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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252-2015 (GB252-2015) | 中文名称 | 普通柴油 | 英文名称 | General diesel fuel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E31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60.20 | 字数估计 | 10,159 | 发布日期 | 2015-05-08 | 实施日期 | 2015-05-08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52-2011 | 引用标准 | GB 190; GB/T 258; GB/T 260; GB/T 261; GB/T 265; GB/T 268; GB/T 380; GB/T 386; GB/T 508; GB/T 510; GB/T 511; GB/T 1884; GB/T 1885; GB/T 4756; GB/T 5096; GB/T 6536; GB/T 6540; GB/T 11139; GB/T 11140; GB 13690; GB/T 17040; GB/T 17144; GB/T 20828; GB/T 23801; GB 30000.7-2013; SH 0164 | 起草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13号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柴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及标准的实施。本标准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所使用的由石油制取的, 或加有添加剂的普通柴油。注:除此之外的其他特殊用途可由供求双方协商。 |
GB 252-2015
General diesel fuels
ICS 75.160.20
E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52-2011
普 通 柴 油
2015-05-08发布
2015-05-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6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252-2011《普通柴油》。本标准与GB 252-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4.1普通柴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知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普
通柴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发动机无法正常工作的添加物或污染物(见4.1)。
---将范围中的第二段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
压燃式发动机所使用的由石油制取的,或加有添加剂的普通柴油(见第1章)。
---删除了第3章 术语和定义(见2011年版第3章);
---删除了10号普通柴油的相关内容(见表1);
---修改了普通柴油硫含量指标限值(见表1);
---增加了普通柴油润滑性和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技术要求(见表1);
---将第5章修改为“取样”,内容做相应修改(见第5章,2011年版的第6章);
---将7.1修改为:“6.1 向用户销售的符合本标准表1要求的普通柴油所使用的机具应明确 标
示产品的牌号、名称。示例:0号普通柴油”(见6.1,2011年版7.1);
---增加第8章 标准的实施(见第8章)。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蓓。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52-1964、GB 252-1977、GB 252-1981、GB 252-1987、GB 252-1994、GB 252-2000、
GB 252-2011。
普 通 柴 油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
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
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柴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及
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所使用的由石油
制取的,或加有添加剂的普通柴油。
注:除此之外的其他特殊用途可由供求双方协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258 汽油、煤油、柴油酸度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268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
GB/T 380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燃灯法)
GB/T 386 柴油十六烷值测定法
GB/T 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 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6536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 6540 石油产品颜色测定法
GB/T 11139 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 17040 石油和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
GB/T 20828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
GB/T 23801 中间馏分油中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GB 30000.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SH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5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加速法)
SH/T 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型振动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4 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
SH/T 0765 柴油润滑性评定法(高频往复试验机法)
ASTMD7039汽油和柴油中硫含量测定法(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Sulfuringasoline
3 产品分类
普通柴油按凝点分为六个牌号:
---5号普通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8℃以上的地区使用;
---0号普通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以上的地区使用;
----10号普通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5℃以上的地区使用;
----20号普通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14℃以上的地区使用;
----35号普通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29℃以上的地区使用;
----50号普通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4℃以上的地区使用。
注:可参见附录A,使用不同牌号的柴油。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 普通柴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知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普通柴油中不应含
有任何可导致发动机无法正常工作的添加物或污染物。
4.2 普通柴油技术要求见表1。
表1 普通柴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 目 5号 0号 -10号-20号 -35号 -50号 试 验 方 法
色度/号 不大于 3.5 GB/T 6540
氧化安定性(以总不溶物计)/(mg/100mL)
不大于 2.5
SH/T 0175
硫含量a/(mg/kg) 不大于 350(2017年6月30日以前)
50(2017年7月1日开始)
10(2018年1月1日开始)
SH/T 0689
酸度(以KOH计)/(mg/100mL) 不大于 7 GB/T 258
10%蒸余物残炭b(质量分数)/% 不大于 0.3 GB/T 268
灰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0.01 GB/T 508
铜片腐蚀(50℃,3h)/级 不大于 1 GB/T 5096
表1(续)
项 目 5号 0号 -10号-20号 -35号 -50号 试 验 方 法
水分c(体积分数)/% 不大于 痕迹 GB/T 260
机械杂质c 无 GB/T 511
运动黏度(20℃)/(mm2/s) 3.0~8.0 2.5~8.0 1.8~7.0 GB/T 265
凝点/℃ 不高于 5 0 -10-20 -35 -50 GB/T 510
冷滤点/℃ 不高于 8 4 -5 -14 -29 -44 SH/T 0248
闪点(闭口)/℃ 不低于 55 45 GB/T 261
着火性d(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十六烷值 不小于
十六烷指数 不小于
GB/T 386
SH/T 0694
馏程:
50%回收温度/℃ 不高于
90%回收温度/℃ 不高于
95%回收温度/℃ 不高于
300
355
365
GB/T 6536
润滑性
校正磨痕直径 (60℃)/μm 不大于 460
SH/T 0765
密度(20℃)e/(kg/m3) 报告 GB/T 1884和
GB/T 1885
脂肪酸甲酯f(体积分数)/% 不大于 1.0 GB/T 23801
a 可用GB/T 380、GB/T 11140、GB/T 17040、ASTM D7039方法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SH/T 0689方法
为准。
b 若普通柴油中含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10%蒸余物残炭的测定,应用不加硝酸酯的基础燃料进行。柴
油中是否含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的检验方法见附录B。可用GB/T 17144方法测定。结果有争议时,
以GB/T 268方法为准。
c 可用目测法,即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在室温(20℃土5℃)下观察,应当透明,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水
分及机械杂质。结果有争议时,按GB/T 260或GB/T 511测定。
d 由中间基或环烷基原油生产的各号普通柴油的十六烷值或十六烷指数允许不小于40(有特殊要求者由供需双
方确定);十六烷指数的计算也可用GB/T 11139。结果有争议时,以GB/T 386方法为准。
e 也可采用SH/T 0604方法,结果有争议时,以GB/T 1884和GB/T 1885方法为准。
f 脂肪酸甲酯应满足GB/T 20828的要求。
5 取样
取样按照GB/T 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向用户销售的符合表1要求的普通柴油所使用的机具应明确标示产品的牌号、名称。
示例:0号普通柴油。
6.2 根据GB 13690,普通柴油属于易燃液体,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0164、
GB 13690和GB 190进行。
7 安全
根据GB 13690,普通柴油属于易燃液体,其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见GB 30000.7-2013的附录D。
8 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实行逐步引入的过渡期要求。表1中硫含量不大于50mg/kg的要
求过渡期至2017年6月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表1中硫含量不大于350mg/kg的要求废止;表1
中硫含量不大于10mg/kg的要求过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自2018年1月1日起表1中硫含量不
大于50mg/kg的要求废止。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地区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
各地区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见表A.1)是从中央气象局资料室编写的《石油产品标准的气温
资料》中摘录编制的。某月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值,表示该月中最低气温低于该值的概率为0.1,
或者说该月中最低气温高于该值的概率为0.9。
推荐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用来估计使用地区的最低操作温度,这为柴油机在低温操作时的正
常设备防寒、燃油系统的设计、柴油的生产、供销及使用提供可靠的气温数据。
表A.1 各地区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 ℃
项目
月份
月份
月份
月份
月份
月份
月份
月份
月份
月份
十一
月份
十二
月份
河北省 -14 -13 -5 1 8 14 19 17 9 1 -6 -12
山西省 -17 -16 -8 -1 5 11 15 13 6 -2 -9 -16
内蒙古自治区 -43 -42 -35 -21 -7 -1 4 1 -8 -19 -32 -41
黑龙江省 -44 -42 -35-20 -6 1 7 4 -6-20 -35 -43
吉林省 -29 -27 -17 -6 1 8 14 12 2 -6 -17 -26
辽宁省 -23 -21 -12 -1 6 12 18 15 6 -2 -12-20
山东省 -12 -12 -5 2 8 14 19 18 11 4 -4 -10
江苏省 -10 -9 -3 3 11 15 20 20 12 5 -2 -8
安徽省 -7 -7 -1 5 12 18 20 20 14 7 0 -6
浙江省 -4 -3 1 6 13 17 22 21 15 8 2 -3
江西省 -2 -2 3 9 15 20 23 23 18 12 4 0
福建省 -4 -2 3 8 14 18 21 20 15 8 1 -3
台湾省a 3 0 2 8 10 16 19 19 13 10 1 2
广东省 1 2 7 12 18 21 23 23 20 13 7 2
海南省 9 10 15 19 22 24 24 23 23 19 15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 3 3 8 12 18 21 23 23 19 15 9 4
湖南省
湖北省
河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青海省
甘肃省
陕西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
-21
-29
-40
-33
-23
-17
-21
-17
-25
-38
-30
-23
-15
-20
-11
-21
-28
-25
-16
-10
-15
-12
-18
-10
-14
-14
-16
-14
-22
-25
-28
-16
-12
-19
-29
-34
-33
-22
-15
-19
a 台湾省所列的温度是绝对最低气温,即风险率为0的最低气温。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柴油中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的检验
B.1 范围
B.1.1 本方法适用于检验柴油中使用的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本方法可作为测定残炭和计算十
六烷指数前使用的定性筛选方法。
B.1.2 本方法涉及某些有危险性的物质、操作和设备,无意对所涉及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因此,
在使用本方法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B.2 方法概要
柴油试样在氢氧化钾-正丁醇混合物中皂化,用玻璃纤维滤纸过滤,留在滤纸上的物质干燥后用二
苯胺试剂处理。二苯胺被硝酸盐氧化成深蓝色醌型化合物。生成的蓝色或蓝黑色斑点显示有硝酸酯型
十六烷值改进剂。无颜色变化可确定没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
B.3 仪器或设备
B.3.1 反应瓶:容量30mL广口瓶,带螺帽盖,盖内侧有锡或塑料衬里。
B.3.2 玻璃纤维滤纸:直径37mm。
B.3.3 移液管:容量10mL,带吸球。
B.3.4 量筒:10mL和25mL。
B.3.5 吸滤瓶:适合与60mL玻璃烧结过滤器连接。
B.3.6 玻璃烧结过滤器:容量60mL。
B.3.7 烘箱:适用于在110℃干燥玻璃纤维滤纸。
B.4 试剂
在本检验过程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
B.4.1 氢氧化钾。
B.4.2 正丁醇。
B.4.3 硫酸。
B.4.4 二苯胺溶液(1g/100mL溶液)。
配制:用0.250g二苯胺溶解在25mL硫酸中。
B.4.5 甲苯。
警告:甲苯为有毒可燃物,应避免吸入其蒸气,并避免与皮肤接触。
B.5 试验步骤
B.5.1 用6.5g氢氧化钾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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