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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1148-2024 (GA/T1148-2024) | | 中文名称 |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指南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80 | | 字数估计 | 32,337 |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 实施日期 | 2024-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A/T 1148-2014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148-202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指南
ICS 93.080
CCSR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GA/T 1148-201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指南
2024-02-21发布
202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编制程序 2
6 内容框架 3
7 现状调查、分析和评价 3
8 道路交通安全趋势分析与预测 6
9 规划目标 7
10 规划方案 7
11 实施计划 8
12 实施保障及实施评估 8
附录B(资料性) 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指标 14
附录C(资料性)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评价和分析预测方法 18
参考文献 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A/T 1148-201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指南》,与GA/T 1148-2014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省域的术语和定义(见3.1);
c) 更改了市域、县域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2014年版的2.1、2.2);
d) 删除了市区的术语和定义(见2014年版的2.3);
e) 更改了目的(见4.1,2014年版的3.1);
f) 更改了依据和原则(见4.2.1,2014年版的3.2.1);
g) 更改了分类(见4.3,2014年版的3.3);
h) 删除了编制单位要求(见2014年版的3.4);
i) 更改了主要任务(见5.2,2014年版的3.5.2);
j) 更改了编制程序中的调整(见5.3,2014年版的3.6);
k) 更改了基本要素(见6.1,2014年版的4);
l) 增加了各级规划编制重点内容(见6.2);
m) 更改了调查要求和目的、社会经济发展、道路建设、道路交通要素、道路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
全设施、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调查方法(见7.1.1~7.1.9,2014年版的5.1、
5.2.1~5.2.7、5.3);
n) 更改了分析重点和目标,社会经济发展及交通特征、道路交通事故特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
作情况(见7.2.1~7.2.4,2014年版的5.4.1、5.4.2.1、5.4.2.3、5.4.2.4);
o) 删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分析(见2014年版的5.4.2.2);
p) 更改了安全评价(见7.3,2014年版的5.5);
q) 更改了分析与预测内容、分析与预测方法(见8.1、8.2,2014年版的6.1、6.2);
r) 更改了规划目标(见第9章,2014年版的第7章);
s) 更改了方案定位、方案内容(见10.1、10.2,2014年版的8.1、8.2);
t) 更改了实施计划(见第11章,2014年版的第9章);
u) 增加了实施保障及实施评估(见第12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山东省公
安厅交通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爱红、邓毅萍、关宏志、许卉莹、高岩、潘汉中、顾金刚、韩艳、王羿童、黄钢、赵
凯、李明、祖永昶。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GA/T 1148-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的总则、程序、内容框架、现状调查分析和评价、道路交通
安全趋势分析与预测、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实施计划、实施保障及实施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等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区域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参
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3.2
市(地区、州、盟)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3.3
县(市、区、旗)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4 总则
4.1 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宜根据道路交通发展形势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通过科学分析、统筹
规划、合理实施,建立系统性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升驾驶人驾驶技
能、提升车辆安全水平、完善道路通行条件、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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