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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6465-2021 (GB/T26465-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irefighters lif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78 | | 字数估计 | 38,35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6465-2021: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ICS 91.140.90CCSQ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465-2021
代替GB/T 26465-2011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021-12-31发布
2022-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重大危险列表 3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4
5.1 环境、建筑物要求 4
5.2 消防员电梯基本要求 5
5.3 电气设备的防水保护 5
5.4 消防员被困在轿厢内的救援 6
5.5 液压电梯用于消防员电梯 7
5.6 轿门和层门 7
5.7 驱动主机和相关设备 7
5.8 控制系统 7
5.9 供电 10
5.10 供电转换和中断 10
5.11 轿厢和层站的控制装置 10
5.12 消防服务通信系统 10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11
7 使用信息 12
附录A(资料性) 水的管理 14
附录B(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供电---第二电源 15
附录C(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布置 16
附录D(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井道内的防水 20
附录E(资料性) 消防员救援原理示例 21
附录F(资料性) 建筑接口 25
附录G(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的标志 27
附录 H (资料性) 维护要求 28
附录I(资料性) 高层建筑的消防原理 29
附录J(资料性) 防火分区的原理 33
参考文献 34
GB/T 26465-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与GB/T 26465-2011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新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1年版的第2章);
b) 增加了消防员电梯井道加压系统噪声限值的要求(见5.1.8);
c) 更改了消防员电梯最小轿厢尺寸的要求(见5.2.2、5.2.3,2011年版的5.2.3);
d) 更改了消防员电梯服务大楼的每一层的要求(见5.2.4,2011年版的5.2.2);
e) 更改了消防员电梯井道、轿顶和轿厢外壁的电气设备防水保护的要求(见5.3,2011年版的
5.3);
f) 更改了轿厢内人员救援的相关要求(见5.4.3、5.4.4,2011年版的5.4.3、5.4.4);
g) 更改了阶段2通过消防开关再召回消防员电梯的控制逻辑(见5.8.8,2011年版的5.7.8);
h) 更改了具有双入口轿厢的消防员电梯控制的相关要求(见5.8.9,2011年版的5.7.9);
i) 增加了高层建筑的水的管理、建筑接口、维护要求,消防原理有关的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附
录F、附录 H和附录I)。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
验技术研究院、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重庆市
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建研机械检验检测(北京)有限公司、厦门市特种设
备检验检测院、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上海)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广
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现代电梯制造有限
公司、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菱王电梯有限公司、东
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韦伯电梯有限公司、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申龙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通电梯有限公司、广东寰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辛格林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河北东
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德圣米高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质量和标
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东明、鲁国雄、陈凤旺、陈宇缨、夏英姿、刘宗亮、刘小畅、郑德志、林建杰、
李桦、康立贵、周卫东、李刚、赖跃阳、徐小川、张寿林、金亚鑫、张灵、孙佳秀、李山、肖利、陈俊、胡鹏飞、
牛有权、马国鹏、赵震、仰利明、荆华俊、刘成辉、程芳芳、赵海林、郭智于、张建雨、赵准、裴肖、夏学涛、
邹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GB 26465-2011;
---2017年,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号)变更为GB/T 26465-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26465-2021
引 言
0.1 本文件指出了消防员电梯所涉及的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的范围。
0.2 按本文件制造和安装的消防员电梯还需符合 GB/T 7588.1的要求,当本文件的规定与
GB/T 7588.1的要求不同时,需要优先考虑本文件的规定。
0.3 本文件基于以下假设。
业主、买方、建筑设计单位、消防救援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以及供应商之间已就下列问题达成一致:
a) 消防员电梯的预定用途;
b) 环境条件;
c) 土建工程问题;
d) 消防员电梯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或火灾探测系统之间的接口;
e) 消防策略;
f) 烟的管理,例如:加压送风系统对消防员电梯系统的影响(如随行电缆的晃动、门的运行等);
g) 水的管理,假设底坑中的最高允许水位为0.5m;
h) 与消防员电梯安装位置、消防员电梯的布置、轿厢内人员救援有关的事宜;
i) 供电,包括采用第二电源供电期间的再生电能等;
j) 前室的空间要求;
k) 是否需要设置附加的消防员电梯轿厢内钥匙开关,以及如何获得该钥匙。
0.4 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有必要考虑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提供合适的建筑耐火结构、前室、火灾探
测和灭火系统。参见附录C和附录J中给出的例子。
GB/T 26465-2021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1 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符合GB/T 7588.1-2020乘客电梯的附加要求和差异。本文件适用于在消防员控
制下用于消防和疏散的消防员电梯。
1.2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
a) 设计电梯井道和电梯环境时限制火、热、烟进入电梯井道、机器空间和前室;
b) 建筑设计限制水进入井道;
c) 消防员电梯不作为逃生路径;
d) 对电梯井道和电梯环境采取了防火保护,至少达到建筑结构相同的防火等级;
e) 供电安全可靠和稳定;
f) 对供电电缆采取了防火保护,至少达到井道结构相同的防火等级;
g) 按计划实施了适当的维护和检查。
1.3 本文件不适用于:
a) 具有部分封闭井道的电梯用作消防员电梯;
b) 安装在非耐火建筑结构中的电梯;
c) 在用电梯的重大改装。
1.4 本文件未规定:
a) 消防员电梯的数量、消防运行时服务的楼层数量;
b) 前室的空间要求;
c) 多层轿厢电梯最高层轿厢以外轿厢的消防服务。
1.5 本文件涉及了按制造单位预定目的和在制造单位预定条件下使用消防员电梯时有关的重大危险、
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章)。
1.6 本文件未涉及下列重大危险(见引言0.1),并假定由建筑设计单位考虑:
a) 在建筑物中没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员电梯或未在正确位置设置消防员电梯用于运送消防员和
设备;
b) 在消防员电梯的井道内、前室、机器空间或轿厢内发生火灾;
c) 层站的楼层缺少识别标志;
d) 水的管理未有效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2017,IEC 60529:2013,IDT)
GB/T 7025.1-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
梯(ISO /DIS4190-1:2007,IDT)
GB/T 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ISO 8100-1:
GB/T 26465-2021
2019,MOD)
GB/T 15706-2012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ISO 12100:2010,IDT)
GB/T 17889.1 梯子 第1部分:术语、型式和功能尺寸
GB/T 24477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 24479 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7588.1-2020、GB/T 15706-2012和GB 50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3.2
人员在建筑物中有组织和受控制地从危险区域向安全区域移动。
3.3
以释放热量并伴有烟或者火焰或两者兼有为特征的燃烧现象。
[来源:GB/T 5907.1-2014,2.2]
3.4
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来源:GB 50016-2014,2.1.22]
3.5
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可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能将消防员及其设备运送至指定
楼层。
3.6
料和结构在火灾发生时的耐火性、火灾荷载和性能。
3.7
运行。
3.8
建筑物中,预定用于让消防员进入消防员电梯的入口层。
注:本文件中,消防员入口层是指设置有消防员电梯开关的层门前的区域。
GB/T 26465-2021
3.9
过适当的耐火结构分隔能防止火进入,也能防止烟进入。
3.10
3.11
[来源:GB 50314-2015,2.0.6]
3.12
提供从建筑物的使用区域到消防员电梯之间安全通道的防火环境。
4 重大危险列表
4.1 本章包括了所有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凡是本文件中涉及的且通过风险评价被识别为重
大危险的,本文件均要求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该风险。
4.2 本文件所涉及的重大危险在表1和表2中列出。
表1 重大危险和危险状态---环境
序号 重大危险和危险状态---环境 本文件的条款号
1 火、热、烟可能扩散进入井道、机器空间、前室 1.2、5.1
2 暴露的或被阻隔的消防员电梯设备 1.2、1.4、5.1
3 消防员电梯不能供消防员足够长时间地使用 1.2、1.4、5.1、5.7
4 消防服务延误时间大于2min 引言、1.2、5.1、5.7
5 水流入电梯井道 引言、1.2、1.6、5.1.2、5.3、5.11.1、附录A
6 因消防员电梯故障被困在前室 1.2、1.4
7 对消防员存在危险的环境 1.2、1.4
8 在消防员结束使用消防员电梯之前建筑物结构坍塌 1.4
9 在建筑物中没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员电梯或未在正确位置设置消防员电梯用于运送消防员和设备 1.6
表2 重大危险和危险状态---消防员电梯
GB/T 15706-2012
表B.1的编号 依据GB/T 15706-2012附录B所列的危险状态 本文件的条款号
8 消防员电梯的一般危险 5.1、5.2.1、5.8.3、5.8.4、5.9.1
1 被困危险 5.2.2、5.4、5.6、5.7、5.8、5.9、5.10、5.11、5.12
GB/T 26465-2021
表2 重大危险和危险状态---消防员电梯 (续)
GB/T 15706-2012
表B.1的编号 依据GB/T 15706-2012附录B所列的危险状态 本文件的条款号
8 消防服务延误时间大于2min 5.2.3、5.2.4、5.6、5.8、5.9、5.10、5.11、5.12.3、6、7
10 组合危险 5.8.7、5.8.8、5.8.9
9 消防员电梯失效或故障 5.3、5.4、5.7、5.8.5、5.11.1、5.11.2、5.12.3
8 人为错误、人的行为 5.12
8 手动控制(装置)的设计、位置或识别不适当 5.8.1、5.8.2、5.11.3
8 标志不合适 5.11.4
9 供电失效 5.9.1、5.9.2、5.10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5.1 环境、建筑物要求
5.1.1 消防员电梯设置在用于消防服务的每个层门前设置有前室的井道内。在每个层门前应设置前
室、防火卷帘或防火门。
注:前室的目的是保护消防员电梯井道、消防员和可能等待疏散的人员免受火、热和烟的影响,并允许5.4中所述的
自救。前室的最小尺寸见GB 50016。
5.1.2 为确保消防员电梯的安全,国家有关规范需要确定消防员电梯所需的耐火等级和其他的建筑要
求,包括:
a) 层门前区域的保护;
b) 井道隔离;
c) 层门的耐火;
d) 井道壁和机器空间墙的耐火;
e) 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的耐火;
f) 前室与楼梯的通道;
g) 水的管理(见附录A);
h) 供电(见附录B);
i) 通信连接;
j) 烟的管理,例如加压送风系统或通风;
k) 消防员电梯的数量和规格。
5.1.3 如果在消防员电梯井道内还有其他电梯,那么整个多梯井道的耐火等级应满足消防员电梯井道
的耐火要求(见附录C)。火灾情况下,其他电梯不需要继续运行,但应确保其他电梯的故障不对消防员
电梯的功能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1.4 预定不被消防员使用且没有前室的电梯层门应由防火卷帘或防火门进行保护,该防火卷帘或防
火门的耐火等级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见图C.3)。
注:按本条要求设置防火卷帘或防火门时,需要采取措施防止防火卷帘或防火门与层门之间人员被困。
5.1.5 消防员电梯应配置第二电源。
5.1.6 消防员电梯的供电电缆应进行防火保护。
GB/T 26465-2021
5.1.7 第二电源的供电和自动转换开关应进行防火保护。
5.1.8 如果井道加压,设置加压系统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a) 进入井道内的气流速度应减小至避免引起随行电缆和补偿装置的过度晃动;
b) 当消防员电梯处于阶段2(见5.8.8)时,加压系统在距离轿厢内、消防员入口层及紧急和测试操
作屏的对讲机传声器0.5m 处产生的噪声应小于80dB;
c) 井道的空气加压不应影响轿门和层门的开启和关闭。
井道的空气加压不应对消防员电梯的正常运行或安全维护活动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5.2 消防员电梯基本要求
5.2.1 消防员电梯的设计应符合GB/T 7588.1-2020的要求,并应配备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
5.2.2 消防员电梯的轿厢尺寸和额定载重量宜优先从GB/T 7025.1-2008中选择,其轿厢宽度不应小
于1100mm,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0mm,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见0.2。
轿厢的净入口宽度不应小于800mm。
5.2.3 在有预定用途包括疏散的场合,为了运送担架、病床等的消防员电梯,其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
1000kg,见0.3a)。
注:按GB/T 7025.1-2008,运送担架的电梯轿厢宽度不小于1100mm,轿厢深度不小于2100mm;如果经协商需
要采用其他轿厢尺寸的消防员电梯用于运送担架,则需要明确其所适用的担架规格。
5.2.4 最大提升高度不大于200m时,消防员电梯从消防员入口层到消防服务最高楼层的消防服务运
行时间不应超过60s,运行时间从消防员电梯轿门关闭后开始计算。最大提升高度超过200m时,提升
高度每增加3m,运行时间可增加1s。
注:根据经验,消防员电梯的额定速度超过4.5m/s时,由于其技术复杂性,可能存在问题,例如:第二电源的容量,
加压环境和轿顶导流板引起的湍流等。
5.2.5 消防员电梯应设计成在消防服务模式下能够在下列条件持续工作一段时间,该时间与建筑物结
构的要求相适应,如2h:
a) 各层站(消防员入口层除外)的电气、电子的控制装置(操作装置和指示器)应能在0℃~+65℃
的环境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或者被设置为无效,这些装置的故障不应妨碍消防员电梯在消防服
务状态下的运行;
b) 消防员电梯的所有其他电气、电子器件应设计为在0℃ ~ +40℃ 的环境温度范围内正常
工作;
c) 在充满烟雾的井道和/或机器空间中,消防员电梯控制系统应能确保功能正常;
d) 任何环境温度传感器不应使消防员电梯停止运行或者阻止消防员电梯的启动。
5.2.6 消防员电梯有两个轿厢入口时,在消防服务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应仅允许其中一个轿门打开。
5.2.7 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7m时,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使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7m;在设置
救援用梯子(见5.4.2.4)时,梯子的最大长度应予以考虑。
注:提供6m长的梯子时,经适当计算的楼层间距离可以更大一些,见5.4.2.4。
5.2.8 不需要在火灾发生时保持运行的电梯与消防员电梯共用多梯井道时,应按照GB/T 24479的要
求提供火灾召回功能。
5.2.9 消防员电梯井道、机器空间不应设置消防喷淋装置。
5.3 电气设备的防水保护
5.3.1 设置在消防员电梯井道内最高层站以下且距设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不超过1m的电气设备,以
及设置在轿顶上、轿厢外壁的电气设备,应设计成能防滴水和防淋水,其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为
GB/T 4208规定的IPX3,并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GB/T 26465-2021
设置在消防员电梯井道内最高层站以下的电气设备,如果其距设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超过1m,应
设计成能防滴水,其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为GB/T 4208规定的IPX1,并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5.3.2 设置在消防员电梯底坑地面以上1m以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至少为GB/T 4208规定
的IP67。插座和最低的井道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底坑内最高允许水位之上至少0.50m处,并应符合附
录D的规定。
注:底坑内最高允许水位是通过协商确定的,假定不大于0.5m。
5.3.3 应保护井道外的机器空间内的电气设备,以免因水引起故障。
5.3.4 宜首选采用永久设置的适当措施(例如A.2所给出的措施),以有效防止水进入井道。如果不能
提供足够的措施,应采取措施(例如A.3所给出的措施):
a) 确保消防员电梯底坑内的水位不会上升至轿厢缓冲器被完全压缩时的上表面以上;和
b) 建筑物应具有符合GB 50016规定的排水设施,防止底坑内的水位达到可能使消防员电梯发
生故障的位置(见1.2)。
5.3.5 轿顶应设计成防止积水和容易控制排水。
5.4 消防员被困在轿厢内的救援
5.4.1 轿厢安全窗
5.4.1.1 轿顶应设置轿厢安全窗,其净开口尺寸应至少为0.50m×0.70m。
5.4.1.2 轿厢安全窗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4.6的要求,尺寸除外。
通过轿厢安全窗进入轿厢内不应被永久性的设备或照明灯具阻碍。如果装有悬挂吊顶,则无需使
用专用工具便能容易地将其打开或移去。为了使用轿厢安全窗,移除吊顶的任何单独的力应小于
250N。在打开轿厢安全窗进行救援时,应能从轿厢内和轿厢外清楚地识别吊顶的开启位置。
应采取措施防止吊顶打开后坠落的风险,吊顶应能由消防员从轿厢内打开。
注1:采用符合GB/T 7588.1-2020中5.3.9.3的三角钥匙打开安全窗时,三角钥匙不视为专用工具。
注2:与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服务单位联络以明确拟采用的轿厢内自救程序,这可能是有益的。
注3:为保证消防员有足够的空间,铰链式吊顶打开后,其最低点距离轿厢地面不应小于1.6m。
5.4.1.3 如果打开了安全窗,即使安全窗重新关上,在未执行手动锁紧动作时电气开关也不应复位。安
全窗打开后,应防止消防员电梯的运行。
5.4.2 梯子
5.4.2.1 梯子应符合GB/T 17889.1的要求,其存放位置应避免正常维护作业时人员绊倒的危险,并能
安全地展开。
5.4.2.2 当梯子不在存放位置时,应通过GB/T 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防止消防
员电梯的运行。
5.4.2.3 采用可移动的梯子在轿厢和轿顶之间实施救援时,梯子的长度应至少为轿厢内高度加上1m,
梯子应能放置在安全窗开口的短边。
5.4.2.4 采用可移动梯子在轿顶和层站之间实施救援时,梯子的长度应至少使消防员能从轿顶到达释
放上一层站的层门锁紧装置的位置,以便消防员能撤离轿顶。可移动梯子的长度不应超过6m。梯子
不应倚靠在层门上,在轿顶上应设置合适的支撑点,从井道内应能用一只手打开层门。
5.4.3 从轿厢外救援
可使用下列救援方法:
a) 便携式梯子;或
b)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应在每个层站附近都设置救援工具的安全固定点。
GB/T 264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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