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 12021.4-2013'
标准编号 | GB 12021.4-2013 (GB12021.4-2013) | 中文名称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 | 英文名称 | Max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water consumption and grades for household electric washing machin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F01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字数估计 | 8,889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021.4-2004 | 引用标准 | GB/T 2829; GB/T 4288; GB/T 2828.1; GB/T 2828.2; GB/T 2828.3; GB/T 2828.4; GB/T 2828.5; GB/T 2828.10; GB/T 2828.11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9号 | 提出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水利部水资源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衣机单位功效耗电量限定值、用水量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节水评价值、能效等级和用水效率等级。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以下简称洗衣机)。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不适用于搅拌式洗衣机。对于洗衣干衣机只考核其洗涤功能。 |
GB 12021.4-2013
Max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water consumption and grades for household electric washing machines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2021.4-2004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
2013-06-09发布
201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2021.4-2004《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能级》。
本标准与GB 12021.4-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额定容量的术语和定义(3.2);
---增加了半载容量的术语和定义(3.3);
---修改了工作周期耗电量的术语和定义(3.4);
---修改了工作周期用水量的术语和定义(3.5);
---修改了各类型洗衣机的能效等级指标(4.1.1);
---增加了用水效率等级(4.1.2);
---增加了明示值允许偏差(4.1.3);
---引入了半载容量的测试(5.2)。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水利部水资源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
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44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无锡
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惠而浦中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
州)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燕、成建宏、白雪、吕佩师、万学龙、张革、周锋华、钟华、贾春耕、时妍玲、李军、
吴建涛、贾昊楠、吴敏、刘猛、杨宇澄、刘健、程冬。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12021.4-1989、GB 12021.4-2004。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衣机单位功效耗电量限定值、用水量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节水评价值、能效等
级和用水效率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以下简称洗衣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不适用于
搅拌式洗衣机。对于洗衣干衣机只考核其洗涤功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所有部分)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28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428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作周期 washingcycle
按照被测洗衣机所具备的功能(如洗涤、漂洗、脱水、进水和排水等),完成一次常用(标准)洗衣程序
的全过程。
3.2
额定容量 ratedcapacity
一次可处理干燥状态标准洗涤物的最大质量,以千克(kg)为单位。
3.3
半载容量 partialcapacity
额定容量的一半。
3.4
洗衣机在工作状态下,完成额定容量和半载容量各一个工作周期所消耗的平均电量,包括对洗涤用
水加热所消耗的能量。单位:千瓦时每周期[(kW·h)/cycle]
3.5
工作周期用水量 waterconsumption
洗衣机在工作状态下,完成额定容量和半载容量各一个工作周期所消耗的平均水量。单位:升每周
期(L/cycle)
3.6
洗衣机工作周期耗电量与额定容量之比。单位为千瓦时每周期公斤[(kW·h)/(cycle·kg)]。
3.7
洗衣机工作周期用水量与额定容量之比。单位为升每周期公斤[L/(cycle·kg)]。
3.8
洗衣机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完成工作周期所允许的耗电量平均值的最大值。
3.9
洗衣机的能效等级,依据其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和洗净比的大小确定。
3.10
洗衣机的用水效率等级,依据其单位功效用水量、单位功效耗电量和洗净比的大小确定。
3.11
在本标准允许范围内,因为测试数据重复性和再现性所带来的耗电量、用水量和洗净比实测值与能
效标识标称值的偏差。
4 技术要求
4.1 能效等级和用水效率等级
4.1.1 能效等级
洗衣机能效等级分为5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最高。按照洗衣机的实测单位功效耗电量、用水量、
洗净比对洗衣机能效分级,各等级实测单位功效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均应达到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 波轮式洗衣机和双桶洗衣机能效等级
洗衣机能效等级
单位功效耗电量
Ee/[(kW·h)/(cycle·kg)]
单位功效用水量
We/[L/(cycle·kg)]
洗净比Ce
1 ≤0.011 ≤14 ≥0.90
2 ≤0.012 ≤16
3 ≤0.015 ≤20
4 ≤0.017 ≤24
5 ≤0.022 ≤28
≥0.80
表2 滚筒式洗衣机能效等级
洗衣机能效等级
单位功效耗电量
Ee/[(kW·h)/(cycle·kg)]
单位功效用水量
We/[L/(cycle·kg)]
洗净比Ce
1 ≤0.110 ≤7
2 ≤0.130 ≤8
3 ≤0.150 ≤9
4 ≤0.170 ≤10
5 ≤0.190 ≤12
≥1.03
4.1.2 用水效率等级
洗衣机用水效率等级分为5级,其中1级用水效率最高。按照洗衣机的实测单位功效用水量、耗电
量、洗净比对洗衣机用水效率分级,各等级实测单位功效用水量、耗电量、洗净比均应达到表3和表4的
规定。
表3 波轮式洗衣机和双桶洗衣机用水效率等级
洗衣机水效等级
单位功效用水量
We/[L/(cycle·kg)]
单位功效耗电量
Ee/[(kW·h)/(cycle·kg)]
洗净比Ce
1 ≤10
2 ≤14
3 ≤18
4 ≤22
5 ≤28
≤0.022
≥0.90
≥0.80
表4 滚筒式洗衣机用水效率等级
洗衣机水效
等级
单位功效用水量
We/[L/(cycle·kg)]
单位功效耗电量
Ee/[(kW·h)/(cycle·kg)]
洗净比Ce
1 ≤6
2 ≤7
3 ≤8
4 ≤10
5 ≤12
≤0.190 ≥1.03
4.1.3 明示值允许偏差
在第5章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洗衣机的洗净比、耗电量、用水量的实测值与企业明示值的偏差应不
大于表5所示偏差。
表5 明示值允许偏差
项 目 偏 差
耗电量 +7%
用水量 +5%
洗净比 -0.035
4.2 能效水效限定值
洗衣机的单位功效耗电量和用水量及洗净比应符合能效等级5级或水效等级5级的规定值,同时
额定容量的三次测试平均值和半载容量的三次测试平均值应符合GB/T 4288中关于洗净比、脱水率、
漂洗性能的最低限值要求;否则产品为不合格。
4.3 节能节水评价值
电动洗衣机的节能节水评价值为表1~表4中的2级。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和测试设备
按照GB/T 4288的相关规定进行。
5.2 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脱水率和漂洗性能的测试。
参照GB/T 2828、GB/T 2829的组批原则,从中抽取三台样品,同时测试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
脱水率和漂洗性能,取其平均值为该类型产品的实测耗电量、用水量和洗净比。并换算成单位功效耗电
量和单位功效用水量。
5.2.1 被测洗衣机应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标准工作周期进行额定容量和半载容量测试:半载容量测
试应和额定容量测试选用同样的程序,如果制造商另有说明,仅水位可以按照制造商说明进行调节。
5.2.2 按照GB/T 4288的相关测试方法规定进行。
5.2.3 分别在额定容量和半载容量下进行测试,每个容量测试三遍,取额定容量和半载容量下的耗电
量、用水量和洗净比的平均值,计算单位功效耗电量、用水量和洗净比。
5.2.4 工作周期耗电量和工作周期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周期耗电量(E)计算见式(1):
E=(E1+E2)/2 (1)
式中:
E1---在额定容量下洗净性能试验全过程总的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每周期[(kW·h)/cycle];
E2---在半载容量下洗净性能试验全过程总的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每周期[(kW·h)/cycle]。
工作周期用水量(W)计算见式(2):
W =(W1+W2)/2 (2)
式中:
W1---在额定容量下洗净性能试验全过程总的用水量,单位为升每周期(L/cycle);
W2---在半载容量下洗净性能试验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