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 12476.1-2013'
标准编号 | GB 12476.1-2013 (GB12476.1-2013) | 中文名称 |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英文名称 |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K35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60.20 | 字数估计 | 37,354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476.1-2000 | 引用标准 | GB/T 70.1-2008; GB/T 1040.2-2006; GB/T 1043.1-2008; GB/T 1408.1-2006; GB/T 1800.2-2009; GB/T 2516-2003; GB 3836.1-2010; GB 3836.3-2010; GB 3836.4-2010; GB 4208-2008; GB/T 4942.1-2006; GB/T 5008.1-2005; GB/T 5277-1985; GB/T 5782-2000; GB/T 5783-2000; GB/T | 采用标准 | IEC 61241-0-2004, MOD | 起草单位 |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5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可燃性粉尘存在的数量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环境中, 用认可的保护技术保护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本部分由下列GB 12476部分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补充或修改: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第5部分 |
GB 12476.1-2013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CS 29.260.20
K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2476.1-200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EC 61241-0:2004:MOD)
2013-12-17发布
2014-11-1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结构 6
5 温度 7
6 外壳材质 7
7 紧固件 9
8 联锁装置 9
9 绝缘套管 9
10 粘接材料 9
11 Ex元件 10
12 连接件和接线空腔 10
13 接地导体或等电位导体连接件 10
14 电缆和导管的引入装置 11
15 产生辐射的电气设备 13
16 旋转电机的补充规定 13
17 开关的补充规定 14
18 熔断器的补充规定 15
19 插头和插座的补充规定 15
20 灯具的补充规定 16
21 帽灯和手提灯的补充规定 17
22 装有电池的设备 17
23 型式检查和试验 19
24 例行检查和试验 24
25 制造商责任 24
26 电气设备修理和改造后的检查和试验 24
27 非铠装电缆和带金属编织层的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试验 25
28 铠装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试验 27
29 标志 27
30 防爆标志示例 28
附录A 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 31
图1 引入点和分支点示意图 12
图2 螺纹紧固的公差和间隙 15
图3 细杆紧固螺栓头下面的接触面 16
图4 涂导电漆电极的试样 24
表1 使用环境温度和附加标志 7
表2 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 11
表3 原电池 18
表4 蓄电池 18
表5 冲击试验 20
表6 对连接件用绝缘套管的螺栓所施加的力矩 21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247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第3部分:可燃性粉尘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险场所分类;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第6部分:浇封保护型“mD”;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第9部分:试验方法 粉尘层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第10部分:试验方法 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是GB 1247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规定组织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1241-0:2004《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通
用要求》(英文第一版)。但本部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对 GB 12476.1-2000的修订,GB 12476.1-
2000的主要技术内容由GB 12476.5-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代替。
本部分在技术上与IEC 61241-0:2004存在如下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考虑到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认证的型式批准和IEC 国际标准(对批准程序没有规定)存
在差异,我国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式批准程序为防爆合格证制度。因此在制造商责任一章中
增加了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见附录A。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参加起草的单位: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宝临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创新电
机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建国、黄建锋、石晓贤、李江、白照昊、郑振晓、翁振克、李书朝、陈瑞。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12476.1-2000。
引 言
在生产、加工、运输和存贮中产生的许多粉尘是可燃性的。如果粉尘与空气混合成适当比例,当点
燃时粉尘能够迅速地燃烧产生巨大的爆炸压力。在可能出现这类可燃性材料的场所中,常常需要使用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得到足够地保护,以减少点燃外部爆炸性
环境的可能性。在电气设备中,潜在点燃源包括电弧、火花、热表面和摩擦火花。
在空气中出现危险数量的粉尘、纤维和飞絮的场所被划分为危险场所,并且按照危险程度被分成三
个危险区域。
一般情况下,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来确保电气设备的电气安全,即:一种方法(只要切实可行)应将
电气设备安装在危险场所外;另一种方法按照电气设备使用场所推荐的方法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
电气设备可能会通过下列几种途径点燃可燃性粉尘:
---电气设备表面温度高于有关粉尘的最低点燃温度。粉尘点燃的温度与粉尘特性、粉尘是以粉
尘云或粉尘层状态出现、粉尘层的厚度和热源的几何形状有关;
---电气部件(如开关、触头、整流器、电刷及类似部件)的电弧或火花;
---积聚的静电荷放电;
---辐射能量(如电磁辐射);
---与电气设备有关的机械火花、摩擦火花或发热。
为了避免点燃危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可能堆积粉尘或可能与粉尘云接触的电气设备表面的温度须保持在本部分所规定的温度极限
以下;
---任何产生电火花的部件或其温度高于GB 12476.2-2010规定的温度极限的部件应
•安放在一个能足以防止粉尘进入的外壳内;或
•限制电路的能量以避免产生能够点燃可燃性粉尘的电弧、火花或温度;
---避免任何其他点燃源。
如果电气设备在其额定条件下进行操作,并且按照相应的实施规程或要求安装和维护,例如防止过
电流、内部短路故障和其他电气故障,那么符合本部分就能达到要求的安全水平。尤其重要的是严酷程
度和内部或外部故障的持续时间能被限制在电气设备继续运行而不损坏的数值。
若干技术已用于危险场所中的防爆电气设备上。本部分说明了这些防爆技术的安全特征,规定了
所采用的安装程序。最主要的是遵守正确的选型和安装程序,以保证电气设备在危险场所中安全使用。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可燃性粉尘存在的数量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环境中,用认可的
保护技术保护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由下列GB 12476部分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补充或修改: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第6部分:浇封型“mD”;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注:GB 12476.2给出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指南。本部分范围内的电气设备也可以遵守其他标准,如GB 3836.1
的补充要求。
在可能同时出现或分别出现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求增加一些附
加保护措施。
本部分对直接与爆炸危险之外的安全要求没有规定。
当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其他环境条件要求,如防水和防腐而采用其他防护方法时,则该防护方法不得
对外壳的整体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本部分适用于大气条件下形成的可燃性粉尘环境。
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
本部分不适用于瓦斯和/或可燃性粉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装置用电气设备。
本部分未考虑由粉尘散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而引起的危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1-2008 内六角圆柱头螺钉(ISO 4762:2004,MOD)
GB/T 1040.2-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ISO 527-2:1993,IDT)
GB/T 1043.1-2008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ISO 179-1:
2000,IDT)
GB/T 1408.1-2006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IEC 60243-1:1998,
IDT)
GB/T 1800.2-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极限与配合 第2部分: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极
限偏差表(ISO 286-2:1988,MOD)
GB/T 2516-2003 普通螺纹 极限偏差(ISO 965-3:1998,MOD)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IEC 60079-0-2007,MOD)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IEC 60079-7:2006,IDT)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IEC 60079-11:2006,
MOD)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 分级(IEC 60034-5:2000,IDT)
GB/T 5008.1-2005 启动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IEC 60095-1:2000,MOD)
GB/T 5277-1985 紧固件 螺栓和螺钉通孔(eqvISO 273:1979)
GB/T 5782-2000 六角头螺栓(eqvISO 4014:1999)
GB/T 5783-2000 六角头螺栓 全螺纹(eqvISO 4017:1999)
GB/T 6031-199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硬度的测定(10~100IRHD)(ISO 48:1994,IDT)
GB/T 6170-2000 1型六角螺母(eqvISO 4032:1999)
GB/T 8897.1-2008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IEC 60086-1:2007,MOD)
GB/T 9144-2003 普通螺纹 优选系列(ISO 262:1998,MOD)
GB/T 9341-2008 塑料 弯曲性能的测定(ISO 178:2001,IDT)
GB/T 11026.1-2003 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部分:老化程序和试验结果的评定
(IEC 60216-1:2001,IDT)
GB/T 11026.2-2000 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的导则 第2部分:试验判断标准的选择
(IEC 60216-2:1990,IDT)
GB 12476.2-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2 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IEC 61241-14:2004,IDT)
GB 12476.5-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IEC 61241-1:
2004,IDT)
GB/T 12476.8-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
度的方法(IEC 61241-2-1:1994,IDT)
GB/T 13259-2005 高压钠灯(neq IEC 60662:2002)
GB 14048.3-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
合电器(IEC 60947-3:2005,IDT)
GB/T 15142-2011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
电池(IEC 60623:2001,IDT)
GB/T 16422.1-2006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ISO 4892-1:1999,IDT)
GB/T 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IEC 61056-1:2002,MOD)
GB/T 23126-2008 低压钠灯 性能要求(IEC 60192;2001,MOD)
HG492-2009 空气质量 词汇
ISO 1818:1975 低硬度硫化橡胶(10~35国际橡胶硬度) 硬度测定
IEC 60285:1993 碱性蓄电池 圆柱形密封可充电镍镉单节电池
IEC 61150:1992 碱性蓄电池 整体密封的扣式可充电镍镉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粉尘 dust
在大气中依靠自身重量可沉淀下来,但也可持续悬浮在空气中一段时间的包括纤维和飞絮在内的
固体微小颗粒 (包括HG492-2009中定义的粉尘和颗粒)。
3.2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dust
与空气混合后可能燃烧或焖燃,在常温常压下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3
导电性粉尘 conductivedust
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3Ω·m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4
在大气条件下,粉尘、纤维或飞絮状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燃烧将传遍整个
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3.5
规定厚度的粉尘层在热表面上发生点燃的热表面的最低温度。
[GB 12476.8-2010,见定义3.3]
3.6
炉内空气中所含粉尘云出现点燃时炉子内壁的最低温度。
[GB 12476.8-2010,见定义3.5,修订]
3.7
电气设备 electricalapparatus
全部或部分利用电能的设备。
注:这些设备包括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备和通信设备等。
3.8
定额 rating
额定值和运行条件的集合。
3.9
外壳 enclosure
构成电气设备防爆型式和/或IP等级的整个壳壁、门、盖、电缆引入装置、操纵杆、芯轴和转轴等。
3.10
尘密外壳 dust-tightenclosure
能够阻止所有可见粉尘颗粒进入的外壳。
3.11
防尘外壳 dust-protectedenclosure
不能完全阻止粉尘进入,但其进入量不会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外壳。
注:粉尘不宜堆积在外壳内易产生点燃危险的位置上。
3.12
防爆型式 typeofprotection
为防止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而对电气设备采取的各种特定措施。
3.13
在规定的最高环境温度条件下,对规定的无粉尘或粉尘层覆盖条件进行试验时,电气设备表面的任
何部分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注:该温度是在试验条件下达到的。由于粉尘的隔热性,该温度随着粉尘厚度的增加而升高。
3.14
为避免粉尘点燃,在实际运行中电气设备表面允许达到的最高温度。
注: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取决于粉尘的类型,是粉尘云还是粉尘层,如果是粉尘层,取决于其厚度和采用的安全系
数(见GB 12476.2-2010第6章)。
3.15
区域 zones
根据爆炸性粉尘/空气环境出现的频次和持续时间对爆炸性粉尘环境划分的场所。
3.16
20区 zone20
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连续出现、长时间存在或频繁出现的场所。
3.17
21区 zone21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可能出现或偶尔出现的场所。
3.18
22区 zone22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不可能出现的场所,如果出现仅是短
时间存在的场所。
3.19
电缆引入装置 cableentry
允许将一根或多根电缆或光缆引入电气设备内部并能保证其防爆型式的装置。
3.20
导管引入 conduitentry
将导管引入电气设备内而仍保持其相应防爆型式的方式。
3.21
压紧件 compressionelement
电缆引入装置中用于对密封圈施加压力以保证其有效功能的部件。
3.22
夹紧组件 clampingdevice
引入装置中用于防止电缆的拉拽或扭转传递到连接件的部件。
3.23
密封圈 sealingring
电缆引入装置或导管引入装置中,保证引入装置与电缆或导管与电缆之间的密封所使用的环状物。
3.24
接线空腔 terminalcompartment
与主体外壳连通或不与主体外壳连通,包括连接件的单独空腔,或主外壳的一部分。
3.25
连接件 connectionfacilities
用于与外电路导线进行电气连接的端子、螺钉或其他零件。
3.26
绝缘套管 bushing
用于将一根或多根导体穿过外壳壁的绝缘部件。
3.27
单体电池 cel
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8
原电池 primarycelorbattery
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电能的电化学系统。
3.29
能够通过化学反应将电能储存并释放出来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系统。
3.30
排气式电池 opencelorbattery
带有盖子,盖子上有通气孔,产生的气体可通过通气孔逸出的电池。
3.31
在正常条件下是密封的,但具有一个装置,当其内部压力超过预定值时能让气体逸出的电池。
注:通常,该电池不能补充电解质。
3.32
气密式电池 sealedgas-tightcelorbattery
保持封闭且在制造商规定的充电限度或温度之内运行时没有气体或液体释放的电池。
注1:该种电池可带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内部产生过高的危险压力。该种电池无需添加电解质,在使用寿命内以
原始密封状态工作。
注2:上述定义引自GB 3836.4-2010。此定义不同于IEV486-01-20和IEV486-01-21的定义,因为它适用于单
体电池或蓄电池。
3.33
电池组 batteries
以电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或容量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注:当使用术语“单体电池”或“单体组电池”时,本部分系指单个的单体电池组。当使用术语“电池”或“电池组”时,
本部分系指单体电池组和电池组。
3.34
容量 capacity
在规定的条件下,完全充电的电池能提供的电量或电荷。
3.35
制造商规定的电压。
3.36
在正常条件下,新的原电池或刚充满电的蓄电池可达到的最高电压。
注:表3和表4给出了使用的单体电池的最高开路电压。
3.37
充电 charging
以正常流动方向相反的方向,强迫电流通过蓄电池,达到恢复最初储存能量的过程。
3.38
反向充电 reversecharging
以正常流动方向通过原电池或蓄电池施加电流的过程。
注:例如发生在电路中过期的电池中。
3.39
深度放电 deepdischarge
将蓄电池电压降低到低于蓄电池制造商推荐的电压的过程。
3.40
短路电流和最高表面温度被其内阻限制到安全数值的原电池。
3.41
Ex元件 Excomponent
不能单独使用并带有符号“U”,当与其他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使用时,需附加认证的爆炸性环境用
电气设备的部件或组件(Ex电缆引入装置除外)。
3.42
符号“X” “X”symbol
加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表明其安全使用特定条件的符号。
3.43
符号“U” “U”symbol
加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的表明该产品为Ex元件的符号。
注:符号“X”和 符号“U”不能同时使用。
3.44
防爆合格证 certificate
用于确定设备符合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的文件。证书可以针对Ex设备或Ex
元件。
4 结构
4.1 总则
潜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注:如果电气设备承受一些特别不利的运行条件(如粗暴搬运、潮湿、环境温度变化、化学剂影响、腐蚀等),这时宜
规定由用户向制造商提出要求,检验机构不负责任。
4.2 20区用设备的设计和试验原则
20区用电气设备应特殊考虑。
设备应设计成功能符合制造商规定的运行参数并确保具备高级别保护措施。
20区设备拟用于连续出现、长期存在或经常出现空气/粉尘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中。该区的设备
即使出现罕见故障,通过采取下列保护措施也应确保必要的保护等级:
---如果一种保护措施出现故障,至少有一个独立的第二个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保护等级;或
---如果两个故障彼此独立出现故障,保证必要的保护等级。
应在制造商规定的模拟工作条件下研究用于20区的特殊要求。
注1:测量和控制装置(例如仪表、传感器、控制器)通常用于过厚的粉尘层下。
注2:如果可行,动力设备(例如电动机、灯具、插头插座)宜置于该区域之外。
4.3 打开外壳
当20区或21区用电气设备外壳的打开时间比下列要求的时间更快时:
---内装电容器,当充电电压为200V或以上时,放电至0.2mJ的剩余能量;如果充电电压低于
200V,则放电至0.4mJ的剩余能量;或
---内装热元件的表面温度降至低于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温度。
应标志下列警告词或等效词:
“断电×分钟后开盖”
“×”分钟为延迟所需时间。
另外,电气设备可设置下列警告标志:
“有爆炸性粉尘环境时请勿打开”。
4.4 环境条件
当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其他环境条件要求时,如防水和防腐,则使用的保护方法不应对外壳的整体性
产生不利的影响。
5 温度
5.1 最高表面温度
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应按23.2的要求在有关文件中规定。
最高表面温度应按照29.2g)设置和标志,并且应:
---通过实际的最高表面温度确定;或适用时
---按拟使用的特定可燃性粉尘限定。
5.2 超过50mm厚粉尘层的最高表面温度
除了5.1中要求的最高表面温度之外,可针对设备周围特定的粉尘层厚度规定最高表面温度
(TL),文件中另有规定且按照29.2.1h)标志时除外。
5.3 环境温度
通常,电气设备应设计在环境温度为-20~+40℃下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附加标志。
当电气设备设计成使用在不同环境温度范围应视为特殊情况,制造商应给出环境温度范围,并且在
防爆合格证中规定。标志应包括符号Ta或Tamb和特殊环境温度范围,或按29.2.1l)的规定(适用时),
在防爆合格证编编号后加符号“×”(见表1)。
表1 使用环境温度和附加标志
电气设备 使用环境温度 附加标志
正常情况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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