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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6754-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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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754-2008 英文版 70 GB 16754-200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6754-2008 (GB16754-2008)
中文名称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英文名称 [GB/T 16754-2008] Safety of machinery. Emergency stop. Principles for design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J09
国际标准分类 13.110
字数估计 11,152
发布日期 2008-08-25
实施日期 2009-04-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6754-1997
引用标准 IEC 60204-1-2005; IEC 60947-5-5-2005; IEC 60417-DB-2002
采用标准 ISO 13850-2006, IDT
起草单位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归口单位 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
提出机构 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控制功能所用能量形式无关的急停功能要求和设计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除以下两类机器以外的所有机械, 急停功能不能减小风险的机器, 手持式机器和手导式机器。本标准不涉及可能是急停功能部分的反转、限制运动、偏转、屏蔽、制动或断开等功能。

GB 16754-2008: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GB 16754-2008 英文名称: [GB/T 16754-2008] Safety of machinery. Emergency stop. Principles for desig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754-2008/ISO 13850:2006 代替GB 16754-1997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13850:2006《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本标准与ISO 13850:2006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删除了ISO 前言,重新编写了前言;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导语按GB/T 1.1-2000进行了修改,并将ISO 13850:2006引用的国际 标准改为对应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代替GB 16754-1997《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本标准对GB 16754-1997做了如下技术修改: ---标准的属性由全文强制性变为条文强制性; ---增加了3.4“安全功能”的定义; ---将4.1.4中的两种类型的停机进行了分别论述; ---删除了“图1 急停功能图解表示”; ---删除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富锐、李勤、宁燕、王学智、赵宝林、李静、陈润洁、孟宪卫、张晓飞、付大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754-1997。 引 言 机械领域安全标准的结构如下: ---A类标准(基础安全标准),给出适用于所有机械的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和一般特征。 ---B类标准(通用安全标准),涉及在机械的一种安全特征或使用范围较宽的一类安全装置: ● B1类,特定的安全特征(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噪声)标准; ● B2类,安全装置(如双手操纵装置、联锁装置、压敏装置、防护装置)标准。 ---C类标准(机器安全标准),对一种特定的机器或一组机器规定出详细的安全要求的标准。 根据GB/T 15706.1,本标准属于B2类标准。 对于按照C类标准设计和构造的机器,如果C类标准中的条款与A类或B类标准不一致时,优先 采用C类标准。 本标准包括参考文献。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控制功能所用能量形式无关的急停功能要求和设计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除以下两类机器以外的所有机械: ---急停功能不能减小风险的机器; ---手持式机器和手导式机器。 本标准不涉及可能是急停功能部分的反转、限制运动、偏转、屏蔽、制动或断开等功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IEC 60204-1:2005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 IEC 60947-5-5:2005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具有机 械锁闩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 IEC 60417-DB:2002 设备用图形符号(在线数据库)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安全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急停功能在任何时间都应是可用和可操作的,在机器的各种运行模式中,该功能应优先于所有 其他功能,并且不应削弱为解脱陷入危险人员而设计的任何便利性。直到急停功能手动复位以前,任何 启动指令(预定的,非预定的或意外的)对由于急停功能的作用而停止的那些操作应是无效的。 当急停装置可能被分置时(例如,便携式悬挂操纵板)或机械可能部分被隔离时,应注意避免运行的 和不运行的控制装置之间的混淆。 4.1.2 急停功能不应用来代替安全防护措施和其他安全功能,而宜设计作为一种补充防护措施。急停 功能不应削弱保护装置或带有其他安全功能装置的有效性。 注:为此,有必要保证辅助设备(如:磁力卡盘或制动装置)的连续运行。 4.1.3 根据风险评价,急停功能的设计应使得在急停装置动作后,以合适的方式停止机器的危险运动 和操作,而不产生附加风险,并且无需任何人的进一步干预。 “合适的方式”可能包括: ---选择最合适的减速率; ---选择停机类别(见4.1.4); ---应用预定的停机顺序。 急停功能的设计应使机器操作者考虑做出使用急停装置的决定时,不需考虑结果的影响。 4.1.4 急停功能应符合以下两类停机类别之一: 0类停机 通过以下方法停机: ---立即切断机器致动机构的动力源,或 ---机械断开(停转)危险元件及其机器致动机构,必要时制动。 1类停机 通过控制供给机器致动机构的动力以实现停机,并在机器实现停机后断开动力源。 断开动力源的示例包括: ---关闭机器电动机的电源; ---断开以机械能为动力源的机器的运动元件; ---中断机器的液压/气动致动器的流体动力。 4.1.5 根据4.1.4,不论是选择0类停机还是1类停机均应通过机器的风险评价来确定(也可见 IEC 60204-1:2005,9.2.5.4)。 注:在GB/T 16855.1和IEC 62061以及其他的标准中都可能找到有关安全功能的要求。 4.1.6 一旦按照急停指令完成了对急停装置的操作,该指令的作用应始终保持到手动复位为止。应只 能对发出急停指令的那一部位进行复位。复位指令不应重新启动机器,但应开启重启功能。只有在某 一部位的急停功能被激活的所有急停装置完成手动复位后才能重新启动机器。 4.2 急停用电气设备的要求 急停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IEC 60204-1 相关要求的规定。急停装置相关要求见 4.4 和IEC 60947-5-5:2005。 4.3 工作条件、环境影响 用于实现急停功能的部件、装置和元件的选择、装配、连接和防护应使其在预期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影响下能够正确地运行,在这一过程中应考虑: ---操作的频次以及在不常使用的情况下定期检测的需要; ---由于振动、冲击、温度、灰尘、异物、潮湿、腐蚀性物质、流体等产生的影响。 4.4 急停装置 4.4.1 急停装置的设计应使操作者和其他需要启动急停装置的人员易于操作。 可使用的操纵机构的类型包括: ---蘑菇型按钮; ---金属丝、绳、棒; ---手柄; ---在特定应用场合,无防护罩的脚踏板。 4.4.2 急停装置应位于每个操作者控制位置(除非风险评价指出没有必要),以及通过风险评价确定的 其他位置,其配置应易于接近。它应配置得容易接近,并且操作者和其他需要操作它的人在操作时没有 危险。防止误操作的措施不应削弱其可接近性。 4.4.3 急停装置应采用机械闩锁的直接打开原理。电气急停装置应符合IEC 60947-5-5:2005的 规定。 注:上述原理的应用示例是使用具有直接断开动作的电接触急停装置。根据IEC 60947-5-1:2003,附录K,(接触 元件的)直接打开动作是通过非弹性元件(如:不依靠弹簧)的开关操纵机构的规定运动的直接结果而实现分 离的。 4.4.4 在急停装置(包括保持功能)失效的情况下,急停指令的产生应优先于保持功能。急停装置的复 位(如解开)应只能在急停功能被激活的那一位置上通过手动来实现。 4.4.5 急停装置的操纵机构应为红色。如果在操纵机构的后面有背景,则背景的颜色应为黄色。 注:使用金属丝或绳时,可在其上系以标志旗以改善其可见性(也可见IEC 60204-1:2005,10.7.3)。 4.4.6 在提供标志的地方,应使用IEC 60417-5638(DB:2002-10)中的符号,见图1: 图1 急停符号(5638) 4.5 采用金属丝或绳作为操纵机构 4.5.1 当金属丝或绳用作急停装置的操纵机构时,应将其设计和布置得易于使用。为此,应考虑: ---产生急停指令所需的位移量; ---可能的最大位移; ---金属丝或绳与最接近的物体之间的最小间隙; ---给金属丝或绳做标记(例如:通过使用标志旗),使操作者易见; ---为了操纵急停装置对金属丝或绳施加的力及其方向。 注:当可能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