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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1575-2019 (GA/T1575-2019) | | 中文名称 | 枪弹痕迹样本制作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king test fired sample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6,652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575-201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king test fired samples
ICS 13.310
A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 全行业标准
GA
枪弹痕迹样本制作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痕迹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 9/SC 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刚、马新和、但青松、陈永曦、王晓琳、李轶昳。
枪弹痕迹样本制作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枪弹痕迹样本制作的设备、步骤,储存和安全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枪弹痕迹样本的制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枪弹痕迹样本 test fired sample
各类枪支在实验场所发射的,用于法庭科学检验的弹头和弹壳。
3 主要设备及场地
3.1 着弹器、危险枪支射击架。
3.2 枪弹痕迹实验室。
4 操作步骤
4.1 退出弹夹或打开弹仓。
4.2 枪口朝向安全方向拉动枪机,确认弹膛内没有枪弹以及没有击发故障。
4.3 确认枪支击针活动正常。
4.4 确认枪支其余各组件活动正常,动作协调连贯。
4.5 对实验所用枪弹对应枪支进行逐一编号。
4.6 根据需要确定每支枪的样本制作数量并装弹。
4.7 将枪口对向着弹器进行射击。
4.8 射击完毕后立即对枪支进行检查,确保枪内无余弹。
4.9 收集射击弹头、弹壳样本。
4.10 应使用无水乙醇、软布等对收集的弹头、弹壳样本表面进行清洁处理,去除污渍、水渍。
5 样本的储存
5.1 应使用硬质包装盒相对固定储存样本,确保样本不被挤压,且相互间减少摩擦。
5.2 应在硬质包装盒表面标注样本的相关信息,区分不同案件、不同枪支制作的射击样本。
5.3 应按照方便管理、方便使用的原则存放样本,样本的储存室要保持洁净、干燥。
6 枪支故障处理
6.1 公务用枪故障可以在制作样本之前修复或更换。制作样本后,不得更换枪支各组件。
6.2 对于要求进行同一鉴定的涉案物证枪支,如有故障,应在不改变枪支形痕组件的原则下进行局
部修复,以使枪支正常发射制作枪弹痕迹样本。
7 注意事项
7.1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样本制作可在室外进行。
7.2 在制作样本的枪支性能可靠性不高的情况下,技术人员应使用防护装置以确保安全制作样本。
7.3 清洁枪支防护油及锈迹时,需要使用软布及用软布包裹捅条,不得使用硬物破坏枪管内壁及其
它形成痕迹的组件表面。
7.4 涉案物证枪支在制作样本之前,应按照相关物证检验要求处理枪支上的痕迹物证、微量物证、
生物物证。
7.5 除特殊情况外,制作枪弹痕迹样本原则上不得使用涉案物证枪弹制作。如果确需使用涉案物证
枪弹制作样本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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