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 > 第115页 > GB 21455-2019
| 标准编号 | GB 21455-2019 (GB21455-2019) | | 中文名称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 英文名称 |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Room Air Condition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34,39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21455-2019: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1455-2019 英文名称: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room air conditioner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不大于14000W、气候类型为
T1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名义制热量不大于14000W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送风式空调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725-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
GB/T 35758-2017 家用电器 待机功率测量方法
JB/T 13573-2018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7725-2004、JB/T 13573-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
在规定工况条件下制冷和制热运行时,能源消耗效率的最小允许值。
3.2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能效限定值
在规定工况条件下制热运行时,制热季节性能系数的最小允许值。
3.3
待机功率
产品接通电源但处于非工作状态的模式下的功率。该模式是器具的最低能耗模式,在待机状态下
器具随时监测来自遥控装置、内部传感器或类似装置的可使其进入工作状态的控制信号。
注:该模式下不包含曲轴箱加热器等类似功能保护装置的输入功率。
4 能效等级
4.1 房间空调器能效等级
4.1.1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分为5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最高。
4.1.2 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根据产品的实测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对产品能效分级,各能效等级实测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应不小于表1规定。
4.1.3 单冷式房间空气调节器按实测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对产品进行能效分级,各能效等
级实测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不小于表2规定。
4.2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能效等级
4.2.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根据产品的实测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对产品能效分级,其
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最高。
4.2.2 各能效等级实测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应不小于表3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能效限定值
5.1.1 采用转速一定型压缩机的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单冷式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不小于能效等级5级指标值。
采用转速可控型压缩机的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单冷式房间空气调
节器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大于或等于能效等级的3级。
对于单冷式房间空气调节器,只考核其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
5.1.2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应大于或等于能效等级3级指标值。
其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不应低于2.20;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不应低于1.80;具有辅助电热装置的机型在室外-25℃开启辅助电热装置制热时,综合COP值不低于1.80。
5.2 电辅助加热
5.2.1 采用电辅助加热的产品,应能够实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同时应在明显位置安装有表达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的显示器。
5.2.2 对于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在室外侧干球温度低于0℃的情况下,允许采用电辅助加热直接加
热室内空气作为送入室内制热量的一部分。
5.2.3 对于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在室外侧干球温度低于-20℃的情况下,在电辅助加热开
启状态时允许电辅助加热系统启动;对于电辅助加热由用户选配,但控制器预留接口,辅助电加热系统的启、停受机组控制,应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中说明辅助电加热开、闭方法。
5.3 待机功率
5.3.1 额定制冷量为4500W及以下的产品,不带有传感器、WIFI、蓝牙等通信协议的产品(或这些功能在测试时可以关闭的,测试关闭这些功能后的产品)其待机功率不大于3W。
5.3.2 额定制冷量为4500W及以下的产品,带有传感器、WIFI、蓝牙等通信协议的产品待机功率不大于15W。
5.4 允差
5.4.1 产品的能效标注值应在其额定能效等级对应的取值范围内,其能效实测值不小于标注值的95%。
5.4.2 房间空气调节器标注的额定制冷量和其实测值应在其额定能效等级对应的额定制冷量范围内。
5.4.3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标注的名义制热量和其实测值应在其额定能效等级对应的名义制热量范围内。
5.4.4 产品的实测季节耗电量计算值应小于或等于标注值的110%。
6 试验方法
6.1 房间空气调节器试验方法
6.1.1 能源消耗效率测试与计算方法
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和制热季节能源消耗效率(HSPF)的测试方法按照附录A的相关
规定执行。
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和制冷季节耗电量、制热季节能源消耗效率(HSPF)和制热季节耗
电量、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和全年运转时季节耗电量的计算采用附录B中规定的制冷和制热季节运行时的室外环境各温度发生时间;效率降低系数CD取0.25或根据实际测试结果取值,测试方法按照附录A和附录C的相关规定执行,标注值应不小于实际测试结果。
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制热季节能源消耗效率(HSPF)和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实测
值保留两位小数。
6.1.2 电辅助加热控制开启检测方法
产品在制热模式下,按遥控器默认设置,保持室内侧进风温度16℃不变,室外干球温度分别调整
为:2℃→0℃→1℃→5℃→10℃,每调整到一温度点稳定后各运行10min,期间记录辅助电加热的通
过电流,随室外干球温度升降的变化情况,观察电辅助加热系统是否启动。
6.1.3 待机功率测试与计算方法
待机功率按照 GB/T 35758-2017的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期间,试验室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23±5)℃。功率测量仪表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0.02W(95%置信区间),仪器的分度值应至
少能读出0.01W。空调器连接电源开机制冷运行至少10min后关机使空调器进入待机模式,在关机
至少30min后进行待机功率的测试,测试时间为30min,数据采集的平均间隔应为每10s或更短,读
取测量周期内的平均功率值,单位为瓦(W),试验结果保留1位小数。
注:功率值可通过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