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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26920-2024 (GB26920-2024) | 中文名称 |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英文名称 |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commercial refrigerating applianc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F01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字数估计 | 46,422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实施日期 | 2026-04-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6920.1-2011,GB 26920.2-2015,GB 26920.3-2019 | 归口单位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提出机构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26920-2024: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6920.1-2011、GB 26920.2-2015、GB 26920.3-2019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24-09-29发布
2026-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6
5 试验方法 22
6 标准的实施 29
附录A(规范性) 商用冷柜试验包 30
附录B(规范性) 自动售货机耗电量试验方法 34
附录C(规范性) 软冰淇淋机试验用料浆 40
参考文献 4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26920.1-2011《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第1部分:远置冷凝机组
冷藏陈列柜》、GB 26920.2-2015《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第2部分:自携冷凝机组商用
冷柜》和GB 26920.3-2019《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第3部分:制冷自动售货机》,与
GB 26920.1-2011、GB 26920.2-2015、GB 26920.3-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覆盖的产品增加了商用制冰机、软冰淇淋机、机械式制冷/加热集装箱、公路
运输用带机械制冷/加热的冷藏车厢、铁路机械冷藏车厢和机械制冷移动冷库(见第1章,
GB 26920.1-2011的第1章、GB 26920.2-2015的第1章、GB 26920.3-2019的第1章);
b) 删除了“节能评价值”定义及要求(见GB 26920.1-2011的5.2和GB 26920.2-2015的4.6);
c) 更改了产品的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指标(见第4章,GB 26920.1-2011的第4章、
GB 26920.2-2015的第4章、GB 26920.3-2019的第4章);
d) 更改了商用冷柜TDA计算中的透光率的要求(见4.1.1.2和5.2.1.5,GB 26920.1-2011的第
4章、GB 26920.2-2015的第4章);
e) 增加了商用冷柜试验包的要求(见附录A);
f) 增加了商用制冰机、软冰淇淋机、机械式制冷/加热集装箱、冷藏车厢和移动冷库的能效要求
(见第4章、第5章和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6920.1,2011年首次发布;
---GB 26920.2,2015年首次发布;
---GB 26920.3,2019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整合修订。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制冷器具能效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制冷设备类型:
a) 商用冷柜,包括: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远置式制冷陈列柜;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自携式制冷陈
列柜;商店、宾馆和饭店等场所使用的封闭式冰淇淋冷冻柜;冰淇淋打球柜和自携式饮料冷藏
陈列柜;制冷储藏柜(实体门商用冷柜,如厨房冰箱、制冷工作台等);非零售用的自携式制冷陈
列柜;
b) 自携机械制冷、封装饮料的自动售货机;
c) 商用制冰机(10kg≤日产冰量≤2000kg);
d) 软冰淇淋机;
e) 系列1和系列2内置机械式制冷/加热集装箱(见GB/T 5338.2-2023,JT/T 1172.2);
f) 公路运输用带机械制冷/加热的冷藏车厢(见GB 29753-2023);
g) 铁路机械冷藏车厢(见TB/T 3562-2020);
h) 机械制冷移动冷库。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设备类型:
a) 非蒸汽压缩式制冷循环的制冷设备;
b) 不带制冷功能的常温自动售货机和非封装饮料的自动售货机;
c) 航空用制冷集装箱、冷藏箱、冷冻箱和恒温箱;
d) 使用相变储能装置的制冷设备;
e) 非电能驱动制冷的商用制冷器具(制冷集装箱、冷藏车厢和移动冷库除外);
f) 除适用器具以外的其他食品加工用制冷设备;
g) 医用或实验用制冷设备和恒温箱;
h) 快速冷却柜和快速冻结柜(见SB/T 11048);
i) 用于销售和展示活食品的制冷设备,例如用于销售和展示活鱼和贝类的制冷设备,制冷的水族
箱和水箱;
j) 葡萄酒储藏柜(见GB 12021.2);
k) 色拉柜和自助餐冷柜;
l) 角柜。
注1:色拉柜和自助餐冷柜是一种具有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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