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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22792.2-2008 (GB22792.2-2008) | 中文名称 |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 英文名称 | Office furniture. Screens. Part 2: Safety require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Y81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40 | 字数估计 | 8,821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实施日期 | 2010-03-01 | 采用标准 | EN 1023-2-2000, IDT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5号(总第138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GB 22792的本部分规定了办公用屏风的安全要求, 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办公用屏风。 |
GB 22792.2-2008
ICS 97.140
Y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2008-12-30发布
2010-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安全要求 1
4 结构安全要求 1
GB 22792.2-2008
前言
GB 22792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22792《办公家具 屏风》分为三个部分:
---GB/T 22792.1《办公家具 屏风 第1部分:尺寸》;
---GB 22792.2《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GB/T 22792.3《办公家具 屏风 第3部分:试验方法》。
本部分是GB 22792的第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EN1023-2:2000《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机械安全性要求》。
本部分与EN1023-2:2000相比,仅做下述编辑性修改: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按GB/T 1.1-2000的规定;
---增加第3章条款号及标题;
---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页码变化;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用“本标准本部分”代替“本国际标准本部分”;
---删除国际标准中资料性概述要素(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
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华源轩家具(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豪迈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东方家私有限公司、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今圣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深圳长
江家具有限公司、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史泰博商贸有限公司、优比(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澳玛
特家具有限公司、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河北吉荣家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曜国、罗菊芬、刘文智、梁米加、罗?、张淑艳、招寿田、黎胜国、倪良正、利耀宜、
陈碧煌、邢兆才、李军。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
1 范围
GB 22792的本部分规定了办公用屏风的安全要求,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办公用屏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2279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792.3-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3部分:试验方法(EN1023-3:2000,MOD)
3 一般安全要求
3.1 屏风工艺要求
屏风的设计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用户伤害的危险。
在预定的正常使用期内,用户可接触的屏风所有部件,其设计应避免造成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坏。
这些要求应满足:
---可接触的棱角,倒圆半径最小为2mm;
---可接触到的棱,倒圆半径最小为2mm;
---其他所有的边应圆滑、无毛刺;
---中空部件的端部应封闭或覆盖;
---可移动和可调节的部件设计应避免伤害和误操作。
3.2 屏风可接受载荷的明示要求
制造商应在操作手册中指出如何使用根据附件组装的屏风,以及各种类型的屏风可接受的载荷。
4 结构安全要求
4.1 试验程序
检查屏风的一般安全要求和尺寸要求后,应按照下列试验程序,通过GB/T 22792.3-2008描述的
试验:
---非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2008的6.3;
---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2008的6.4,6.5,6.6。
4.2 要求
试验结束时,屏风应保持安全和满足其功能,下列要求应满足:
---当按GB/T 22792.3-2008中6.3或6.4规定进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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