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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5900-2010 (GB25900-2010) | | 中文名称 | 信息技术 信息处理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型 白体、黑体 | | 英文名称 | [GB/T 25900-2010]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Uighur, Kazak, Kirgiz font for information process -- Bai Ti and Hei Ti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L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40 | | 字数估计 | 15,124 | | 发布日期 | 2011-01-10 |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 引用标准 | GB 21669-2008; GB 13000-2010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号(总第16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GB 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用符号的白体和黑体基本字型(见附录A)。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处理系统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版印刷设备, 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
GB 25900-2010: 信息技术 信息处理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型 白体、黑体
GB 25900-2010 英文名称: [GB/T 25900-2010]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Uighur, Kazak, Kirgiz font for information process -- Bai Ti and Hei Ti
ICS 35.040
L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技术 信息处理用维吾尔文、
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型
白体、黑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 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
用符号的白体和黑体基本字型(见附录A)。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处理系统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版印刷
设备,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1669-2008 信息技术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
GB 13000-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ISO/IEC 10646:2003,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字形
一种可辨认的抽象的图形符号,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设计。
3.2字型
具有同一基本设计的字形图像的集合,如:正文白体。
3.3字符
表示语音的单个符号。
3.4字序
图形字符在集合中按一定规则排列的次序。
4 图形字符
本标准根据GB 21669-2008的规定,提供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图形字符190个,其中: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42个;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变形显现字符143个;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共用数字、标点符号、特殊符号5个。
5 字型构成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母是由基本笔画和结构符号组合而成,其名称定义见附录B。
5.1 基本笔画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白体和黑体字型分别由25个基本笔画组成,用于文字的书写。见图1和图2。
5.2 结构符号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白体和黑体字型分别使用13个结构符号,用于文字的书写与语音标识。见图3和图4。
6 字型命名及字序
本标准规定字体名称合用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名称命名,缩写用拉丁文字母表示。
6.1 白体的名称与拉丁文名称缩写
白体名称为 维哈柯正文白体
白体拉丁文缩写名称为UKKTZA
6.2 黑体名称与拉丁文名称缩写
黑体名称为 维哈柯正文黑体
黑体拉丁文缩写名称为UKKTZK
6.3 字型的排列次序
本标准提供的190个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用符号的字型
按照GB 13000-2010的规定的次序排列。
6.4 字型表
本标准提供了GB 21669-2008规定的190个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
现字符和共用符号的白体和黑体基本字型见表1和表2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正文白体和正文黑体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都是以阿拉伯文为基础演化的拼音文字,其书写行款为自右向左。
其中正文白体字型主要用于正文书写,只有表形成分,无表义成分。正文黑体字型大多用于标题、加重
文句,点线和字型都有一定黑度、外观醒目,正文黑体同样只有表形成分,无表义成分。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基本笔画和结构符号
维吾尔文、哈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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