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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0075-2020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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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075-2020 英文版 155 GB 20075-2020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0075-2020 (GB20075-2020)
中文名称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英文名称 Passenger handholds and footrests on motorcycl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T80
国际标准分类 43.140
字数估计 11,158
发布日期 2020-12-24
实施日期 2022-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20075-2006
引用标准 GB/T 5359.1
起草单位 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31号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乘员扶手(拉带装置、手柄装置)和脚踏装置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主车和采用鞍座形式的正三轮摩托车。

GB 20075-2020: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GB 20075-2020 英文版: Passenger handholds and footrests on motorcyc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0075-2006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20075-2006《摩托车乘员扶手》,与 GB 20075-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等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脚踏装置的技术要求(见4.2、5.3); ---增加了对具备扶手和脚踏功能的辅助或附加装置要求(见第6章); ---增加了拉带装置、手柄装置、脚踏装置等试验方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GB 20075-2006。 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乘员扶手(拉带装置、手柄装置)和脚踏装 置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主车和采用鞍座形式的正三轮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 3 术语和定义 GB/T 535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拉带装置和手柄装置 当摩托车可载运乘员时,则该车型应配置拉带装置或手柄装置,且每种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如安装有可能误导乘员的辅助或附加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 4.2 脚踏装置 摩托车的所有乘坐位置都应配置脚踏装置,且每种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脚踏装置上部空间平 面最小尺寸为300mm长、110mm宽,其空间位置应保证驾乘人员脚部放置安全无阻碍。脚蹬装置应 避免在车辆行驶时,脚/腿与车辆旋转部件(如车轮)直接接触。 4.3 其他 摩托车随车技术文件应明确标明乘员扶手系统,并明示各装置及位置。 5 特殊要求 5.1 拉带装置 拉带装置应安装在车座上或者与车架连接的其他附件上,拉带的安装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用。 拉带及其连接件应能够承受2000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拉力静态地施加于拉带表面中 央,最大压强应不大于2MPa。 拉带装置试验方法见附录A。 5.2 手柄装置 对于使用一个手柄的乘员扶手装置,手柄应靠近车座并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垂直且左右对称,其位 置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用。手柄及其连接件应能够承受2000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 拉力静态地施加于手柄表面中央,最大压强应不大于2MPa。 对于使用两个手柄的乘员扶手装置,手柄应在车座两侧对称布置,其位置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 用。每个手柄及其连接件都应能够承受1000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拉力静态地施加于 手柄表面中央,最大压强不应大于1MPa。 手柄装置试验方法见附录B。 5.3 脚踏装置 摩托车每一个脚蹬或踏板及其连接件应能承受1700N的垂直向下方向的压力而不断裂且不产生 任何影响其使用功能的永久变形。对于脚蹬,该压力应静态地施加于距离脚蹬最外端部15mm处。对 于踏板,该压力应静态地施加于踏板脚踏区域内,未标明脚踏区域的踏板,应选择距离踏板最外缘 15mm 处,最大压强应不大于2MPa。 脚踏装置试验方法见附录C。 6 附加要求 摩托车辅助装置或附加装置按功能划分对应拉带装置、手柄装置或脚踏装置类别;相关装置技术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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