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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0587-2006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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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587-2006 英文版 519 GB 20587-2006 [PDF]天数 >=4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0587-2006 (GB20587-2006)
中文名称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英文名称 Safety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precautionary labelling and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of chemicals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A80
国际标准分类 13.300
字数估计 13,188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8-01-01
引用标准 GB 6944-2005; 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标准依据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06年第11号(总第98号);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规定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和指导、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适用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GB 20587-2006 Safety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precautionary labelling and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of chemicals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ICS 13.30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0587-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2006-10-24发布 200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 容与GHS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海洋化工研究 院、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董辉、汪蓉、周飞舟、张文启、唐建明、尹洪雁。 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实施;自2008年12月31日起在流通领域实施,2008年 1月1日~12月31日为标准实施过渡期。 GB 20587-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和指导、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 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的危险性分类、警示 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TDG/MR)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通过与水相互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体或液体 物质。 4 分类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的 33.4.1.4中N.5进行试验,按照表1分类。 表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 类 别 分 类 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在环境温度下容易与水反应, 放出易燃气体的速率大于或等于每千克物质在任何1min内释放10L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在环境温度下易与水反应,放出易燃气体的最大速率大于或等于每小时20L/kg,并且不符合类别 1准则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在环境温度下与水缓慢反应,放出易燃气体的最大速率大于或等于每小时1L/kg,并且不符合类 别1和类别2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注1:如果在试验程序的任何一步中发生自燃,该物质就被分类为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注2:对于固体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试验而言,该试验应对其提交的物质或混合物的形态进行。例如如......

英文网页English: GB 20587-2006

相关标准: GB/T 21617 | GB/T 45215 | GB/T 45216 | GB 1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