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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146.2-2020 (GB146.2-2020) | 中文名称 |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2部分:建筑限界 | 英文名称 | Gauge for standard gauge railways -- Part 2: Structure gauge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S04 | 国际标准分类 | 93.100 | 字数估计 | 14,157 | 发布日期 | 2020-10-11 | 实施日期 | 2021-05-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46.2-1983 | 起草单位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国家铁路局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1号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46.2-2020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2部分:建筑限界
Gauge for standard gauge railways -- Part 2: Structure gauge
1 范围
GB 146的本部分规定了1435mm标准轨距铁路线路的基本建筑限界、隧道建筑限界、桥梁建筑
限界和桥隧建筑限界。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标准轨距铁路线路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
---v >160km/h客货共线铁路;
---客运专线铁路。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建筑限界
与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此轮廓内,除机车车辆和与机车车辆有相互作用及相关的
设备(车辆减速器,接触线、吊弦、定位器等)外,其他设备或建筑物均不得侵入。
2.2
线路设计速度
线路设计的列车最大行车速度。
注:线路设计速度用千米每小时表示。
3 总则
3.1 无论用新钢轨或旧钢轨(包括远期更换重轨加厚道床),从轨面算起的建筑限界尺寸,均应符合
规定。
3.2 本部分各建筑限界图上的尺寸是以水平直道上的线路制定的。
3.3 在曲线部分相邻线路中心距离以及线路中心线至建筑物间的扩大距离,应按规定的曲线加宽公式计算。
3.4 在曲线部分由于外轨超高关系,建筑限界的垂直高度应自内、外两钢轨最高点所组成的直线上算起;水平尺寸应从线路中心线算起。
4 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4.1 基本建筑限界
4.1.1 建限-1
4.1.1.1 建限-1是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的基本建筑限界,见图1。
4.1.1.2 建限-1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
4.1.1.3 在曲线上建筑限界加宽量按式(1)、式(2)、式(3)计算:
4.1.2 建限-2
建限-2见图2。
4.2 隧道建筑限界
4.2.1 隧限-1
隧限-1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内燃牵引铁路,见图3。
4.2.2 隧限-2
隧限-2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电力牵引铁路,见图4。
4.2.3 在曲线上隧道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
在曲线上隧道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方法见4.1.1.3。
4.3 桥梁建筑限界
4.3.1 桥限-1
桥限-1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内燃牵引铁路的桥梁,见图5。
4.3.2 桥限-2
桥限-2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电力牵引铁路,见图6。
4.3.3 在曲线上桥梁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
在曲线上桥梁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方法见4.1.1.3。
5 v >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5.1 基本建筑限界
5.1.1 建限-3是v >160km/h客货共线铁路的基本建筑限界,见图7。
5.1.2 建限-3适用于2003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 >160km/h的客货共线铁路。
5.1.3 在曲线上基本建筑限界加宽尺寸计算方法见4.1.1.3。
5.2 桥隧建筑限界
5.2.1 内燃牵引区段桥隧建筑限界,采用桥限-1的轮廓尺寸,见图5。适用于2003年后新建或改建
v >160km/h的内燃牵引客货共线铁路。
5.2.2 电力牵引区段桥隧建筑限界,为桥隧限-1,见图8。适用于2003年后新建或改建v >160km/h
的电力牵引客货共线铁路。
5.2.3 曲线上桥隧建筑限界加宽尺寸计算方法见4.1.1.3。
6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6.1 建限-4是客运专线铁路的基本建筑限界,见图9。
6.2 建限-4适用于2000年后新建及改建的客运专线铁路。
6.3 曲线上建筑限界加宽量:
建筑限界最大宽度采用4880mm时按式(4)计算曲线内侧加宽量W1
6.4 曲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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