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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0472-2006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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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472-2006 英文版 105 GB 20472-2006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硫铝酸盐水泥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0472-2006 (GB20472-2006)
中文名称 硫铝酸盐水泥
英文名称 [GB/T 20472-2006] Sulphoaluminate cement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Q11
国际标准分类 91.100.10
字数估计 10,143
发布日期 2006-08-25
实施日期 2007-02-01
旧标准 (被替代) JC 933-2003; JC/T 659-2003; JC 715-1996
引用标准 GB/T 205; GB/T 1346-2001; GB/T 2419-2005; GB/T 5483-1996; GB 9774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6年第10号(总第97号)
提出机构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铝酸盐水泥的术语与定义、组成材料、强度等级、自应力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硫铝酸盐水泥。

GB 20472-2006 [GB/T 20472-2006] Sulphoaluminate cement ICS 91.100.10 Q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硫 铝 酸 盐 水 泥 2006-08-25发布 2007-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硫 铝 酸 盐 水 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铝酸盐水泥的术语与定义、组成材料、强度等级、自应力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硫铝酸盐水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5 铝酸盐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eqvISO 9597:1989) 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5483-1996 石膏和硬石膏(eqvISO 1587:1975)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SO 法)(idtISO 679:1989) JC/T 313-1982(1996) 膨胀水泥膨胀率检验方法 JC/T 453 自应力水泥物理检验方法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以适当成分的生料,经煅烧所得以无水硫铝酸钙和硅酸二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泥熟料掺加不同 量的石灰石、适量石膏共同磨细制成,具有水硬性胶凝材料。硫铝酸盐水泥分为快硬硫铝酸盐水泥、低 碱度硫铝酸盐水泥、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 3.2 由适当成分的硫铝酸盐水泥熟料和少量石灰石、适量石膏共同磨细制成的,具有早期强度高的水硬 性胶凝材料,代号R·SAC。 注:石灰石掺加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15%。 3.3 由适当成分的硫铝酸盐水泥熟料和较多量石灰石、适量石膏共同磨细制成,具有碱度低的水硬性胶 凝材料,代号L·SAC。 注:石灰石掺加量应不小于水泥质量的15%,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35%。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主要用于制作玻璃 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用于配有钢纤维、钢筋、钢丝网、钢埋件等混凝土制品和结构时,所用钢材应为不锈钢。 3.4 由适当成分的硫铝酸盐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具有膨胀性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代号S·SAC。 4 组成材料 4.1 熟料 4.1.1 用于制造快硬硫铝酸盐水泥、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的熟料应符合附录A要求。 4.1.2 用于制造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的熟料除符合4.1.1要求外,其三氧化二铝(Al2O3)与二氧化硅 (SiO2)的质量分数比(Al2O3/SiO2)应不大于6.0。 4.2 石膏 4.2.1 用于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的石膏应符合GB/T 5483-1996中G类二级以上规定要求。 4.2.2 用于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和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的石膏应符合GB/T 5483-1996中A类一级、 G类二级以上规定要求。 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4.3 石灰石 氧化钙(CaO)含量应不小于50%,三氧化二铝(Al2O3)含量应不大于2.0%。 5 等级 5.1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 以3d抗压强度分为42.5、52.5、62.5、72.5四个强度等级。 5.2 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 以7d抗压强度分为32.5、42.5、52.5三个强度等级。 5.3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 以28d自应力值分为3.0、3.5、4.0、4.5四个自应力等级。 6 技术要求 6.1 硫铝酸盐水泥物理性能、碱度和碱含量 硫铝酸盐水泥物理性能、碱度和碱含量应符合表1规定。 6.2 强度指标 6.2.1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应不低于表2数值。 6.2.2 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应不低于表3数值。 6.2.3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所有自应力等级的水泥抗压强度7d不小于32.5MPa,28d不小于 42.5MPa。 6.3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各级别各龄期自应力值应符合表4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熟料中三氧化二铝(Al2O3)、二氧化硅(SiO2)及水泥中的碱含量按GB/T 205 进行。 7.2 比表面积 按JC/T 453进行。 7.3 凝结时间 按JC/T 453进行。 7.4 强度检验 7.4.1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强度和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强度检验按GB/T 17671-1999进行,但对其中 6.1、8.2作如下补充和规定: a) 用水量按水灰比0.47(211.5mL)和胶砂流动度达到165mm~175mm来确定。当按水灰比 0.47制备的胶砂流动度超出规定的范围时应按0.01的整倍数增减水灰比使流动度达到规定 的范围。胶砂流动度测定按 GB/T 2419-2005进行,其中标准砂、灰砂比和胶砂的制备按 GB/T 17671-1999进行。 b) 试体成型后,带模置于温度20℃±1℃、相对湿度不小于90%的养护箱中养护6h后脱模,如 果脱模可能对试体造成损害时,可适当延长脱模时间,但要作记录。 7.4.2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强度检验 按JC/T 453进行。 7.5 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的碱度 按附录B规定进行。 7.6 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的28d自由膨胀率 按JC/T 313-1982(1996)进行。但对其中第3章、第4章、第5章作如下补充和规定: a) 试验室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不小于50%,湿气养护箱温度应保持在20℃± 1℃、相对湿度不小于90%,养护水温度应在20℃±1℃范围内。 b) 水泥膨胀试件需制做一组共三条,试验胶砂组成:水泥1000g,ISO 标准砂中0.5mm~ 1.0mm中砂500g,加水量按GB/T 1346-2001确定的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 c) 胶砂制备采用JC/T 681搅拌机搅拌。 d) 试件带模放在湿气养护箱中养护6h脱模,并测初始长度,然后放入水中养护。试件养护龄期 为28d。测量时间是从测量试件初长值时算起。 7.7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的自由膨胀率、自应力值和28d自应力增进率 按JC/T 453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按本标准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第6章的全部技术要求。 8.2 组批和编号 硫铝酸盐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等级组批编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组批和编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日产量超过180t时,以不超过180t 为一个编号,不足180t时,应以不超过日产量为一个编号。 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 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8.3 判定规则 8.3.1 合格品 出厂检验结果符合第6章技术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 8.3.2 废品 8.3.2.1 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中的碱度和28d自由膨胀率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废品。 8.3.2.2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自应力值低于最低等级和水泥中的碱含量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判为废品。 8.3.3 不合格品 8.3.3.1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的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强度 等级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 8.3.3.2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的自由膨胀率、自应力值、28d自应力增进率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 求时,判为不合格品。 8.3.3.3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 级、自应力等级、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时,判为不合格品。 8.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混合材料名称和掺加量。当用户需 要出厂检验报告时,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d内寄发除28d强度、28d自由膨胀率、28d自应力 增进率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d检验数值,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40d内补报。 生产水泥使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应在报告中注明。 8.5 交货、验收及仲裁检验 8.5.1 交货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 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8.5.2 验收与仲裁检验 8.5.2.1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 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d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 的另一份试样送国家授权的国家级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5.2.2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或委托卖方)在同编 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45d。 在45d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国家授权的国家级水泥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与使用 9.1 包装 硫铝酸盐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 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重量要求,应符合 上述原则规定。 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的规定。 9.2 标志 水泥袋上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重、执行标准号、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出厂者名称和 地址、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年、月、日)以及严防受潮字样。包装袋两侧应清楚标明水泥名称和强度等 级,并用黑色印刷。 9.3 运输与贮存 9.3.1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强度等级、自应力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贮 运,不得混杂。 9.3.2 在正常仓储条件下,袋装水泥保质期为45d,超过时应重新检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硫铝酸盐水泥熟料的技术要求 A.1 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快硬硫铝酸盐水泥、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和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的生产。 A.2 技术要求 A.2.1 硫铝酸盐水泥熟料中三氧化二铝(Al2O3)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小于30.0%,二氧化硅(SiO2)含 量(质量分数)应不大于10.5%。 A.2.2 硫铝酸盐水泥熟料的3d抗压强度应不低于55.0MPa。 A.3 试验方法 A.3.1 硫铝酸盐水泥熟料中的三氧化二铝(Al2O3)和二氧化硅(SiO2)按GB/T 205进行。 A.3.2 硫铝酸盐水泥熟料强度的检验是通过将硫铝酸盐水泥熟料在ϕ500mm×500mm标准小磨中 磨细至比表面积(400±10)m2/kg制成,按本标准7.4.1进行检验。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碱度测定方法 B.1 原理 通过在常温和大水灰比条件下,对水泥基本全水化时的液相碱度进行测定,来表征低碱度硫铝酸盐 水泥水化时的平衡碱度。 B.2 仪器 B.2.1 酸度计 精度±0.05pH。 B.2.2 天平 最大称量100g、精度0.1g。 B.3 样品 与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