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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906-2010 (GA/T906-2010) | | 中文名称 |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泥土 | | 英文名称 |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 Soil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4,446 | | 发布日期 | 2010-12-08 | | 实施日期 | 2010-12-08 | | 引用标准 | GA/T 242-2000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1年第2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泥土物证的提取、包装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泥土物证的提取、包装, 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
GA/T 906-2010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Soil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泥土
2010-12-08发布
2010-12-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4)提
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公安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承现。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泥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泥土物证的提取、包装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泥土物证的提取、包装,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242-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242-2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器材
泥土物证的提取、包装需要以下器材.
a) 微量物证提取专用胶带;
b) 镊子;
c) 吸集器;
d) 白纸、硫酸纸;
e) 静电吸附器;
f) 毛刷;
g) 物证袋。
5 提取
5.1 检材提取前,应拍照固定。
5.2 附着在承载客体上的微量泥土检材,连同承载客体整体提取。
5.3 附着在较大承载客体上,无法整体提取的少量泥土检材,可用刀片刮取、专用胶带粘取或静电吸附
器吸取。
5.4 较大量的泥土检材应直接提取。
5.5 分布面积较大、缝隙中的泥土检材可用吸集器吸取或毛刷提取。
5.6 比对样品的提取部位应遵从随机、多点的原则,取样深度应一致,分层提取。
5.7 在泥土物证的附着客体上应注意提取空白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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