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 | GB 19517-2009 (GB19517-2009) |
中文名称 |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electric equipment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K09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20 |
字数估计 | 24,233 |
发布日期 | 2009-11-15 |
实施日期 | 2010-10-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517-2004 |
起草单位 |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3号(总第153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这些电气设备包括:由非专业人员按设计用途使用、接触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按其结构类型或功能应用于电气作业场或封闭的电气作业场, 主要或完全由专业或受过初级训练人员操作的电气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标准。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的共性安全技术要求。用作:各类电气产品安全技术内容的结构基础;对无专业安全标准的电气产品, 初步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