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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A/T 583-200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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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583-2005 英文版 179 GA/T 583-2005 [PDF]天数 >=3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A/T 583-2005 (GA/T583-2005)
中文名称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英文名称 The regulation of the infrared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行业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92
国际标准分类 13.310
字数估计 5,595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6-05-01
引用标准 GA/T 120-1995
标准依据 行业标准公告2006年第2号(总第74号)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燃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红外照相、录像方法。

GA/T 583-2005 The regulation of the infrared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583-2005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2005-12-26发布 200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省公安厅。 本标准起草人:单大国、杨洪臣、富海军。 GA/T583-2005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红外照 相、录像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 120-1995 刑事照相、录像词汇 3 术语和定义 GA/T 120-1995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记录被拍客体在红外光波段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录像。 3.2 记录被拍客体在红外光波段反射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录像。 3.3 记录被拍客体在红外光波段透射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录像。 3.4 利用彩色红外胶片记录被拍客体反射的红外光、绿光、红光亮度分布的照相、录像技术。 4 设备器材 4.1 照相器材 4.1.1 照相机 应选用不漏红外光的135、120单镜头反光式照相机和单反数码相机、或500万像素以上的科学型 数码相机。数码相机的感光元件应感受700nm~1100nm红外线。 4.1.2 照相机镜头 普通照相光学镜头或专用红外照相镜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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