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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6920-2024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269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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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920-2024 英文版 919 GB 26920-2024 [PDF]天数 <=7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6920-2024 (GB26920-2024)
中文名称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英文名称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commercial refrigerating applianc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F01
国际标准分类 27.010
字数估计 46,422
发布日期 2024-09-29
实施日期 2026-04-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26920.1-2011,GB 26920.2-2015,GB 26920.3-2019
归口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机构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6920-2024: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6920.1-2011、GB 26920.2-2015、GB 26920.3-2019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24-09-29发布 2026-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6 5 试验方法 22 6 标准的实施 29 附录A(规范性) 商用冷柜试验包 30 附录B(规范性) 自动售货机耗电量试验方法 34 附录C(规范性) 软冰淇淋机试验用料浆 40 参考文献 4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26920.1-2011《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第1部分:远置冷凝机组 冷藏陈列柜》、GB 26920.2-2015《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第2部分:自携冷凝机组商用 冷柜》和GB 26920.3-2019《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第3部分:制冷自动售货机》,与 GB 26920.1-2011、GB 26920.2-2015、GB 26920.3-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覆盖的产品增加了商用制冰机、软冰淇淋机、机械式制冷/加热集装箱、公路 运输用带机械制冷/加热的冷藏车厢、铁路机械冷藏车厢和机械制冷移动冷库(见第1章, GB 26920.1-2011的第1章、GB 26920.2-2015的第1章、GB 26920.3-2019的第1章); b) 删除了“节能评价值”定义及要求(见GB 26920.1-2011的5.2和GB 26920.2-2015的4.6); c) 更改了产品的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指标(见第4章,GB 26920.1-2011的第4章、 GB 26920.2-2015的第4章、GB 26920.3-2019的第4章); d) 更改了商用冷柜TDA计算中的透光率的要求(见4.1.1.2和5.2.1.5,GB 26920.1-2011的第 4章、GB 26920.2-2015的第4章); e) 增加了商用冷柜试验包的要求(见附录A); f) 增加了商用制冰机、软冰淇淋机、机械式制冷/加热集装箱、冷藏车厢和移动冷库的能效要求 (见第4章、第5章和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6920.1,2011年首次发布; ---GB 26920.2,2015年首次发布; ---GB 26920.3,2019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整合修订。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制冷器具能效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制冷设备类型: a) 商用冷柜,包括: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远置式制冷陈列柜;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自携式制冷陈 列柜;商店、宾馆和饭店等场所使用的封闭式冰淇淋冷冻柜;冰淇淋打球柜和自携式饮料冷藏 陈列柜;制冷储藏柜(实体门商用冷柜,如厨房冰箱、制冷工作台等);非零售用的自携式制冷陈 列柜; b) 自携机械制冷、封装饮料的自动售货机; c) 商用制冰机(10kg≤日产冰量≤2000kg); d) 软冰淇淋机; e) 系列1和系列2内置机械式制冷/加热集装箱(见GB/T 5338.2-2023,JT/T 1172.2); f) 公路运输用带机械制冷/加热的冷藏车厢(见GB 29753-2023); g) 铁路机械冷藏车厢(见TB/T 3562-2020); h) 机械制冷移动冷库。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设备类型: a) 非蒸汽压缩式制冷循环的制冷设备; b) 不带制冷功能的常温自动售货机和非封装饮料的自动售货机; c) 航空用制冷集装箱、冷藏箱、冷冻箱和恒温箱; d) 使用相变储能装置的制冷设备; e) 非电能驱动制冷的商用制冷器具(制冷集装箱、冷藏车厢和移动冷库除外); f) 除适用器具以外的其他食品加工用制冷设备; g) 医用或实验用制冷设备和恒温箱; h) 快速冷却柜和快速冻结柜(见SB/T 11048); i) 用于销售和展示活食品的制冷设备,例如用于销售和展示活鱼和贝类的制冷设备,制冷的水族 箱和水箱; j) 葡萄酒储藏柜(见GB 12021.2); k) 色拉柜和自助餐冷柜; l) 角柜。 注1:色拉柜和自助餐冷柜是一种具有直销......
英文版: GB 269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