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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4406-2024 (GB24406-2024) | | 中文名称 |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 | 英文名称 | Strength of student seat and their anchorages of special school bu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T2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60 | | 字数估计 | 18,155 |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 实施日期 | 2025-01-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24406-2024: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4406-2012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2024-06-25发布
2025-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24406-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与 GB 24406-
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术语“座椅系统”“辅助座椅”“基准平面”及其定义(见2012年版的3.1、3.8、3.9);
---更改了“学生座椅系统”“调整系统”“位移系统”“锁止系统”“固定件”“连接件”“座椅间距”的术
语及定义(见3.1~3.7,2012年版的3.2~3.7、3.10);
---增加了术语“G点”及其定义(见3.9);
---增加了试验中头枕不应脱离的要求(见4.1.1);
---更改了头部伤害指标HIC的计算时间限[见4.1.2.2a)和A.1,2012年版的4.1.2.3a)和B.1];
---增加了颈部伤害要求[见4.1.2.2b)];
---更改了腿部伤害要求[见4.1.2.2d),2012年版的4.1.2.3c)];
---增加了碰撞后带扣解锁力要求(见4.1.2.3);
---更改了座椅及其连接件的强度和断裂要求(见4.1.2.4,2012年版的4.1.2.4~4.1.2.6);
---更改了当座椅后部不会被未约束的乘客所撞击时的豁免范围(见4.1.2.5,2012年版的4.1.2.8);
---更改了后碰性能要求(见4.1.3,2012年版的4.1.3);
---删除了在特定情况下能够通过GB 14167的试验来满足车辆固定件强度要求的情况(见2012年
版的4.3.4);
---更改了座椅或约束隔板的准备中关于试验平台的要求(见5.1.1.1,2012年版的5.1.1.2);
---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第一排座椅(或约束隔板)与第二排座椅的间距(见5.1.1.2,2012年版
的5.1.2.2);
---更改了座椅高度差对试验方案的影响(见5.1.1.3,2012年版的4.1.2.7);
---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使用的儿童假人(见5.1.2.1.1和5.1.3.1.1,2012年版的5.1.2.3.1);
---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假人定位要求(见5.1.2.1.3~5.1.2.1.5,2012年版的5.1.2.3.3和
5.1.2.3.4);
---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试验波形的描述方法和速度范围(见5.1.2.2,2012年版的5.1.2.4);
---删除了静态加载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2);
---增加了后碰动态试验方法(见5.2);
---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见第6章);
---增加了颈部伤害指标的计算方法(见A.2);
---增加了颈部伤害的测量和数据处理要求[见B.2.2中的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于2009年首次发布,201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专用校车上的学生座椅以及用于安装该座椅的车辆固定件,也适用于专用校车上安
装于学生座椅前方的约束隔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4166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 FIX儿童约束系统
GB 24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ISO 6487:2015 道路车辆 碰撞试验中的测量技术 设备(Roadvehicles-Measurementtech-
3 术语和定义
GB 244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座椅要求
4.1.1 通则
所有学生座椅应前向安装。所提供的每个调节装置和移位装置均应配备自动锁止装置,试验后座
椅的调节装置、移位装置和锁止装置允许产生变形、部分断裂,但锁止装置应保持锁定状态。如果有头
枕,则在考核4.1.2和4.1.3性能要求的试验中头枕不应从座椅上完全脱离。
4.1.2 前碰性能要求
4.1.2.1 在5.1.2试验中,假人应能被其前方座椅(或约束隔板)限制住,并满足以下要求:
---对于幼儿专用校车座椅、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或约束隔板),假人躯干和头部的任何部分向前
位移不应超过位于假人乘坐的座椅G点前1.1m的横向垂面;
---对于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或约束隔板),假人躯干和头部的任何部分向前位移不应超过位
于假人乘坐的座椅G点前1.2m的横向垂面。
4.1.2.2 在5.1.3试验中,按附录A和附录B确定的假人伤害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头部伤害指标(HIC15)小于500;
b) 颈部伤害指标(Nij)小于1.0;
c) 胸部伤害指标(ThAC)小于30g(累计持续时间小于3ms者除外)(g=9.81m/s2);
d) 在使用混合Ⅲ型第5百分位假人进行试验时,腿部伤害指标(FAC)小于6.8kN。
4.1.2.3 在5.1.3试验中约束假人的安全带应能将假人约束在座椅上且不失效,试验后其带扣解锁力不
应超过60N。
4.1.2.4 按5.1.2和5.1.3试验时,学生座椅(或约束隔板)及其连接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试验中,座椅(或约束隔板)及其连接件或配件不完全分离;
b) 试验中,即使一个或多个车辆固定件部分分离或其周边区域产生永久变形,座椅(或约束隔板)
仍能固定住,且所有锁止装置保持锁定;
c) 试验后,座椅(或约束隔板)及其附件的结构件无导致人体伤害的断裂或尖角、锐边。座椅背面
采用直径165mm的球体能够接触到邵尔A硬度大于50的任意部分,其曲率半径大于5mm
则认为满足要求。
4.1.2.5 当座椅后部不会被未约束的乘客所撞击时(即后方无前向座椅),允许不做5.1.2规定的试验。
此时,其车辆固定件强度应按5.1.3中第二排座椅的试验状态进行试验,并满足4.1.2.3和4.1.2.4的要
求。试验时可不放置第一排座椅,第二排座椅按以下要求选择试验假人且无需测量假人伤害:
---对于幼儿专用校车座椅,应使用Q系列6岁或P系列6岁儿童假人进行试验;
---对于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仅使用混合Ⅲ型第5百分位假人进行
试验。
4.1.3 后碰性能要求
4.1.3.1 按5.2试验时,按附录A和附录B确定的假人伤害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头部伤害指标(HIC15) 小于500;
b) 颈部伤害指标(Nij) 小于1.0;
c) 胸部伤害指标(ThAC) 小于30g(累计持续时间小于3ms者除外)(g=9.81m/s2)。
4.1.3.2 按5.2试验时,座椅靠背的最大后倾角度变化量不应超过25°。
4.1.3.3 按5.2试验时,座椅及其连接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试验中,座椅、座椅连接件或配件不完全分离;
b) 试验中,即使一个或多个车辆固定件部分分离或其周边区域产生永久变形,座椅仍能固定
住,且所有锁止装置保持锁定。
4.2 座垫要求
在座垫中心点区域,在1s~5s内,对座垫施加方向向上的大小相当于座垫质量5倍的力,保持
5s,座垫的任何安装点都不应分离。
4.3 车辆固定件要求
4.3.1 车辆固定件应按5.1和5.2的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4.1.2.4和4.1.3.3的要求。
4.3.2 当一种车型上有多种型式的车辆固定件时,应有一种基本型式的车辆固定件满足4.3.1的要
求,其他型式的车辆固定件都应进行5.1.2和5.2规定的试验,并满足4.1.2.4和4.1.3.3的要求。如果
几种型式的座椅其前后椅脚脚端距离不相等,且都能安装在相同的固定件上,试验应用脚端距离最短的
座椅进行。
5 试验方法
5.1 前碰动态试验
5.1.1 试验准备
5.1.1.1 考核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时,第一排座椅(或约束隔板)及第二排座椅应与实车布置相同并安
装在代表车身结构的试验平台上,试验平台为座椅提供的固定件应与安装该座椅的车辆固定件相同;仅
考核座椅时,第二排座椅可与第一排座椅相同,并允许将座椅安装在刚性试验平台上,但应使用与原车
配置相同规格的螺栓安装并固定座椅。
5.1.1.2 第二排座椅平行地安装在第一排座椅后方,调节状态一致。第二排座椅与第一排座椅(或约束
隔板)间距应按表1的规定设置,座椅间距误差不大于1%。制造厂也可选择按车辆上的最小座椅间距
进行试验。
5.1.1.3 座椅G点与紧邻其后的座椅G点的高度差如果不大于72mm,可将第一排座椅和第二排座椅
安装在相同高度进行试验;如果高度差大于72mm,应按实际安装高度定位第一排座椅和第二排座椅
进行试验。根据制造厂的选择,允许高度差以每增加72mm为一区间,并按该区间内最大高度差进行
试验。
5.1.1.4 将试验平台牢固地固定在试验台车上,安装方向能够模拟正面碰撞,其固定方式不应对座椅和
试验平台的连接产生加固效果。
5.1.1.5 第一排座椅或约束隔板的装饰件和附件应齐全,如座椅配有小桌、扶手等附件,应处于收起位
置。如照管人员座椅/位连接在约束隔板上,在进行5.1.2规定的试验时,在照管人员座椅/位上放置
TNO-10假人或混合Ⅲ型第50百分位假人并佩戴安全带进行试验;在进行5.1.3规定的试验时,照管人
员座椅/位不放置假人。
5.1.1.6 对于可横向调节的座椅,应调节到横向最宽位置。
5.1.1.7 对于座椅靠背可调节的座椅,调节到尽可能接近制造厂推荐的正常使用值,如果制造厂无推荐
值,则尽可能靠近铅垂面向后倾斜25°的位置。
5.1.1.8 对于装有高度可调头枕的座椅,头枕应调节至最低位置。
5.1.1.9 安装在座椅上的安全带应与原车状态一致并符合GB 14166的规定。
5.1.1.10 试验环境温度应稳定,并保持在19℃~26℃范围内。
5.1.2 无约束试验
5.1.2.1 假人
5.1.2.1.1 根据后排座位对应的座椅类型,按以下要求使用假人1)进行试验:
1) 假人不需测量伤害值。
2) 照管人员座椅/位上的假人参照混合Ⅲ型第5百分位假人的定位方法进行定位,如果该假人与相邻学生座椅上
的假人干涉,则优先保证学生座椅上的假人的定位。
a) 对于幼儿专用校车座椅,使用儿童假人(P系列6岁或Q系列6岁)进行试验;
b) 对于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使用儿童假人(P系列6岁或Q系列6岁)
和混合Ⅲ型第5百分位假人各进行一次试验;
c) 对于照管人员座椅/位,使用TNO-10假人或混合Ⅲ型第50百分位假人2)进行试验。
5.1.2.1.2 假人应无约束地放置在第二排座椅上,使其中垂面与乘坐位置的中垂面重合。
5.1.2.1.3 每个试验假人按下列步骤定位在座椅上。
a) 将假人放置在座椅上。
b) 将一块76mm×76mm的刚性平面尽可能低地放置在假人躯干的前面。
c) 以250N~350N的水平力将此平面压向假人躯干;拉动假人的肩部,将躯干向前拉到垂直位
置,然后再放回到靠背上,该动作做两次;保持头部中垂面平行于车辆的纵垂面。
d) 将该刚性平面移去。
e) 将座椅上的假人向前移动,重复步骤b)~步骤d)。
f) 调整假人四肢,对于混合Ⅲ型第5百分位假人,肘部接触到靠背,双手应放在大腿上,双腿尽可
能平行并尽量前伸,脚跟接触地板;对于儿童假人,上臂与胸骨对齐,双手应放在大腿上,双腿
尽可能平行并尽量前伸,脚跟尽量接触地板。
5.1.2.1.4 假人定位中,如因空间有限导致出现干涉,则优先保证假人中垂面与座椅中垂面尽可能重
合,其他部位尽可能接近设定目标。
5.1.2.1.5 碰撞时,所装仪器应对假人的运动无任何影响。
5.1.2.2 碰撞模拟
5.1.2.2.1 试验台车的减速度或加速度-时间的曲线应在图1阴影区域内。
5.1.2.2.2 试验台车的速度变化量应为32km/h~34km/h。
注:速度变化量是指碰撞结束时刻的速度与初始速度的差值。对于加速式台车初始速度为0;对于减速式台车初始
速度为碰撞时刻的速度,碰撞结束时刻的速度为台车的反弹速度。采用加速度曲线积分的方法计算。
5.1.3 有约束试验
5.1.3.1 假人
5.1.3.1.1 根据后排座位对应的座椅类型,按以下要求使用假人进行试验:
a) 对于幼儿专用校车座椅,使用Q系列6岁儿童假人进行试验;
b) 对于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使用Q系列6岁儿童假人和混合Ⅲ型第5
百分位假人各进行一次试验;
c) 对于照管人员座椅/位,使用TNO-10假人或混合Ⅲ型第50百分位假人。
注:照管人员座椅/位上的假人不需测量伤害值。假人参照混合Ⅲ型第5百分位假人的定位方法进行定位,如果该
假人与相邻学生座椅上的假人干涉,则优先保证学生座椅上的假人的定位。
5.1.3.1.2 假人放在第二排座椅的每个座位上并佩戴安全带,使其中垂面与乘坐位置的中垂面重合。
5.1.3.1.3 按5.1.2.1.3~5.1.2.1.5的要求调整假人。
5.1.3.1.4 把三根并拢的手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平放在安全带与假人之间,拉紧安全带,然后移开手
指。如果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说明,按车辆使用说明书调整安全带。
5.1.3.2 碰撞模拟
按5.1.2.2的规定进行碰撞模拟。
5.2 后碰动态试验
5.2.1 试验准备
5.2.1.1 考核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时座椅应安装在代表车身的试验平台上,试验平台为座椅提供的固
定件应与安装该座椅的车辆固定件相同;仅考核座椅时允许安装在刚性试验平台上。
5.2.1.2 将试验平台牢固地固定在试验台车上,安装方向能够模拟后面碰撞,其固定方式不应对座椅和
试验平台的连接产生加固效果。
5.2.1.3 座椅装饰件和附件应齐全,如座椅配有小桌、扶手等附件,则应处于收起位置。
5.2.1.4 对于可横向调节的座椅,应调节到横向最宽位置。
5.2.1.5 对于座椅靠背可调节的座椅,调节到尽可能接近制造厂推荐的正常使用值,如果制造厂无推荐
值,则尽可能靠近铅垂面向后倾斜25°的位置。
5.2.1.6 对于装有高度可调头枕的座椅,头枕应调节至最高位置。
5.2.1.7 安装在座椅上的安全带应与实车状态一致并符合GB 1416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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