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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2792.2-2008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22792.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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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2792.2-2008 英文版 154 GB 22792.2-2008 [PDF]天数 <=3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2792.2-2008 (GB22792.2-2008)
中文名称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 Office furniture. Screens. Part 2: Safety requirement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Y81
国际标准分类 97.140
字数估计 8,821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3-01
采用标准 EN 1023-2-2000, IDT
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5号(总第138号)
提出机构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22792的本部分规定了办公用屏风的安全要求, 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办公用屏风。

GB 22792.2-2008 ICS 97.140 Y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2008-12-30发布 2010-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安全要求 1 4 结构安全要求 1 GB 22792.2-2008 前言 GB 22792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22792《办公家具 屏风》分为三个部分: ---GB/T 22792.1《办公家具 屏风 第1部分:尺寸》; ---GB 22792.2《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GB/T 22792.3《办公家具 屏风 第3部分:试验方法》。 本部分是GB 22792的第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EN1023-2:2000《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机械安全性要求》。 本部分与EN1023-2:2000相比,仅做下述编辑性修改: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按GB/T 1.1-2000的规定; ---增加第3章条款号及标题; ---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页码变化;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用“本标准本部分”代替“本国际标准本部分”; ---删除国际标准中资料性概述要素(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 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华源轩家具(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豪迈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东方家私有限公司、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今圣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深圳长 江家具有限公司、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史泰博商贸有限公司、优比(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澳玛 特家具有限公司、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河北吉荣家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曜国、罗菊芬、刘文智、梁米加、罗?、张淑艳、招寿田、黎胜国、倪良正、利耀宜、 陈碧煌、邢兆才、李军。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1 范围 GB 22792的本部分规定了办公用屏风的安全要求,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办公用屏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2279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792.3-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3部分:试验方法(EN1023-3:2000,MOD) 3 一般安全要求 3.1 屏风工艺要求 屏风的设计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用户伤害的危险。 在预定的正常使用期内,用户可接触的屏风所有部件,其设计应避免造成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坏。 这些要求应满足: ---可接触的棱角,倒圆半径最小为2mm; ---可接触到的棱,倒圆半径最小为2mm; ---其他所有的边应圆滑、无毛刺; ---中空部件的端部应封闭或覆盖; ---可移动和可调节的部件设计应避免伤害和误操作。 3.2 屏风可接受载荷的明示要求 制造商应在操作手册中指出如何使用根据附件组装的屏风,以及各种类型的屏风可接受的载荷。 4 结构安全要求 4.1 试验程序 检查屏风的一般安全要求和尺寸要求后,应按照下列试验程序,通过GB/T 22792.3-2008描述的 试验: ---非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2008的6.3; ---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2008的6.4,6.5,6.6。 4.2 要求 试验结束时,屏风应保持安全和满足其功能,下列要求应满足: ---当按GB/T 22792.3-2008中6.3或6.4规定进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