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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A/T 824-2019 (GA/T824-2019)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 枪弹性能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comstruction of firearms examination laboratory in Forensics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92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字数估计 | 10,126 | 发布日期 | 2019 | 实施日期 | 2019-03-18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刑侦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新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技术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8) | 提出机构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技术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8)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GA/T 824-2019
Specifications for comstruction of firearms examination laboratory in Forensics
ICS13.310
A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法庭科学 枪弹性能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Forensic sciences-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firearms examination
laborat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技术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8)提出并归
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侦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新技术有限公司、江
苏省公安厅刑侦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桂勇、乌信梓、蒋雪梅、马纪强、马新和、万大良、张福源、王毓。
法庭科学 枪弹性能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枪弹性能检验实验室建设的技术要求和主要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各省、地、市局法庭科学枪弹性能检验实验室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枪弹性能检验实验室 firearms examination laboratory
检验枪支发射能力,采集弹头弹壳样本,获取枪弹性能参数的枪弹检验场所及设备的总称。
注:枪弹性能检验实验室结构参见附录A。
4 基本条件
4.1 枪弹性能检验室建筑要求
4.1.1 使用面积
不小于 40㎡,长方形结构的长度不小于 8m,宽度应不小于 5m,净层高要求不小于 3.5m。
4.1.2 门
应具有隔音、防火、防弹功能。
4.1.3 吊顶防护结构
应坚固,具有防震、防火、吸音及防跳弹功能。装修材料符合 GB 50222-1995 中第 2 章和 3.2 的规
定,防火等级不低于附录 A 中 B1 级。警用手枪、79 式微型冲锋枪、非制式枪支在枪口与着弹点距离
不小于 5m,击发角度为 30°~90°的情况下,走火击中吊顶不应发生跳弹现象。
4.1.4 地坪
应具有防火、防跳弹功能。装修材料符合 GB 50222-1995中第 2 章和 3.2的规定,防火等级不低于
附录 A 中 B1级。警用手枪、79 式微型冲锋枪、非制式枪支在枪口与着弹点距离不小于 5m,击发角度
为 30°~90°的情况下,走火击中地坪不应发生跳弹现象。
4.1.5 隔音
室内四周墙面应具有吸音功能。环境噪声限值应符合 GB 3096-2008中 5.1表 1中的 1类声环境功能
区的规定和 5.4中突发噪声的规定,由枪声引起的室外噪音应小于 70dB。
4.1.6 射击方向的墙体
应具有防火、防跳弹、防击穿的功能。装修材料符合 GB 50222-1995中第 2 章和 3.2的规定,防火
等级不低于附录 A 中 B1级。警用手枪、79 式微型冲锋枪、非制式枪支在枪口与着弹点距离不小于 5m,
击发角度为 30°~90°的情况下,走火击中墙体不应发生跳弹现象。
4.1.7 通风
配置空气强排烟装置以确保枪支射击产生的火药烟气能迅速排至室外,保证有新鲜洁净空气补充,
要求换气次数不小于 20次。
4.1.8 温度
室内温度应能控制在 16℃~28℃之间。
4.1.9 湿度
室内湿度应能控制在 65%以下。
4.1.10 照明
室内采用嵌入式格栅日光灯或其它照明灯具及应急照明装置,按 GB 50034-2013 的 5.5.1 中表 5.5.1
的规定,最低照度不小于 500Lux。
4.1.11 给排水
应根据设备情况设置进水和溢水管路,保证进水和排水畅通、可靠。溢水流量应大于进水流量。
4.1.12 通信
应安装对讲设备或紧急呼叫装置,以达到实验室内外无障碍沟通。
4.1.13 消防安全
应安装火灾报警器,并根据使用面积的大小设置足量的灭火器或其他消防器材;建筑防火设计应
符合 GB 50016-2014 中 5.1 民用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的规定,装修材料应符合附录 B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
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防火等级不应低于 GB 50222-1995 附录中 A 中 B1 级。
4.1.14 防小动物进入装置
风道、新风口、水管、门底等部分应设置防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装置。
4.1.15 新风口
设置在高于室内吊顶以上,周围无污染源的洁净区域,设有防护设施,不应与排风口在同一方向。
新风口尺寸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4.2 环境要求
枪弹性能检验室宜建在一楼(地层楼)。建在一楼以上时,根据房屋结构及设备情况,应对地面做
承重处理。
4.3 实验室设备配置要求
4.3.1 普通危险枪弹性能检验室应配置以下主要装备:
a)危险枪支射击架;
b)弹头收集器;
c)弹丸测速仪;
d)移动式防弹射击观察装置。
4.3.2 霰弹危险枪弹性能检验室应配置以下主要装备:
a)霰弹枪弹测速系统;
b)霰弹水收集器;
c)遥控霰弹弹射击分布测试仪;
d)移动式防弹射击观察装置。
5 验收方式
5.1 枪弹性能实验室建筑验收
5.1.1 使用面积
使用测距仪进行测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1要求。
5.1.2 门
查阅材料合格文件,对照设计图纸要求,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2的要求。
5.1.3 吊顶
查阅材料合格文件,对照设计图纸要求,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3 防跳弹功能的要求。按
GB 50222-1995的附录 A 中 B1级材料验收方法,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3防火等级的要求。
5.1.4 地坪
查阅材料合格文件,对照设计图纸要求,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4 防跳弹功能的要求。按
GB 50222-1995的附录 A 中 B1级材料验收方法,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4防火等级的要求。
5.1.5 隔音
采用噪声测试仪检测,按 GB 3096-2008中 6.1,6.2方法检测,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5要求。
5.1.6 射击方向的墙体
查阅材料合格文件,对照设计图纸要求,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6 防跳弹功能的要求。按
GB 50222-1995的附录 A 中 B1级材料验收方法,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6防火等级的要求。
5.1.7 通风
根据排风设备排风量与现场环境计算,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7要求。
5.1.8 温度
在空调系统运行 30min后,离送风口向下 200mm处,采用温度计检测,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8
要求。
5.1.9 湿度
采用湿度计检测,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9要求。
5.1.10 照明
采用照度计检测,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10要求。
5.1.11 给排水
管线进行注水实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11要求。
5.1.12 通信
对产品本身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12要求。
5.1.13 消防安全
按 GB 50222-1995的附录 B中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附录 A中 B1级材料验收方法,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13防火等级的要求。
5.1.14 防小动物进入装置
目测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14要求。
5.1.15 新风口
对照设计图纸要求,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1.15要求。
5.2 环境要求验收
目测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2要求。
5.3 实验室设备配置验收
5.3.1 目测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3.1要求。
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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