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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2441-2005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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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441-2005 英文版 150 GB 12441-200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饰面型防火涂料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2441-2005 (GB12441-2005)
中文名称 饰面型防火涂料
英文名称 Finishing fire retardant paint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82
国际标准分类 13.220.50
字数估计 18,142
发布日期 2005-11-30
实施日期 2006-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2441-1998; GB 15442.1-1995; GB/T 15442.2-1995; GB/T 15442.3-1995; GB/T 15442.4-1995
引用标准 GB/T 1720; GB/T 1724; GB/T 1727; GB/T 1728-1989; GB/T 1731; GB/T 1732; GB/T 1733-1993; GB/T 1740; GB/T 3181; GB 3186; GB 9969.1
起草单位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Sichua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SAC/TC113/SC7)
标准依据 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No. 1, 2006 (No. 88 overall)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2441-2005: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 12441-2005 英文名称: Finishing fire retardant pain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代替 GB 12441-1998,GB 15442.1-1995,GB/T 15442.2-1995, GB/T 15442.3-1995,GB/T 15442.4-1995 饰 面 型 防 火 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及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不宜用有害人体健康的原料和溶剂。 4.1.2 饰面型防火涂料的颜色可根据 GB/T 3181 的规定,也可由制造者与用户协商确定。 4.1.3 饰面型防火涂料可用刷涂、喷涂、辊涂和刮涂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方便地施工,能 在通常自然环境条件下干燥、固化。成膜后表面无明显凹凸或条痕,没有脱粉、气泡、龟裂、 斑点等现象,能形成平整的饰面。 4.2 技术要求 饰面型防火涂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用基材 理化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合 GB/T 1727 的规定要求。防火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合附录 A、 附录 B 及附录 C 的规定要求。 5.2 试件的制备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按 GB/T 1727 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性能试件的制备按本标准附 录 A、附录 B 及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状态调节 理化性能试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状态调节 48 h。 防火性能试件经涂刷达到规定的湿涂覆比值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的环境条件下调节至质量恒定(相隔 24 h 两次称量其质量变化不大于 0.5%)。 5.4 试验环境条件 涂料的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及耐水性六项试验应在温度(23±2) ℃、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5.5 在容器中的状态 打开贮存涂料的容器,用搅拌器搅拌容器内的试样,观察涂料有无结块,是否均匀。 5.6 细度 按 GB/T 1724 规定的方法进行。 5.7 干燥时间 按 GB/T 1728-1998(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5.8 附着力 按 GB/T 172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9 柔韧性 按 GB/T 1731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0 耐冲击性 按 GB/T 1732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1 耐水性 按 GB/T 1733-1993(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5.12 耐湿热性 按 GB/T 174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3 耐燃时间 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4 火焰传播比值 按附录 B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5 炭化体积 按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6 质量损失 按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 抽取样品时,参照 GB 3186 规定,即 n= 2/N (N-总桶数,n-样本桶数),n≥2, 确定样本桶数,随机抽取样本。取样前应将涂料搅拌均匀,再从样本桶中取出等量(通过计 算获得)的样品。待混合均匀后,装入盛样容器中,盛样容器应有 5%~10%的空隙。被抽 样品批量不少于 1 t,抽取的样本数量不少于 10 kg。 6.2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耐水 性、耐湿热及耐燃时间等九项。 6.3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 1 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产品的结构、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 3 年或累计 300 t 时。 6.4 判定原则 6.4.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结果均应满足表 1 规定的技术要求,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以在同批样品中抽样 进行两次复验,两次复验均合格后方可出厂。 6.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的缺陷分类见表 1,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原则为:A=0、B≤1、B+C≤2。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产品的包装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的名称、执行标准号、商标; b) 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c) 产品型号、规格; d) 产品生产日期。 7.2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应按 GB 9969.1 的要求编写。溶剂性饰面型防火涂料应特别注明防 火安全要求及人员的健康防护措施。 8 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包装 产品包装桶应贴上产品说明书、标志、合格证......
相关标准:     GB 12441-2018     GB 14102.1-2024     GB 14102.2-2024     GB/T 4148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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