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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A/T 462-200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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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462-2004 英文版 249 GA/T 462-2004 [PDF]天数 >=3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框架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A/T 462-2004 (GA/T462-2004)
中文名称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框架
英文名称 Public order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framework of functions
行业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90
国际标准分类 35.240.01
字数估计 7,756
发布日期 2004-01-07
实施日期 2004-01-07
引用标准 GA 234; GA 241.7; GA 434.2; GA 438.2; GA/T 463; GA/T 464; GA/T 465.1; GA/T 465.2; GA/T 465.3; GA/T 465.4; GA/T 465.5; GA/T 465.6; GA/T 465.7; GA/T 465.8; GA/T 465.9; GA/T 465.10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框架。本标准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GA/T 462-2004 Public order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framework of functions ICS 35.240.01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462-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功能框架 2004-01-07发布 2004-01-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仇保利、刘欣、唐玉建、奚涌江、张若峰。 GA/T462-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功能框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框架。 本标准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234 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 GA241.7 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7部分:基本功能 GA434.2 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基本功能 GA438.2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基本功能 GA/T 463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功能 GA/T 46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用户访问控制及权限管理 GA/T 465(所有部分)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五要素” 指“人”、“地”、“物”、“组织”、“事”。“人”要素:人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地”要素:地理位置和区 域的表示;“物”要素:与治安管理相关生物和物体的属性:“组织”要素:由人、地、物要素构成的相对稳定 的社会实体;“事”要素:在某一时段、由特定原因引发、有一定结果的,作用于人、地、物、组织诸要素,属 于治安管理范畴的事情。 4 系统功能框架 4.1 系统划分 依据公安系统治安部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职责范围及治安管理业务的特点,划分治安管理信息 系统。 4.1.1 系统层次划分 系统按层次划分为地市级、省级、部级三级,如图1所示。 a) 地市级系统:存放地市内派出所、分县局、地市公安局以及外部信息节点的全部治安业务信息, 具备地市内治安业务管理的全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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