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 > 第12页 > GB 19079.12-2013
| 标准编号 | GB 19079.12-2013 (GB19079.12-2013) | | 中文名称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 | 英文名称 |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 Part 12: Hang gliding and paragliding plac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Y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20 | | 字数估计 | 7,742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079.12-2005; GB 19079.14-2005 | | 引用标准 | GB/T 10001.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伞翼滑翔场所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悬挂滑翔翼、滑翔伞和动力伞等伞翼滑翔场所。 |
GB 19079.12-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GB 19079.12-2013 英文名称: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 Part 12: Hang gliding and paragliding place
ICS 97.220
Y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9079.12-2005,GB 19079.14-2005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1 范围
GB 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伞翼滑翔场所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悬挂滑翔翼、滑翔伞和动力伞等伞翼滑翔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伞翼滑翔场所
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悬挂滑翔翼、滑翔伞和动力伞训练、竞赛、健身休闲等活动的场所。
3.2悬挂滑翔翼
一种借助飞行员双脚独立起降,具有刚性主体结构,以飞行员移动重心为唯一操纵方式,具备静风
条件下完成安全起降能力的便携式滑翔飞行器。包括单人和双人悬挂滑翔翼。
3.3滑翔伞
一种借助飞行员双脚独立起降,没有刚性主体结构,通过飞行员移动重心和操控气动翼面,实现安
全起降、飞行的便携式滑翔飞行器。包括单人和双人滑翔伞。
3.4动力伞
一种借助自身的动力起飞,通过飞行员移动重心和操控气动翼面实现安全起降、飞行的滑翔飞行
器。包括单人/双人脚式动力伞和单人/双人轮式动力伞。
3.5悬挂滑翔翼运动
借助悬挂滑翔翼进行飞行的活动。
3.6滑翔伞运动
借助滑翔伞进行飞行的活动。
3.7动力伞运动
借助动力伞进行飞行的活动。
3.8悬挂滑翔翼技术指导人员
传授悬挂滑翔翼运动理论和技能的人员。
3.9滑翔伞技术指导人员
传授滑翔伞运动理论和技能的人员。
3.10动力伞技术指导人员
传授动力伞运动理论和技能的人员。
4 从业人员资格
悬挂滑翔翼技术指导人员、滑翔伞技术指导人员和动力伞技术指导人员应持有
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5 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5.1 悬挂滑翔翼场地
5.1.1 起飞场地应平整,表面牢固,长度不小于20m、宽度不小于20m,坡度不大于40°,周边净空开阔无障碍物。
5.1.2 着陆场地应平坦、开阔,长度不小于150m、宽度不小于80m,周边净空无障碍物。
5.2 滑翔伞场地
5.2.1 起飞场地应平整,长度不小于30m、宽度不小于20m,坡度不大于40°,周边净空无障碍物。
5.2.2 着陆场地应平坦、开阔,长度不小于50m、宽度不小于50m,周边净空无障碍物。
5.3 动力伞场地
起飞与降落场地应平坦、开阔,周边净空无障碍物。轮式动力伞场地长度应不小于150m,宽度应
不小于80m;脚式动力伞场地长度应不小于100m、宽度应不小于50m。
5.4 设施与设备
5.4.1 应有无线通讯设备。
5.4.2 起飞场和降落场应有风速、风向测定设备。
5.4.3 应有救护用车辆,配备急救药品和器械。
5.4.4 靠近水边的场地应有水上救生设备。
5.4.5 悬挂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和备份伞等设备应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4.6 公共指示用标识应符合GB/T 10001.1的要求。
6 安全保障
6.1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与救护制度,以及设备设施维护等制度。
6.2 应制定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6.3 应在醒目位置设有“飞行安全须知”及安全警示。
6.4 悬挂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场所应至少配备2名相应的技术指导人员。
6.5 未取得飞行资格的人员应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