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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1148-2020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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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1148-2020 英文版 709 GB 21148-2020 [PDF]天数 >=6 足部防护 安全鞋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1148-2020 (GB21148-2020)
中文名称 足部防护 安全鞋
英文名称 Foot protection--Safety footwea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73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50
字数估计 38,355
发布日期 2020-07-23
实施日期 2021-08-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2011-2009, GB 21146-2007, GB 21147-2007, GB 21148-2007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1148-2020: 足部防护 安全鞋 GB 21148-2020 英文版: Foot protection--Safety footwea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2011-2009,GB 21146-2007,GB 21147-2007,GB 21148-2007 足部防护 安全鞋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式样和标记、基本要求、防护性能、附加要求、标识和制造 商应提供的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或工作区域安全的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8.1 滚动轴承 球 第1部分:钢球 GB/T 20991-2007 个体防护装备 鞋的测试方法 GB/T 228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 24541-2009 手部防护 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GB/T 28287 足部防护 鞋防滑性测试方法 GB/T 28288-2012 足部防护 足趾保护包头和防刺穿垫 GB/T 31009 足部防护 鞋(靴)限量物质要求及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式样和标记 4.1 分类 安全鞋应按表1分类。 4.2 式样 安全鞋应符合图4给出的式样之一。 4.3 标记 应按表2标记安全鞋的防护性能中文或英文标识。 5 基本要求 5.1 总则 安全鞋应符合表3给出的要求。 5.2 成鞋 5.2.1 设计 5.2.1.1 鞋帮高度 按照GB/T 20991-2007中6.2方法测量,鞋帮高度应符合表5要求。 5.2.1.2 鞋座区域 鞋座区域应封闭。式样A鞋座区域的鞋帮在表7给出的高度范围内不应有缝合之外的孔洞。 5.2.2 鞋底性能 5.2.2.1 结构 有内底时,在不损坏鞋的情况下内底应不能移动。如果没有内底,应有固定不能移动的鞋垫。 5.2.2.2 鞋帮/底结合强度 除缝合底外,按照GB/T 20991-2007中5.2方法测试时,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0N/mm;如果测试 发现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3.0N/mm。 5.2.3 防漏性 按照GB/T 20991-2007中5.7方法测试时,应没有空气泄漏。 5.2.4 工效学要求 如果GB/T 20991-2007中5.1给出的所有问卷回答是肯定的,应认为安全鞋满足工效学要求。 刚性外底不适用GB/T 20991-2007表2的跪/蹲下姿势。 5.2.5 防滑性 按照GB/T 28287方法测试时,应符合表6要求。 5.3 鞋帮 5.3.1 总则 如果安全鞋鞋帮采用多种材料复合而成,则每种材料应分别符合本条款相应要求。 从紧靠鞋底的水平表面测量时,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鞋帮区域应有符合表7的最小高度。 5.3.2 厚度 按照GB/T 20991-2007中6.1方法测量时,Ⅱ类鞋的鞋帮任何一处厚度应符合表8要求。 5.3.3 撕裂性能 按照GB/T 20991-2007中6.3方法测试时,Ⅰ类鞋的鞋帮撕裂性能应符合表9要求。 5.3.4 拉伸性能 按照GB/T 20991-2007中6.4方法测试时,鞋帮拉伸性能应符合表10要求。 5.3.5 耐折性 按照GB/T 20991-2007中6.5方法测试时,耐折性应符合表11要求。 5.3.6 水蒸气渗透性和系数 按照GB/T 20991-2007中6.6和6.8方法测试时,水蒸气渗透率不应小于0.8mg/(cm2·h),水蒸 气系数不应小于15mg/cm2。 5.3.7 pH值 皮革鞋帮按照GB/T 20991-2007中6.9方法测试时,pH值不应小于3.2,如果pH值小于4,则稀 释差应小于0.7。 5.3.8 水解 聚氨酯鞋帮按照GB/T 20991-2007中6.10方法测试时,连续屈挠150000次,应无裂纹产生。 5.3.9 六价铬含量 皮革鞋帮按照GB/T 22807方法测试时,六价铬含量应不超过3.0mg/kg。 5.4 前帮和后帮衬里 5.4.1 撕裂性能 按照GB/T 20991-2007中6.3方法测试时,衬里撕裂性能应符合表12要求。 5.4.2 耐磨性 按照GB/T 20991-2007中6.12方法测试时,在完成下列转数前,衬里不应产生任何破洞: 5.4.3 水蒸气渗透性和系数 按照GB/T 20991-2007中6.6和6.8方法测试时,水蒸气渗透率不应小于2.0mg/(cm2·h),水 蒸气系数不应小于20mg/cm2。 注:无衬里主跟没有要求。 5.4.4 pH值 皮革衬里按照GB/T 20991-2007中6.9方法测试时,pH值不应小于3.2,如果pH值小于4,则稀 释差应小于0.7。 5.4.5 六价铬含量 皮革衬里按照GB/T 22807方法测试时,六价铬含量应不超过3.0mg/kg。 5.5 鞋舌 注:仅当制作鞋舌的材料或厚度与鞋帮不同时,才测试鞋舌。 5.5.1 撕裂性能 按照GB/T 20991-2007中6.3方法测定时,鞋舌撕裂性能应符合表13要求。 5.5.2 pH值 皮革鞋舌按照GB/T 20991-2007中6.9方法测试时,pH值不应小于3.2,如果pH值小于4,则稀 释差应小于0.7。 5.5.3 六价铬含量 皮革鞋舌按照GB/T 22807方法测试时,六价铬含量应不超过3.0mg/kg。 5.6 内底和鞋垫 5.6.1 厚度 按照GB/T 20991-2007中7.1方法测定时,内底和/或鞋垫厚度不应小于2.0mm。 5.6.2 pH值 皮革内底或皮革鞋垫按照GB/T 20991-2007中6.9方法测试时,pH值不应小于3.2,如果pH值 小于4,则稀释差应小于0.7。 5.6.3 吸水性和水解吸性 按照GB/T 20991-2007中7.2方法测试时,吸水性不应小于70mg/cm2,水解吸性不应小于水吸 收的80%。 5.6.4 耐磨性 5.6.4.1 内底 非皮革内底按照GB/T 20991-2007中7.3方法测试时,完成400次前,不应有严重磨损。 5.6.4.2 鞋垫 非皮革鞋垫及鞋垫的非皮革部分按照GB/T 20991-2007中6.12方法测试时,完成下列次数前, 摩擦表面不应产生任何破洞: ---干式测试时25600次; ---湿式测试时12800次。 5.6.5 六价铬含量 皮革内底按照GB/T 22807方法测试时,六价铬含量应不超过3.0mg/kg。 5.7 外底 5.7.1 设计 5.7.1.1 花纹区域 除保护包头卷边下方区域外,至少图5所示的阴影部分应有向侧边开口的花纹。 5.7.1.2 厚度 按照GB/T 20991-2007中8.1方法测量时,图6、图7或图8所示的花纹高度d2 及厚度d1 和d3 应符合表14的要求。 5.7.2 撕裂强度 非皮革外底按照GB/T 20991-2007中8.2方法测试时,密度大于0.9g/cm3 的材料,撕裂强度不 应小于8kN/m;密度小于或等于0.9g/cm3 的材料,撕裂强度不应小于5kN/m。 5.7.3 耐磨性 Ⅰ类鞋外底按照GB/T 20991-2007中8.3方法测试时,密度等于或小于0.9g/cm3 材料的相对体 积磨耗量不应大于250mm3,密度大于0.9g/cm3 材料的相对体积磨耗量不应大于150mm3。 Ⅱ类鞋外底按照GB/T 20991-2007中8.3方法测试时,相对体积磨耗量不应大于250mm3。 对于20kV及以上的Ⅱ类电绝缘鞋,外底按照GB/T 20991-2007中8.3方法测试时,相对体积磨 耗量不应大于400mm3。 5.7.4 耐折性 外底按照GB/T 20991-2007中8.4方法测试时,连续屈挠30000次,切口增长不应大于4mm。 如发生下列自然产生裂纹的情况,可认为合格: a) 仅评价踏地范围中心的裂纹,保护包头下方区域的裂纹应忽略; b) 深度小于0.5mm的浅表裂纹应忽略; c) 如果裂纹深度不超过1.5mm,长度不超过4mm,且数量不超过5处,应认为鞋底合格。 5.7.5 水解 聚氨酯外底和外层由聚氨酯组成的鞋底按照 GB/T 20991-2007中8.5方法测试时,连续屈挠 150000次,切口增长不应大于6mm。 5.7.6 中间层结合强度 按照GB/T 20991-2007中5.2方法测试时,外层或花纹层与相邻层之间的结合强度不应小于 4.0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3.0N/mm。 6 防护性能 6.1 总则 安全鞋应至少满足下述条款规定的一项或多项防护性能要求。安全鞋应具备的防护性能取决于预 定工作场所可能遇到的危害。 6.2 足趾保护 6.2.1 一般要求 在不损坏鞋的情况下,装入鞋内的保护包头应不能移动。 除Ⅱ类鞋外,装有内部保护包头的鞋有一层前帮衬里或鞋帮的一部分起衬里作用。此外,保护包头 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 10mm。 6.2.2 保护包头内部长度 按照GB/T 20991-2007中5.3方法测量时,保护包头最小内部长度应符合表15要求。 6.2.3 抗冲击性 按照GB/T 20991-2007中5.4方法测试时,在(200±4)J或(100±2)J冲击能量冲击后,保护包头 内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6要求。此外,在保护包头的测试轴线上不应产生任何贯穿材料的裂缝,即光 线能透过裂缝。 注:标记为足趾保护(200J)或SB的安全鞋使用(200±4)J冲击能量,标记为足趾保护(100J)或PB的安全鞋使用 (100±2)J冲击能量。 6.2.4 耐压力性 按照GB/T 20991-2007中5.5方法测试时,标记为足趾保护(200J)或SB的安全鞋,在(15±0.1)kN 压力下,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6要求;标记为足趾保护(100J)或PB的安全鞋,在(10± 0.1)kN压力下,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6要求。 6.2.5 保护包头的特性 6.2.5.1 金属保护包头的耐腐蚀性 Ⅱ类鞋按照 GB/T 20991-2007中5.6.1方法测试和评估时,金属保护包头腐蚀区域不应超过 3处,且腐蚀区域任何方向长度不应超过2mm。 Ⅰ类鞋按照 GB/T 20991-2007中5.6.2方法测试和评估时,金属保护包头腐蚀区域不应超过 3处,且腐蚀区域任何方向长度不应超过2mm。 6.2.5.2 非金属保护包头的稳定性 非金属保护包头应符合GB/T 28288-2012中4.2.6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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