手机卡检验部分内容(见5.3.3.1、5.3.3.2,2013年版的5.3.3.1、5.3.3.2);
---更改了手机扩展存储卡检验部分内容(见5.3.4.1、5.3.4.2,2013年版的5.3.4.1、5.3.4.2);
---删除了结果保存、检出数据刻录(2013年版本的5.3.5、5.4、5.4.1~5.4.4);
---增加了检验结果保存(见5.4);
---更改了检验结果表述部分内容(见第6章,2013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附则部分内容(见7.1、7.2,2013年版的7.1~7.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7)提出
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
心、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
本文件起草人:王洪庆、龙源、邢桂东、范玮、徐克鑫、周祥鹏、艾绍新、庄辰、刘栗、李楠、顾丽丽。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 1069-2013。
法庭科学 电子物证手机检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中电子物证手机检验的术语和定义、仪器设备、操作步骤、检验结果表
述及附则。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电子物证手机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9360 电子物证数据恢复检验规程
GB/T 29362 电子物证数据搜索检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使用物证鉴定的原理、方法和程序,提取和分析手机机身、手机卡及手机扩展存储卡所包含电子数
据的过程。
3.2
手机卡 mobilephonecard
有微处理器的手机用户识别卡,用来记录用户的电子数据,主要包括SIM 卡、UIM 卡、PIM 卡和
USIM卡等。
3.3
用来扩展手机物理存储空间的存储介质,主要包括SD卡、MMC卡、miniSD卡和 MS卡等。
3.4
手机中存储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用户数据的闪存芯片。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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