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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11887-2008 (GB11887-2008) | 中文名称 |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 英文名称 | Jewellery - Fineness of precious metal alloys and designation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Y88 | 国际标准分类 | 39.060 | 字数估计 | 9,953 | 发布日期 | 2008-12-31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1887-2002 | 引用标准 | GB/T 9288; GB/T 16552; GB/T 16553; GB/T 16554; GB/T 18781; GB/T 17832; GB/T 19719; GB/T 19720; GB/T 21198.6; QB/T 1689; SN/T 2004.3-2005 | 采用标准 | ISO 9202-1991, MOD | 起草单位 |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6)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3号(总第136号);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范围、首饰产品标识、测定方法和贵金属首饰的命名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首饰行业和国内生产及销售的首饰。 |
GB 11887-2008: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 11887-2008 英文名称: Jewellery -- Fineness of precious metal alloys and design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887-2008
代替 GB 11887-200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9202:1991(E)《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英文版)。本标准根据ISO 9202:
1991重新起草,为便于比较,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国家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根据我国首饰生产和销售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用
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
览表以供参考。
本标准代替GB 11887-200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本标准与GB 11887-2002
的主要区别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补充了近年发布的相关标准;
---根据我国首饰生产和销售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银、铂、钯首饰的纯度范围,修改了命名和标识
方法;
---根据“欧共体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新版镍指令(2005),对含镍首饰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同时增加
了对有害元素的规定;
---增加了银、铂、钯首饰的配件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沣、段体玉、李玉
、李素青、李武军。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1887-1989,GB/T 11887-2000,GB 11887-2002。
引 言
GB/T 11887-1989《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于1989年首次发布实施。本次修订是
对GB/T 11887-1989《贵金属首饰纯度的命名方法》进行的第三次修订。GB 11887-2008《首饰 贵
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是首饰行业的一个重要基础标准,对促进我国首饰行业的发展,保证首饰
产品的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不断完善标准,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推动首饰行业的发展
和规范市场,对标准再次进行了修订。在本次修订中,根据“欧共体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新版镍指令
(2005),对含镍首饰的规定进行修改,同时增加了对有害元素的规定;对贵金属首饰配件的规定进行了
修订。以上修订内容实行两年过渡期的办法,即从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所有销售到最终消费者的商
品都必须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具体过渡期如下: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发布后半年止---生产企业和所有经销商清理库存中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发布后一年止---生产企业和所有供应商提供不符合本标准产品的最后
期限;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发布后两年止---所有销售商销售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的最后期限。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范围1)、首饰产品标识、测定方法和贵金属首饰的命名方法。
1) 不包括焊药成分,但成品整体(配件除外)含量不得低于规定的纯度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首饰行业和国内生产及销售的首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288 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 9288-2006,ISO 11426:
1997,MOD)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4 钻石分级
GB/T 18781 养殖珍珠分级
GB/T 17832 银合金首饰 银含量的测定 溴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GB/T 17832-2008,
ISO 11427:1993,MOD)
GB/T 19719 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光谱法(GB/T 19719-2005,EN1811:1998,MOD)
GB/T 19720 铂合金首饰 铂、钯含量的测定 氯铂酸铵重量法和丁二酮肟重量法
(GB/T 19720-2005,ISO 11210:1995,MOD)
GB/T 21198.6 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ICP光谱法 第6部分:差减法
QB/T 1689 贵金属饰品术语
SN/T 2004.3-2005 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 第3部分: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纯度范围
4.1 纯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见表1。
4.2 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因强度和弹性的需要,配件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4.2.1 金含量不低于916‰(22K)的金首饰,其配件的金含量不得低于900‰。
4.2.2 铂含量不低于950‰的铂首饰,其配件的铂含量不得低于900‰。
4.2.3 钯含量不低于950‰的钯首饰,其配件的钯含量不得低于900‰。
4.2.4 足银、千足银首饰,其配件的银含量不得低于925‰。
4.3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
4.3.1 首饰中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都必须小于1‰。
4.3.2 含镍首饰(包括非贵金属首饰)应符合以下规定:
4.3.2.1 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其镍释放
量必须小于0.2微克/(厘米2·星期)。
4.3.2.2 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
---耳环;
---项链、手镯、手链、脚链、戒指;
---手表表壳、表链、表扣;
---按扣、搭扣、铆钉、拉链和金属标牌(如果不是钉在衣服上)。
这些制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的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5微克/(厘米2·星期)。
4.3.2.3 4.3.2.2中所指定的制品如表面有镀层,其镀层必须保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在正常使用的
两年内,镍释放量小于0.5微克/(厘米2·星期)。
4.3.2.4 除了上述4.3.2.1、4.3.2.2、4.3.2.3中所列明的,其他同类制品必须达到同样要求,否则不
得进入市场。
5 首饰产品标识
首饰产品标识包括印记和标签。
5.1 印记的内容
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例如:北京
花丝镶嵌厂生产的18K金镶嵌0.45克拉钻石的首饰印记为:京A18K金0.45ctD。
5.2 纯度印记的表示方法
主体按表1的规定打印记,配件按4.2的规定打印记。
5.2.1 金首饰:纯度千分数(K数)和金、Au或G的组合。例如:金750(18K金),Au750(Au18K),
G750(G18K)。
5.2.2 铂首饰:纯度千分数和铂(铂金,白金)或Pt的组合。例如:铂(铂金,白金)900,Pt900。
5.2.3 钯首饰:纯度千分数和钯(钯金)或Pd的组合。例如:钯(钯金)950,Pd950。
5.2.4 银首饰:纯度千分数和银、Ag或S的组合。例如:银925,Ag925,S925。
5.2.5 当采用不同材质或不同纯度的贵金属制作首饰时,材料和纯度应分别表示。
5.2.6 当首饰因过细过小等原因不能打印记时,应附有包含印记内容的标识。
5.3 标签
产品标签中应标明中文,例如:铂950或铂Pt950。
6 测定方法
6.1 贵金属首饰纯度的测定
应采用被认可的方法测定贵金属含量,当测试结果出现分歧时,采用 GB/T 9288、GB/T 17832、
GB/T 19720、GB/T 21198.6的方法分别对金首饰中的金含量、银首饰中的银含量、铂首饰中的铂含量、
钯首饰中的钯含量进行仲裁。
6.2 有害元素的测定
6.2.1 应采用被认可的方法测定首饰中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首饰中铅、汞、镉、砷的测定
可参照GB/T 21198.6,六价铬的测定可参照SN/T 2004.3-2005的5.3~5.5。
6.2.2 首饰中的镍释放量采用GB/T 19719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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