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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0395.24-2010 (GB10395.24-2010) | | 中文名称 | 农林机械 安全 第24部分:液体肥料施肥车 | | 英文名称 |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24: Slurry tank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0.25 | | 字数估计 | 20,265 | | 发布日期 | 2010-12-01 |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 | 引用标准 | GB 10395.1-2009; GB/T 15706.1; GB/T 15706.2-2007; GB 23821-2009; EN 764 | | 采用标准 | EN 707-1999,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9号(总第16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制造各类半悬挂式、牵引式和自走式液体肥料施肥车, 包括气动或机动液体肥料撒施或注射装置的安全要求和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应提供的安全操作信息的类型。 本部分适用于半悬挂式、牵引式和自走式液体肥料施肥车。本部分未考虑环境方面因素。 |
GB 10395.24-2010
ICS 65.060.25
B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林机械 安全
第24部分:液体肥料施肥车
2010-12-01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2
5 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的判定 6
6 使用信息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危险一览表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液体肥料施肥车示例 12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0395《农林机械 安全》分为: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自卸挂车;
---第3部分:厩肥撒施机;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
---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
---第7部分:联合收割机、饲料和棉花收获机;
---第8部分:排灌泵和泵机组;
---第9部分:播种、栽种和施肥机械;
---第10部分:手扶(微型)耕耘机;
---第11部分:动力草坪割草机;
---第12部分:便携式动力绿篱修剪机;
---第13部分:后操纵式和手持式动力草坪修剪机和草坪修边机;
---第14部分:动力粉碎机和切碎机;
---第15部分:配刚性切割装置的动力修边机;
---第16部分:马铃薯收获机;
---第17部分:甜菜收获机;
---第18部分:软管牵引绞盘式喷灌机;
---第19部分:中心支轴式和平移式喷灌机;
---第20部分:捡拾打捆机;
---第21部分:动力摊晒机和搂草机;
---第22部分:前装载装置;
---第23部分:固定式圆形青贮窖卸料机;
---第24部分:液体肥料施肥车;
本部分是GB 10395《农林机械 安全》的第24部分,修改采用EN707:1999《农业机械 液体肥料
施肥车 安全》(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EN707:1999重新起草,与EN707:1999的技术性差异为:
---引用了采用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的我国标准,但我国标准并非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还对EN707:1999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欧洲标准”改为“本部分”;
b) 删除EN707:1999的前言和引言;
c) 修改了EN707:1999的范围;
d)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e) 删除了EN707:1999的附录C“本欧洲标准与欧洲EC指令的关系”。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咸胜、陈俊宝、皇才进、吕树盛。
农林机械 安全
第24部分:液体肥料施肥车
1 范围
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制造各类半悬挂式、牵引式和自走式液体肥料施肥车(以下简称
“施肥车”),包括气动或机动液体肥料撒施或注射装置的安全要求和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
应提供的安全操作信息的类型。
本部分适用于半悬挂式、牵引式和自走式液体肥料施肥车。
本部分未考虑环境方面因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03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 10395.1-2009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ISO 4254-1:2008,MOD)
GB/T 15706.1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T 15706.1-
2007,ISO 12100-1:2003,IDT)
GB/T 15706.2-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 (ISO 12100-2:
2003,IDT)
GB 23821-2009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ISO 13857:2008,IDT)
EN764 压力设备 术语和符号 压力、温度和体积
3 术语与定义
GB/T 15706.1和GB/T 15706.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注:附录B给出了施肥车及其部件的示例图。
3.1
液体肥料施肥车 slurrytanker
处理、运输及撒施液体肥料的机器。
3.2
罐体灌注和撒施肥料所需能量直接由泵提供的机器。
3.3
罐体灌注和撒施肥料所需能量由产生真空或气压的空压机提供的机器。
3.4
浮动位置 floatingposition
在自身重量作用下使液体肥料注射装置处于进入地面的位置。
3.5
在自身重量和垂直向下力作用下使液体肥料注射装置处于进入地面的位置。
3.6
灌注臂 filingarm
支撑罐体灌注用管道的摆臂。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4.1 一般要求
设计施肥车时,本部分没有涉及到的危险应遵循GB/T 15706.1、GB/T 15706.2规定的原则。
除本部分另有规定外,施肥车应符合GB 10395.1和GB 23821-2009中表1、表3、表4或表6的
规定。
注:本部分未规定施肥车的动态稳定性。
4.2 各种类型施肥车的要求
4.2.1 人工操纵机构
4.2.1.1 撒施操作的人工操纵机构
在拖拉机或自走式施肥车的驾驶位置上应能起动和停止施肥操作。
4.2.1.2 空压机或泵的人工操纵机构
最好在拖拉机或自走式施肥车的驾驶位置上应能操作空压机或泵的人工操纵机构。
否则,在罐体两侧距动力输出万向节传动轴轴线水平距离不小于550mm,且垂直于动力输出万向
节传动轴轴线的位置处应各设置一个在地面可触及的人工操纵机构(见图1)。
人工操纵机构不同位置的功能应明确标识。
4.2.2 罐体
4.2.2.1 罐口
罐体应设开口,开口尺寸和位置,应能使无需人员进入罐体就能有效清洗罐体整个内部或清除
堵塞。
位于罐体上部、直径大于400mm的圆形开口或尺寸大于400mm×300mm的矩形开口应设置仅
使用工具才能拆除的隔栅。隔栅的孔口不应超过对应罐口的尺寸。
4.2.2.2 罐盖
罐体上部的罐盖应通过结构设计或安装一装置以防止其意外关闭。
罐盖为液压控制时,在拖拉机或自走式施肥车驾驶员位置应能操作人工操纵机构。与拖拉机相连
接的液压软管接头应明确标识。
单位为毫米
1---空压机或泵;
2---动力输出万向节传动轴轴线;
3---不能布置空压机或泵人工操纵机构的区域。
图1 人工操纵机构布置范围
4.2.2.3 阻波隔板
容积不小于6000L的罐体应配备符合表1要求的阻波隔板。该隔板应与机器运动方向垂直,每
块阻波隔板的表面积至少应为罐体横截面面积的2/3(示例见图2)。
表1 阻波隔板配备要求
罐容积C/L 阻波隔板最小数量
6000≤C< 10000 1
10000≤C< 15000 2
C≥15000 3
1---罐体圆形截面示例;
2---阻波隔板。
图2 阻波隔板示例
4.2.2.4 软管
用连接软管灌注的施肥车应设置运输过程中将软管支撑和可靠保持在施肥车上的装置。
4.2.2.5 灌注臂
灌注臂的人工操纵机构(如果有)应仅能在拖拉机或自走式施肥车驾驶位置进行操作。
驾驶员在驾驶位置上应能看到灌注臂的整个运行范围。
4.2.3 撒施架或注射架
4.2.3.1 摆转部件
当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折叠/打开撒施架或注射架时,撒施架或注射架的任何部位离地高度均不应超
过4m。
折叠/打开操作的人工操纵力不应超过250N。
能人工折叠/打开的撒施架或注射架应装两个手柄,手柄距最近铰接处的距离不小于300mm。只
要合理设计并明确标识,手柄可与撒施架或注射架设计为一体。
如采用动力操作,摆转部件的操纵机构应采用止-动控制(持续操纵)型,且应位于摆转区外。
在撒施架或注射架端部测得的折叠/打开速度应不大于0.5m/s。
施肥车应装备防止折叠在运输位置的撒施架或注射架移动的装置。如果锁定装置是一个不直接安
装在液压缸上的液压阀,则该阀与液压缸之间液压元件的爆裂压力至少应为其许用压力的4倍。
锁定装置和撒施架或注射架折叠/打开操纵应由两个独立的系统控制。
4.2.3.2 撒施架或注射架高度的调节
调节撒施架或注射架高度所需的人工操纵力应不大于250N。
如撒施架或注射架的高度由绞盘调节,该绞盘应能自锁,且至少应能承受撒施架或注射架重量两倍
的载荷。
绞盘应能在地面上进行操纵。
如撒施架或注射架高度通过动力调节,则应能在驾驶位置上操作人工操纵机构,且操纵机构应为
止-动控制(持续操纵)型。为确保操作者免受控制回路故障导致的挤压和剪切危险,施肥车应配备限制
撒施架或注射架下降速度不超过10mm/s的装置。
撒施架或注射架应能锁定在维修和保养位置。
能够操作操纵机构将注射架置于浮动位置或重量转移位置之前,注入装置应与地面接触。
4.2.3.3 撒施架或注射架的排空
罐体中肥料应能与撒施架或注射架隔离,以使撒施架或注射架能在低位置排空而便于运输、保养、
拆除和贮存。
4.2.3.4 停放和人工操纵时撒施架或注射架的稳定性
按使用说明书中信息,将施肥车沿任一方向停放在坡度至少为8.5°的坚硬地面上时,撒施架或注
射架应保持稳定。
为便于拆卸后人工操作而装有运输滚轮的撒施架或注射架,撒施架或注射架和滚轮位置的设计应
保证撒施架或注射架保持稳定且不发生翻倾。
本要求按下列方法检测:将撒施架或注射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停放在平整的水平面上,然后以
1m/s的速度将撒施架或注射架推向高为50mm、宽度不小于外侧滚轮间距的矩形障碍物,障碍物应
固定在地面上且与撒施架或注射架运动方向垂直。
撒施架或注射架应保持直立状态。
4.2.4 通道
当罐口位于罐体上部,或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操作者到罐体上部时,则应提供合适的通道。
撒施架或注射架的部件不能作为通道扶手。
4.3 机动施肥车的要求
机动施肥车应装防止压力过高的溢流装置,溢流装置应满足:
---最小直径为150mm;
---其置位或布置使溢出的液体或气体不会喷向操作者工作位置。
4.4 气动施肥车的要求
4.4.1 罐盖
气动施肥车应设置锁紧机构完全打开前能将罐内压力释放,以防止罐盖在无约束状态下开启的
装置。
4.4.2 压力表
气动施肥车应配备在拖拉机或自走式施肥车驾驶位置上能读数的压力表。压力表的设计或位置应
使其不会受罐中肥料的影响而导致失效,且不会被压力表和罐体间的截止阀关闭。
EN764定义的许用压力应在压力表上标出,例如:红线标示。
压力表应通过置位或防护将意外损坏降低到最小程度。
4.4.3 安全阀
气动施肥车应配备安全阀,安全阀应:
---通过设计和调整防止压力超过EN764定义的许用压力10%以上;
---进行防护以防止对其调整机构的任何随意调整,且不会受罐中肥料的影响而导致失效;
---通过设计使最小过流断面直径为150mm,如果肥料会与安全阀接触;
---通过置位或布置使溢出的液体或气体不会喷向操作者工作位置;
---通过置位或防护将意外损坏降低到最小程度。
5 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的判定
给出规定值的尺寸应通过测量进行判定;操纵机构应通过功能试验和位置测量进行判定。
6 使用信息
6.1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中应提供施肥车所有维护、安全使用方面的详尽说明和信息。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T 15706.2-2007中6.5和GB 10395.1-2009中8.1的规定。
使用说明书中应特别强调说明下列各点:
a) 罐体内会产生有毒和易燃气体,设备附近处置明火存在危险,并说明如何避免该危险;
b) 安全装置(特别是安全阀)不应进行不合理的调整且不应失效;
c) 不进入罐体内情况下,清除罐体内的石子或其他异物应遵循的规程;
d) 无呼吸设备或其他类似防范措施禁止进入罐体内;
e) 对施肥车进行任何干预前应将拖拉机或施肥车的发动机熄火;
f) 使用防护罩完好的动力输出万向节传动轴;
g) 施肥车运行前,应保证制动系统(如果有)已正确连接且工作正常;
h) 原装轮胎的相关性能参数(载荷、速度、规格和气压),与坡度对应的轮距;
i) 最大设计行驶速度以及根据载荷需要调整行驶速度,特别是在转弯及在坡道上行驶时;
j) 运输、保养和贮存前应将撒施架或注射架排空;
k) 在进行焊接或保养前清除罐中的有毒和易燃气体应遵循的规程;
l) 所有人工操纵机构的功能和操作说明;
m) 用施肥车运输或喷施液体肥料、水、污水以外的物质,尤其是能损坏泵、罐或使其过载的物质
(如石灰浆、液态肥料等)的风险;
n) 为确保罐体上所有标志信息清晰易读,罐体应保持清洁;
o) 若灌注臂和/或撒施架或注射架高度超过4m,与车体上方高架高压电线意外接触的风险。
另外,气动施肥车使用说明书中应强调下列信息:
p) 罐体盖和开口应正确关闭,并规定拧紧力矩(单位N·m);
q) 罐体内压力相关参数的检查周期和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焊缝、压力表和安全阀;
r) 罐体内有压力或罐体未清空时,罐体贮存的风险,尤其是罐体内存留物发酵产生压力的风险;
s) 机器维修仅能由专业人员完成;
t) 仅当罐内无压力时才能对罐体外部进行操作。
6.2 标志
标志应符合GB/T 15706.2-2007中6.4和GB 10395.1-2009中8.2、8.3的规定。
所有施肥车均应设置至少包括下列信息的清晰耐久标志: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年份;
---产品名称或型式型号;
---出厂编号,如果有;
---动力输入连接装置的额定转速和旋转方向(用箭头标出),如果有;
---许用压力;
---罐体容量。
撒施架或注射架的质量应用清晰耐久的标志标识。
空压机的标志应清晰、耐久,并应至少包含下列信息:
---出厂编号;
---流量;
---制造年份;
---许用压力、转速和空压机的旋转方向(用箭头表示)。
另外,施肥车还应设置下列安全标志:
---罐内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的安全标志;
---爆炸和中毒危险的安全标志;
---工作时禁止攀爬施肥车的安全标志;
---若灌注臂和/或撒施架或注射架高度超过4m,在自走式机械驾驶位置或其他施肥车的罐体前
部,设置注意与高架高压电线意外接触风险的安全标志。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危险一览表
表A.1给出了基于GB/T 15706.1和GB/T 15706.2的危险一览表。
表A.2给出了由机器移动产生的危险一览表。
这些表最后一栏(本部分给出的解决方法)的不同陈述的含义是:
---“不相关”:该危险不是该机器的重大危险。
---“给出”:该危险是重大危险。指定条款中给出解决方法是根据GB/T 15706的安全通则确定
的处置危险的指南;即意味着:
● 尽可能通过设计消除或减小风险;
● 采取保护措施;
● 提供遗留风险的信息。
---“部分给出”:该危险是该机器的多个零部件的重大危险。指定条款中给出的解决方法可处置
其中一部分零部件的该危险。对其余零部件该危险是重大危险,为处置该危险将必须采取的
其他解决方法本部分并未给出。
---“未给出”:该危险是该机器的重大危险,但在本部分起草过程中未加考虑。
标示“未给出”或“部分给出”危险的要求在GB 10395.1中规定,这些危险在表A.1和表A.2最后
一栏中用星号(*)标示。
表A.1 危险一览表
危 险
有关条款
GB/T 15706.1 GB/T 15706.2
本部分给出
的解决方法
A.1
机械危险
如由机器部件或工件的下列要素引起的:
---形状;
---相对位置;
---质量和稳定性(各元件的位能);
---质量和速度(各元件的动能);
---机械强度不足;
---由以下原因引起的位能积累:
● 弹性元件(弹簧);
● 压力下的液体或气体;
● 真空
4.2 - -
A.1.1 挤压危险 4.2.1,4.2.2 4.2 不相关
A.1.2 剪切危险 4.2.1,4.2.2 4.2,5.2.1 在4.2.3.1,4.2.3.2给出
A.1.3 切割或切断危险 4.2.1,4.2.2 4.2
在4.2.3.1,4.2.3.2中
给出
A.1.4 缠绕危险 4.2.1,4.2.2 - 在4.2.1.2,6.1中给出
A.1.5 引入或卷入危险 4.2.1
4.14,5.2.1,
5.5.3
在4.2.2.1,4.2.2.2,6.1
中给出
表A.1(续)
危 险
有关条款
GB/T 15706.1 GB/T 15706.2
本部分给出
的解决方法
A.1.6 冲击危险 4.2.1 - 在4.2.3.2中给出
A.1.7 刺伤或扎伤危险 4.2.1 - 不相关
A.1.8 摩擦或磨损危险 4.2.1 4.3b) 不相关
A.1.9 高压流体喷射危险 4.2.1 - 未给出*
A.1.10 (机械及被加工材料/工件)部件抛射危险 4.2.2 4.10 在4.1.1,4.4.3中给出
A.1.11 (机械或机器零件)不稳定 4.2.2 4.6 在4.2.3.4中给出
A.1.12
与机械有关(因机器的特征)的滑倒、倾倒和
跌倒危险
4.10 5.5.6 在4.2.4,6.1,6.2中给出
A.2
电气危险
例如由以下各因素引起:
4.3 4.9 -
A.2.1 电接触(直接或间接) 4.3 - 在4.2.3.1中给出
A.2.2 静电现象 4.3 - 不相关
A.2.3
热辐射或其他现象,例如由于短路、过载等
引起的熔化粒子喷射和化学效应
4.3 - 不相关
A.3
热危险
导致:
4.4 4.8.4 -
A.3.1
通过人们可接触的火焰或爆炸、热源辐射的
烧伤和烫伤
4.4 -
未给出(仅和自走机械有
关)*
A.3.2 由于热或冷的工作环境对健康的危害 4.4 - 不相关
A.4
由噪声产生的危险
导致:
4.5 4.8.4 -
A.4.1
听力损失(耳聋)、其他生理障碍(例如失去
平衡,失去知觉)
4.5 - 未给出*
A.4.2 干扰语言通讯,听觉信号等 4.5 - 不相关
A.5
由振动产生的危险
(导致各种神经和血管病症)
4.6 4.8.4
未给出(仅和自走机械有
关)
A.6
由辐射产生的危险
特别是由下列因素引起:
4.7 - -
A.6.1 电弧 - - 不相关
A.6.2 激光 - - 不相关
A.6.3 离子源辐射 4.7 - 未给出
A.6.4 使用高频电磁场的机器 - - 不相关
A.7
由机械加工的、使用的或排出的材料和物质
产生的危险
例如:
4.8 4.3b) -
A.7.1
由于接触或吸入有害的液体、气体、烟雾和
灰尘导致的危险
4.8 -
在4.2.2.1,4.3,6.1,6.2
中给出
表A.1(续)
危 险
有关条款
GB/T 15706.1 GB/T 15706.2
本部分给出
的解决方法
A.7.2 火或爆炸危险 4.8 -
在4.4.1,4.4.2,4.4.3,
6.1,6.2中给出
A.7.3 生物和微生物(病菌或细菌)危险 4.8 - 在4.2.2.1中给出
A.8
机器设计中由于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产生
的危险
(机械与人的特征和能力不协调)
如由下列因素引起:
4.9 4.8 -
A.8.1 不利于健康的姿态或过分用力 4.9 4.8.2,4.8.5
未给出(仅和自走机械有
关)
A.8.2 不适当的考虑人的手臂或腿脚构造 4.9 4.8.3
未给出(仅和自走机械有
关)
A.8.3 忽略了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5.5 - 在6.1,6.2中给出
A.8.4 不适当的工作面照明 - 4.8.6 不相关
A.8.5 精神过分紧张或准备不足等 4.9 4.8.5 不相关
A.8.6 人的差错 4.9 4.8 在6.1,6.2中给出
A.9 各种危险组合 4.11 - 不相关
A.10
由于能源失效、机械零件损坏或其他功能故
障产生的危险
例如:
5.3b) 4 -
A.10.1 能源(能量和/或控制电路)失效 3.30 4.11.1 不相关
A.10.2 机械零件或流体意外抛射 - 4.10,5
在4.4.1,4.4.2,4.4.3,
6.1中给出
A.10.3
控制系统的失效、失灵(意外起动、意外过
流)
3.29,3.30,3.31 4.11.1 不相关
A.10.4 装配错误 - - 在6.1,6.2中给出
A.10.5 机器翻倒,意外失去稳定性 4.2.2 4.6 不相关
A.11
由于安全措施错误的或不正确的定位产生
的危险
例如:
- 5 -
A.11.1 各类防护装置 3.25 5.3 在6.1中给出
A.11.2 各类有关安全(防护)装置 3.26 5.3 在6.1中给出
A.11.3 起动和停机装置 - 4.11.1 不相关
A.11.4 安全标志和信号装置 -
4.8.8,6.2,
6.3,6.4
在6.1中给出
A.11.5 各类信息或报警装置 - 6.4 不相关
A.11.6 能源切断装置 - 5.5.4 在4.2.3.3中给出
表A.1(续)
危 险
有关条款
GB/T 15706.1 GB/T 15706.2
本部分给出
的解决方法
A.11.7 急停装置 - 5.5 不相关
A.11.8 工件的送进/取出措施 - 4.14 不相关
A.11.9 安全调整和/或维修的主要设备和附件 3.3,5.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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