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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1946-2013 (GB11946-2013) | | 中文名称 |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 | | 英文名称 | Thermally toughened safety glass for ship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Q34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40 | | 字数估计 | 13,114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1946-2001 | | 引用标准 | GB/T 1216; GB/T 3385; GB/T 5137.2-2002; GB/T 5746; GB/T 8170; GB/T 9056; GB 11614-2009; GB/T 14413; GB 15763.2-2005; JB/T 2369 | | 采用标准 | ISO 21005-2004,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船用钢化安全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用矩形窗和舷窗玻璃。对于其他用途船用钢化安全玻璃, 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
GB 11946-2013: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
GB 11946-2013 英文名称: Thermally toughened safety glass for ships
ICS 81.040
Q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1946-2001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船用钢化安全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矩形窗和舷窗玻璃。对于其他用途船用钢化安全玻璃,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GB/T 3385 船用舷窗和矩形窗钢化安全玻璃非破坏性强度试验 冲压法
GB/T 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GB/T 5746 船用普通矩形窗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056 金属直尺
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
GB/T 14413 船用舷窗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JB/T 2369 读数显微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点状缺陷
气泡、夹杂物、斑点等缺陷的统称。
4 分类
按形状分为矩形窗钢化安全玻璃和舷窗钢化安全玻璃。
5 材料
生产船用钢化安全玻璃所使用的原片平板玻璃应符合GB 11614-2009中一等品的要求。使用其
他玻璃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6 要求
6.1 外观质量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6.2 尺寸及偏差
6.2.1 矩形窗钢化安全玻璃的长宽和厚度应符合图1和表2的规定。
6.2.2 舷窗钢化安全玻璃的直径和厚度应符合图2和表3的规定。
6.2.3 其他尺寸
表2和表3中未包括的尺寸,其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厚度偏差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
6.3 边部加工
玻璃边部应细磨并倒角(见图3),倒角深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6.4 平行度
玻璃两面平行度不应超过0.03%。
6.5 弯曲度
弯曲度不应超过0.2%。
6.6 冲压强度
玻璃不应破碎和损坏。
6.7 可见光透射比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表5的规定。
6.8 光畸变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的光畸变应符合表6的规定。
6.9 表面应力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
以制品为试样,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条件下,在距试样表面600mm处进行目视检查。使用
符合JB/T 2369规定的分格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点状缺陷的最大尺寸和划伤的宽度。使
用符合GB/T 9056规定的分度值为1mm的金属直尺测量两点状缺陷的最小间距、划伤和爆边长度。
7.2 尺寸及偏差
以制品为试样。玻璃的长度、宽度及直径使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符合GB/T 9056规定的钢直尺
或符合规定的钢卷尺测量。实测值与公称尺寸之差即为尺寸偏差。
厚度使用符合GB/T 1216规定的外径千分尺或具有同等及以上精度的量具在玻璃板四边中心进
行测量,取其平均值,数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实测值与公称厚度之差即为厚度偏差。
边部倒角用符合GB/T 9056规定的钢直尺测定。
7.3 平行度
使用符合GB/T 1216规定的外经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四边中点的厚度(见
图4),舷窗钢化安全玻璃以每1/4周长处为测量点(见图5)。矩形窗钢化安全玻璃平行度结果用相对
边厚度之差除以相邻边边长结果的最大值表示,见式(1)。舷窗钢化安全玻璃平行度结果用相对两点厚
度之差除以直径结果的最大值表示,见式(2)。
7.4 弯曲度
以制品为试样。将试样垂直立放,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
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弯曲度[见图6和式(3)]。
7.5 冲压强度
以制品为试样,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和步骤按GB/T 3385进行。
7.6 可见光透射比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和步骤按照GB/T 5137.2-2002第4章进行。
7.7 光畸变
以制品为试样,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和步骤按照GB/T 5137.2-2002第6章进行。
7.8 表面应力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和步骤按照GB 15763.2-2005中6.8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检验项目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的检验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8.3 出厂检验
8.3.1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7。
8.3.2 抽样方法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表8的规定。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
500块为1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8.3.3 判定
8.3.3.1 单项判定
如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边部加工、弯曲度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表8中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
为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边部加工或弯曲度不合格。
8.3.3.2 综合判定
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边部加工、弯曲度均符合要求,则认为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4 型式检验
8.4.1 总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试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满1年时;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4.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7。
8.4.3 抽样方法
8.4.3.1 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边部加工、弯曲度同8.3.2。
8.4.3.2 平行度
以同种厚度、同种工艺为一批,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块进行试验。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
时,以每500块为1批分批抽取试样。
8.4.3.3 冲压强度、可见光透射比、光畸变、表面应力
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8.4.4 判定
8.4.4.1 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边部加工、弯曲度同8.3.3.1。
8.4.4.2 平行度
样品全部满足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4.4.3 冲压强度
样品全部满足要求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时,则为不合格;当1块试样不符合时,再追加4块试
样,全部满足要求为合格。
8.4.4.4 可见光透射比、光畸变、表面应力
样品全部满足要求为合格,否则该项目不合格。
8.4.5.5 综合判定
若各项性能均符合要求,则认为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本体上标志应符合GB/T 3385的要求。
9.2 包装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尺
寸的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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