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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20075-2020 (GB20075-2020) | 中文名称 |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 英文名称 | Passenger handholds and footrests on motorcycl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T80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40 | 字数估计 | 11,158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0075-2006 | 引用标准 | GB/T 5359.1 | 起草单位 | 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31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乘员扶手(拉带装置、手柄装置)和脚踏装置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主车和采用鞍座形式的正三轮摩托车。 |
GB 20075-2020: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GB 20075-2020 英文版: Passenger handholds and footrests on motorcyc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0075-2006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20075-2006《摩托车乘员扶手》,与 GB 20075-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等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脚踏装置的技术要求(见4.2、5.3);
---增加了对具备扶手和脚踏功能的辅助或附加装置要求(见第6章);
---增加了拉带装置、手柄装置、脚踏装置等试验方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GB 20075-2006。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乘员扶手(拉带装置、手柄装置)和脚踏装
置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主车和采用鞍座形式的正三轮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
3 术语和定义
GB/T 535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拉带装置和手柄装置
当摩托车可载运乘员时,则该车型应配置拉带装置或手柄装置,且每种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如安装有可能误导乘员的辅助或附加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
4.2 脚踏装置
摩托车的所有乘坐位置都应配置脚踏装置,且每种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脚踏装置上部空间平
面最小尺寸为300mm长、110mm宽,其空间位置应保证驾乘人员脚部放置安全无阻碍。脚蹬装置应
避免在车辆行驶时,脚/腿与车辆旋转部件(如车轮)直接接触。
4.3 其他
摩托车随车技术文件应明确标明乘员扶手系统,并明示各装置及位置。
5 特殊要求
5.1 拉带装置
拉带装置应安装在车座上或者与车架连接的其他附件上,拉带的安装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用。
拉带及其连接件应能够承受2000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拉力静态地施加于拉带表面中
央,最大压强应不大于2MPa。
拉带装置试验方法见附录A。
5.2 手柄装置
对于使用一个手柄的乘员扶手装置,手柄应靠近车座并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垂直且左右对称,其位
置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用。手柄及其连接件应能够承受2000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
拉力静态地施加于手柄表面中央,最大压强应不大于2MPa。
对于使用两个手柄的乘员扶手装置,手柄应在车座两侧对称布置,其位置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
用。每个手柄及其连接件都应能够承受1000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拉力静态地施加于
手柄表面中央,最大压强不应大于1MPa。
手柄装置试验方法见附录B。
5.3 脚踏装置
摩托车每一个脚蹬或踏板及其连接件应能承受1700N的垂直向下方向的压力而不断裂且不产生
任何影响其使用功能的永久变形。对于脚蹬,该压力应静态地施加于距离脚蹬最外端部15mm处。对
于踏板,该压力应静态地施加于踏板脚踏区域内,未标明脚踏区域的踏板,应选择距离踏板最外缘
15mm 处,最大压强应不大于2MPa。
脚踏装置试验方法见附录C。
6 附加要求
摩托车辅助装置或附加装置按功能划分对应拉带装置、手柄装置或脚踏装置类别;相关装置技术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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