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79页 > GA/T 2000.10-2014
| 标准编号 | GA/T 2000.10-2014 (GA/T2000.10-2014) | | 中文名称 |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 | | 英文名称 | Information codes for public security industry. Part 10: Code of reason for applying the Resident Identity Card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40 | | 字数估计 | 3,356 | | 发布日期 | 2014-09-28 | | 实施日期 | 2014-09-28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A 214.5-2004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度);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和换发居民身份证原因的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
GA/T 2000.10-2014
Information codes for public security industry.Part 10: Code of reason for applying the Resident Identity Card
ICS 35.040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GA214.5-2004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
2014-09-28发布
2014-09-2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为GA/T 2000的第10部分。
本部分代替GA214.5-200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与
GA214.5-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变更了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增加了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原因(见第3章);
---修改了代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的说明(见第3章,2004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代码“年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的说明(见第3章,2004年版的第3章)。
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A214.5-2004即行废止。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
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仇保利、刘欣、唐玉建、张若峰、方鹏、张晖、李冰、刘杰、王立群、陈海滨、肖睿。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324.3-2001;
---GA214.5-2004。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
1 范围
GA/T 2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和换发居民身份证原因的代码。
本部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2 编码方法
代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位为类码,第2位为细目。
3 代码表
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如表1所示。
表1 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表
代码 名 称 说 明
10 申请领取
11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
适用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
份证,且不属于代码13、14、15、16项规定的情形
12 年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
适用于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且不属于代码13、14、15、16项规定的情形
13 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请领取
14 华侨回国定居申请领取
15 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领取
16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首次申请领取
20 申请换领(换发)
21 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适用于已经持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首次申
请换领第二代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