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 18420.1-2009'
标准编号 | GB 18420.1-2009 (GB18420.1-2009) | 中文名称 |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 | 英文名称 | Biological toxicity for pollutants from marine petroleum 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 Part 1: Grad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Z17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20 | 字数估计 | 6,675 | 发布日期 | 2009-03-11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8420.1-2001 | 引用标准 | GB/T 18420.2, | 起草单位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 | 提出机构 | 国家海洋局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中的部分污染物在不同海区的生物毒性检验的频率和容许值, 并对样品的检验方法、结果判定等提出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中的钻井液、基液、钻屑和生产水的生物毒性分级, 本部分限定外的污染物的生物毒性分级参照使用。 |
GB 18420.1-2009: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
GB 18420.1-2009 英文名称: Biological toxicity for pollutants from marine petroleum 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 Part 1: Grading
ICS 13.030.20
Z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420.1-2009
代替GB 18420.1-2001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分级
---第2部分:检验方法
本部分为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 18420.1-2001《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分级》。
本部分与GB 18420.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有关“泥浆”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为有关“钻井液”的术语和定义(2001年版的3.4和3.5,本版
的3.4和3.6);
---增加了“合成基钻井液”、“基液”的术语和定义(本版的3.4.3和3.5);
---增加了对基液和合成基钻井液的生物毒性分级要求(本版的6.1.1、6.1.2、6.2.1和6.2.2);
---调整了钻屑和生产水的生物毒性分级要求(2001年版的5.3、6.2和6.3,本版的6.1.3、6.1.4
和6.2.3)。
本部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进孝、黄韧、郑琰晶、魏社林、周锦、王颖、王国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8420.1-2001。
GB 18420.1-2009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中的部分污染物在不同海区的生
物毒性检验的频率和容许值,并对样品的检验方法、结果判定等提出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中的钻井液、基液、钻屑和生产水
的生物毒性分级,本部分限定外的污染物的生物毒性分级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8420.2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2部分:检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海区等级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应按照本部分规定的倾倒海区的等级执行分级标准。海区等级划分
如下:
---一级海区,包括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北部湾,国家划定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其他保护区域,
海滨风景游览区及其他距离海岸10海里以内的海域;
---二级海区,包括一级海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辖的其他海域。
5 生物毒性检验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者在使用或排放本部分规定的污染物前应按照GB/T 18420.2的规定进行
生物毒性检验。
6 生物毒性分级
6.1 生物毒性容许值
6.1.1 基液
基液的生物毒性容许值见表1。
6.1.2 钻井液
钻井液的生物毒性容许值见表2。
6.1.3 钻屑
钻屑排放前,携带该钻屑的钻井液应符合其生物毒性容许值要求。
6.1.4 生产水
生产水的生物毒性容许值见表3。
6.2 检验频率
6.2.1 基液
基液应在供应商提出使用申请前检验一次。
6.2.2 钻井液
在使用水基、油基或合成基钻井液钻探时,应每井每月检验一次。
6.2.3 生产水
生产水的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