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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6123-2010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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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123-2010 英文版 579 GB 26123-2010 [PDF]天数 >=5 空气潜水安全要求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6123-2010 (GB26123-2010)
中文名称 空气潜水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 The safety requirement for air diving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R09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40; 13.100
字数估计 25,275
发布日期 2011-01-14
实施日期 2011-07-01
引用标准 GB 150; GB 5099; GB 6095; GB/T 6096; GB/T 12243; GB/T 12521; GB/T 12930; GB 13004; GB/T 16560; GB/T 17870; GB 18435; GB 18935; GB 20827; GBZ 24; JT/T 207; JJG 49; JJG 52; TSG R700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号(总第167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压缩空气为呼吸介质的空气潜水对人员、设备和系统以及程序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潜水深度60m以浅的空气潜水, 也适用于暴露于0.6MPa以内压缩空气的模拟潜水。

GB 26123-2010 The safety requirement for air diving ICS 03.220.40;13.100 R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空气潜水安全要求 2011-01-14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 人员要求 2 5 设备和系统要求 2 6 程序要求 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装具、设备和系统的现场检查和测试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潜水报告的记录要求 19 参考文献 2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参照国际潜水承包商协会《商业潜水与水下作业公认标准》(第五版,2004)和国际海事承包 商协会《国际近海潜水实用规程》(1998)、《潜水设备与系统检查指南:水面为基地的潜水系统(空气)》 (2000)、《潜水设备与系统检查指南:移动/便携式水面供气系统》(2006),以及英国健康安全管理局《潜 水工作条例》(1997)、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标准》(1996)和美国国土安全部海 岸警备队《航海职业安全健康标准》(1989)的有关内容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上海打捞局、深圳市杉叶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军、张根升、张辉、叶似虬、肖晓凌、潘明光、刘慕亮、徐进、郭晓平、张磊。 空气潜水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压缩空气为呼吸介质的空气潜水对人员、设备和系统以及程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潜水深度60m以浅的空气潜水,也适用于暴露于0.6MPa以内压缩空气的模拟 潜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1994,neqISO 4705:1983) GB 6095 安全带 GB/T 6096 安全带测试方法 GB/T 12243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GB/T 12243-2005,JISB8210:1994,MOD) GB/T 12521 空气潜水减压技术要求 GB/T 12930 潜水装具用高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GB 13004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 16560 甲板减压舱 GB/T 17870 减压病加压治疗技术要求 GB 18435 潜水呼吸气体及检测方法 GB 18985 潜水员供气量 GB 20827 职业潜水员体格检查要求 GB Z24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JT/T 207 69-Ⅲ型轻潜水装具 JJG49 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JJG52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TSG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 潜水照料员 divingtender 在水面协助潜水员入出水、看管潜水员脐带和信号绳,并持续掌握水中潜水员状态的人员。 3.1.2 预备潜水员 standbydiver 在潜水站着装待命、能够随时入水援助水中遇险潜水员的潜水员,也称待命潜水员。 3.1.3 潜水监督 divingsupervisor 全权负责潜水作业实施和安全的潜水负责人,并由潜水从业单位书面任命。 3.1.4 操纵甲板减压舱,负责舱内潜水员加压、稳压和减压,监控舱内环境参数的人员。 3.1.5 潜水机电员 divingtechnician 负责潜水作业装具、设备、系统和工具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人员。 3.1.6 潜水吊笼 divingcage,divingbasket 一种运送潜水员往返于水面与水下作业地点之间的框架式笼型运载工具。 3.1.7 开式潜水钟 openbel 一种运送潜水员往返于水面与水下作业地点之间的运载设备,其上端为半球型压缩空气环境,潜水 员可将肩部以上部分置入其中,其余部分暴露于水中。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BIBS---内置式呼吸装置(built-inbreathingsystem) DP---动力定位(dynamicpositioning) PTW---作业许可证(permittowork) 4 人员要求 本标准所指的潜水人员包括潜水员、潜水监督、潜水照料员、预备潜水员、潜水机电员、生命支持员 和潜水医师等,其培训要求、资格认证和管理应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从事水下作业或需进入高气 压环境人员的体格条件应符合GB 20827的要求。 5 设备和系统要求 5.1 个人装具 5.1.1 本标准所指的个人装具包括潜水员个人直接佩戴或穿着的潜水面罩或头盔、潜水服、安全背带、 压重带、应急气瓶、脚蹼、潜水刀和浮力背心等。 5.1.2 个人装具的各个组成部分应具备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1.3 水面供气式潜水面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供气量符合GB 18985的相关要求; b) 有双向语音通信装置; c) 供气管路上装有止回阀,阀内弹簧承受压强小于20kPa; d) 采用抗腐蚀材料制成; e) 有过压保护装置; f) 可连接应急气瓶; g) 易于脱卸; h) 每年由制造商认可的人员进行一次外观检查、维护和性能检测。 5.1.4 水面供气式潜水头盔应符合5.1.3的要求,有防止头盔从颈箍意外脱离的保险装置。 5.1.5 通风式潜水头盔应符合5.1.3中a)~e)和h)的所述要求,有快速排气阀。 5.1.6 湿式潜水服材料应适合使用环境,有足够强度且对人体健康无害。 5.1.7 干式潜水服应符合5.1.6的要求,有手动供气、排气和过压排气装置,有保温功能,能防止潜水 员受外界有害物质的伤害。 5.1.8 热水潜水服应符合5.1.6的要求,能提供足够的热水流,能耐受工作水温44℃,有供潜水员测 试水温的旁通装置,能使泵送的热水经旁通装置进入或排出热水服。 5.1.9 安全背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6095的相关要求设计和制造; b) 制造材料能承载潜水员及个人装具的负荷; c) 安全背带与脐带之间配有快速解脱带扣; d) 能防止潜水员从背带中滑脱; e) 与面罩或头盔的连接处不产生过度牵拉; f) 起吊潜水员时,不妨碍潜水员呼吸; g) 有两条裆带; h) 有起吊潜水员的“D”型环; i) 不装带压铅代替压重带使用; j) 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按GB 6095和GB/T 6096的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负荷测试。 5.1.10 压重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制造材料能承载压重块负荷; b) 配重与潜水员水中浮力匹配; c) 不与脐带系扎; d) 有快速解脱带扣; e) 能防止意外脱扣。 5.1.11 应急气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5099的相关要求设计和建造; b) 有减压器和与其连接的软管,减压器能满足潜水员面罩或头盔供气流量和压力; c) 有过压安全装置; d) 与面罩或头盔的连接不会意外脱落; e) 气瓶背带能快速解脱; f) 灌装的呼吸气体符合GB 18435的相关要求; g) 气体容量能满足潜水员以10m/min速率上升到水面,或到达其他有替代气源的应急场所; h) 标识和记录所装载气体的成分和压力; i) 每年进行一次损坏和腐蚀程度的目视检查; j) 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减压器性能测试; k) 每年进行一次减压器及连接软管最大工作压力泄漏试验; l) 按GB 13004每三年进行一次本体检验。 5.1.12 SCUBA应符合JT/T 207的相关要求,其供气量应符合GB 18985的相关要求。 5.2 软管和脐带 5.2.1 总体要求应符合下列各项: a) 采用尼龙、聚四氟乙烯、聚乙烯、聚氨酯或橡胶等无毒抗氧化材料制造; b) 最小破坏压力不小于四倍的最大工作压力; c) 最大工作压力、流量不小于所连接的装具或系统的要求; d) 软管接头的承载压力不小于所连接软管的承载压力; e) 能抗扭曲或防扭曲; f) 使用热水时,耐温不小于44℃; g) 每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和软管总成1.1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气压试验; h) 在维修或改装后,进行外观检查和气压试验; i) 有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2.2 软管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适合输送空气; b) 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最大潜水深度的供气压力加1MPa; c) 当软管承受的外压大于内压时,无凹瘪。 5.2.3 脐带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从连接潜水员或潜水钟的端点开始进行标识,30m内每3m作一标记,之后每15m 作一 标记; b) 组件至少包括呼吸气体软管、通信电缆和测深管; c) 受力层的材料不受长期浸水影响; d) 软管总成包括末端接头的最小破坏压力不低于四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e) 有防腐蚀材料制成的防脱落的固定扣; f) 预备潜水员的脐带长度比潜水员的脐带长2m~3m; g) 从潜水钟出潜水员的脐带长度为30m以下; h) 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1.15倍的最高工作压力气压试验以及通信电缆性能测试。 5.2.4 氧气管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适合输送氧气; b) 有“氧气专用”标识; c) 按用氧要求清洗; d) 氧气管配件使用与氧气兼容的润滑剂。 5.3 供气系统 5.3.1 本标准所指的供气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储气罐、过滤器、油水分离器、高压气瓶和输送气体的 管道和阀件等。 5.3.2 供气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具备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3.3 空气压缩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GB/T 12930的基本要求; b) 满足潜水深度和作业时间的供气压力和流量; c) 软管符合5.2.1的要求; d) 高压管道符合5.3.6的要求; e) 储气罐符合5.3.4的相关要求; f) 电力控制系统满足5.9的相关要求; g) 不泵送或输送混合气和氧气; h) 使用前、维护保养和改装后进行性能测试。 5.3.4 储气罐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150的相关要求设计和建造,安装在船舶或海上设施上时,还应参照CCS《潜水系统和 潜水器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相关规定; b) 进气口处有单向阀或可手动控制气体回流的其他替代阀; c) 底部有排放阀; d) 设计压力超过3.45MPa时配缓启阀; e) 有压力表和安全阀; f) 每年进行一次本体腐蚀程度目视检查和最大工作压力的气压试验; g) 容器本体按TSGR7001或参照CCS《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与建造规范》进行定期检验,压力 表按JJG52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检定,安全阀按GB/T 12243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5.3.5 高压气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5099的相关要求设计和制造; b) 气瓶阀有过压安全装置和保护罩; c) 成组装运时有气瓶阀和减压器保护框(罩); d) 使用前后对其灌装气体的成分和压力进行检测、记录和标识; e) 存放在通风良好、避免高温和防止坠落区域; f) 灌装氧气的气瓶须专用,存放在开放区域,作禁止明火标识; g) 每年进行一次损坏和腐蚀程度的目视检查; h) 气瓶本体按GB 13004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5.3.6 高压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参照GB/T 20801的相关要求设计和建造; b) 采用铜或不锈钢材质; c) 布排有序,并标识其走向和功能; d) 空气与氧气管道使用规定的易于识别的颜色或标签; e) 在易受撞击部位加盖保护罩; f) 管道上的阀件选用铜质或不锈钢材质; g) 氧气管道不能使用球阀和不锈钢材质; h) 每年进行一次损坏和腐蚀程度的目视检查和泄漏试验; i) 每三年进行一次最高工作压力1.5倍的液压试验或最高工作压力1.15倍的气压试验。 5.3.7 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符合5.3.4的相关要求; b) 满足或超过压缩机或管道系统的流量和压力; c) 根据使用频率,定期检查、清洁或更换过滤材料。 5.3.8 油水分离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满足或超过压缩机或管道系统的流量和压力; b) 底部有排放阀; c) 每三年进行一次最高工作压力1.5倍的液压试验或最高工作压力1.15倍的气压试验。 5.3.9 空气纯度要求: a) 每六个月应进行一次空气纯度检测,气体质量符合GB 18435的要求; b) 气体纯度的取样和测试方法应符合GB 18435中检验方法的要求; c) 检验结果应存档,供随时查阅。 5.4 甲板减压舱 5.4.1 应符合GB/T 16560的相关要求,安装在船舶或海上设施上时,还应参照CCS《潜水系统和潜水 器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相关规定。 5.4.2 应能承载0.5MPa以上的工作压力。 5.4.3 舱内外应有双向通信系统、应急通信系统和呼叫装置。 5.4.4 进出舱体的管道和电缆应有贯舱件。 5.4.5 进出舱体的管道应有内外截断阀。 5.4.6 舱室内部加压进气口应安装消音器,减压排气口应安装防吸入保护罩。 5.4.7 生活舱内应安装显示舱内压力的压力表。 5.4.8 所有阀件、仪器仪表、管道应标识其功能。 5.4.9 所有仪器仪表应符合5.10的相关要求。 5.4.10 每年应进行一次舱体(包括观察窗)的损坏和腐蚀程度目视检查和最高工作压力气压试验。 5.4.11 舱体应按TSGR7001或参照CCS《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与建造规范》进行定期检验,安全阀 按GB/T 12243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5.4.12 应有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5 潜水控制面板 5.5.1 连接呼吸气源与潜水员之间的、用于控制潜水作业的潜水控制面板应至少包括供气阀、排气阀、 调压阀、气源压力表、供气压力表、测深表和通信装置等。 5.5.2 应有至少供两名潜水员独立使用的供气管道。 5.5.3 应有分别连接主气源和应急气源的接口。 5.5.4 应有两只以上气源压力表。 5.5.5 应有潜水员供气压力表和测深表。 5.5.6 供气管道上应有泄放管道内压力的泄放口。 5.5.7 供气管道上应有气体分析取样口。 5.5.8 应标识阀门、管道和仪器仪表的功能。 5.5.9 应有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6 入出水系统 5.6.1 本标准所指的入出水系统应包括潜水梯、潜水吊笼和开式潜水钟。 5.6.2 应有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6.3 潜水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能承受两名潜水员的体重和装具的重量; b) 由抗腐蚀或经防腐蚀处理的材料制造; c) 长度满足下端能放置水面以下不小于1m,上端高出潜水站地面(或甲板面)不小于1m; d) 有供潜水员扶持的扶手。 5.6.4 潜水吊笼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足够的内部空间,能容纳两名潜水员及其装具; b) 能承受两名潜水员的体重和装具的重量,以及相关作业工具的重量; c) 由抗腐蚀或经防腐蚀处理的材料制造; d) 顶部有起吊环(孔)和备用起吊点; e) 有安全防护链和内部扶手; f) 有固定丧失知觉潜水员的装置; g) 有两只以上应急空气气瓶,其容量能满足营救需要; h) 有减压器、呼吸器和带球阀的直供式呼吸气体供气软管; i) 顶部有坠物防护网。 5.6.5 开式潜水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符合5.6.4的相关要求; b) 上部设为充填呼吸用压缩空气的空间; c) 钟体内外的高压管道符合5.3.6的要求,软管符合5.2.1的要求; d) 有为潜水钟供气、供电和通信等用途的脐带,脐带不得承受超过其安全负荷的拉力; e) 钟内有为潜水员供气和通风的供气阀; f) 有照明装置; g) 标识贯穿件、阀件、管道和仪器仪表的功能。 5.7 吊放系统 5.7.1 应参照CCS《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相关要求设计、建造、安装和试验。 5.7.2 吊放潜水吊笼或开式潜水钟入出水的吊放系统应至少包括门架或吊臂、吊车或绞车、吊索和底 座、以及动力源。 5.7.3 应有自动刹车和机械制动式后备刹车装置;配备离合器时,应有防止离合器自动脱开的保护 装置。 5.7.4 起吊潜水吊笼或潜水钟的防扭转吊索应能承载八倍的起吊最大工作负荷,每年取样进行一次破 断试验。 5.7.5 吊索与潜水吊笼吊点的连接应采用带螺母和开口销的螺母插销。 5.7.6 潜水钟脐带用作回收系统的一部分时,应有脐带运行终止装置;传动角度超过2°时,应安装一 个滑轮装置。 5.7.7 在海上使用时,应参照CCS《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5.7.8 在安装、改装、修理或发生故障后,应全面检查并试运行,再以该吊放系统的1.5倍安全工作负 荷重新试验。 5.7.9 应有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8 通信系统 5.8.1 通信系统应为双向语音式通信装置。 5.8.2 下列通信方式应为有线通信: a) 潜水监督与潜水员、预备潜水员之间的通信,SCUBA潜水时除外; b) 从DP船上展开潜水作业时,潜水控制室与驾驶室之间的通信; c) ROV协同潜水作业时,潜水控制室与ROV控制室之间的通信。 5.8.3 应有备用电源。 5.8.4 潜水监督应能听到潜水员与其他人员的通信,以及潜水员呼吸的声音。 5.8.5 潜水监督应能切断潜水员与其他人员之间的通信,确保潜水监督与潜水员之间的通讯畅通。 5.8.6 应有识别编号、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9 电气系统 5.9.1 应参照CCS《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相关要求设计、建造、安装和试验; 5.9.2 供电系统应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组成。 5.9.3 应急电源应满足潜水员减压或治疗所需时间的应急照明与通信的需要。 5.9.4 单一线路的故障不应妨碍其他设备的运行。 5.9.5 每六个月应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与性能测试,包括电缆的阻抗与连续性测试。 5.9.6 应有维护保养程序和记录。 5.10 仪器和仪表 5.10.1 本标准所指的仪器与仪表应包括压力表、测深表、氧分析仪、二氧化碳分析仪、温度计、湿度计 和计时器等。 5.10.2 压力表、测深表的量程应适当,最大工作压力应为全量程的2/3。 5.10.3 压力表、测深表的刻度应清晰,测深表的单位刻度划分应与使用的减压表相一致。 5.10.4 氧气管道上的压力表应符合用氧要求。 5.10.5 一般压力表应按JJG52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检定,精密压力表(测深表)应按JJG49、氧分析仪 应参照JJG365、二氧化碳分析仪应参照JJG635每年进行一次检定,温度计、湿度计和计时器应根据其 类型参照相应的计量标准每年进行一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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