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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21350-2023 (GB21350-2023) | 中文名称 |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wrought copper and copper alloy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F01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字数估计 | 19,124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实施日期 | 2024-06-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1350-2013,GB 29137-2012,GB 29442-2012,GB 29443-2012,GB 32046-2015 | 归口单位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提出机构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21350-2023: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1350-2013、GB 29137-2012、GB 29442-2012、GB 29443-2012、GB 32046-2015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copperandcopperaloy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21350-2013《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7-2012《铜及铜
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3-2012《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442-2012《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46-2015《电工用铜线坯单位
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 GB 21350-2013、GB 29137-2012、GB 29442-2012、GB 29443-2012、
GB 32046-2015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先进值”“准入值”“限定值”更改为“1级”“2级”“3级”(见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
表9、表10,GB 21350-2013的第4章、GB 29137-2012的第4章、GB 29442-2012的第4章、
GB 29443-2012的第4章、GB 32046-2015的第4章);
b) 将“非完整型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中“热加工工序能耗限额”“冷加工工序能耗限额”
“精整工序能耗限额”“退火工序能耗限额”合并更改为“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
表2,GB 21350-2013的表3、表5、表7);
c) 将“完整型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非完整型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进行了统一
要求(见表2,GB 21350-2013的第4章);
d) 将“熔铸工序能源单耗”和“加工工序能源单耗”更改为“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
“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GB 21350-
2013的第4章、GB 29137-2012的第4章、GB 29442-2012的第4章、GB 29443-2012的第
4章);
e) 更改了“熔铸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全工序单位产
品综合能耗限额”的指标要求(见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GB 21350-2013的
第4章、GB 29137-2012的第4章、GB 29442-2012的第4章、GB 29443-2012的第4章);
f) 删除了“全部综合能耗限额”(见 GB 21350-2013的第4章、GB 29137-2012的第4章、
GB 29442-2012的第4章、GB 29443-2012的第4章);
g) 增加了高铜管材、挤压法中高铜棒材、高铜线材、热轧法中高铜板带箔材产品能耗限额“1级”
“2级”“3级”指标要求(见表2、表3、表4、表7);
h) 增加了表的脚注“翅片管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1倍”“外径不大于4mm的管材能耗
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见表2);
i) 增加了表的脚注“规格为0.2mm< ϕ≤0.8mm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2.4倍;规格
为0.8mm< ϕ≤1.5mm 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8倍;规格为1.5mm< ϕ≤
3.0mm 的产品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35倍”(见表3、表4、表5、表6);
j) 删除了表的脚注“厚度小于0.06mm 的箔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5倍”(见
GB 29442-2012版的表2、表3、表5、表6、表8、表9);
k) 增加了表的脚注“厚度小于0.15mm的箔材,能耗限额为表中对应值的1.2倍”(见表9);
l) 增加了产品品种及产品标准编号(见表11);
m) 删除了辅助能耗、间接能耗和可比能源单耗的计算方法(见 GB 21350-2013的5.2、
GB 29137-2012的5.3、GB 29442-2012的5.3、GB 29443-2012的5.3);
n) 删除了“节能管理及措施”(见 GB 21350-2013的第6章、GB 29137-2012的第6章、
GB 29442-2012的第6章、GB 29443-2012的第6章、GB 32046-2015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1350,2008年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
---GB 29443、GB 29137、GB 29442,2012年首次发布;
---GB 32046,2015年首次发布。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
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加工铜及铜合金铸锭(坯)、管材、棒材、线材、板材、带材、箔材、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
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计算、考核及对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粉末冶金、真空熔铸、多级时效等特殊工艺生产的铜及铜合金加工材的能耗计算和
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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