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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9441-2012 (GB29441-2012) | | 中文名称 |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dilute nitric aci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9,911 | | 引用标准 | GB/T 213; GB/T 2589-2008; GB/T 3484; GB/T 11062; GB/T 12497; GB/T 13462; GB/T 13466; GB 1716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以合成氨为原料, 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的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氨为原料, 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的生产企业稀硝酸能耗的计算、考核, 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
GB 29441-2012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dilute nitric acid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2-12-31发布
201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4.1、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益、张荣、王立庆、李永亮。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合成氨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的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
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氨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的生产企业稀硝酸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
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1062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 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统计报告期内,氨经氧化产生的氧化氮气体经吸收生产出的全部硝酸的量,折HNO3100%计。
3.2
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以合成氨为原料,生产稀硝酸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3.3
用单位产品产量(折HNO3100%计)表示的稀硝酸综合能耗。
4 技术要求
4.1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已建成稀硝酸生产企业稀硝酸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不大于160kgce/t。
4.2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稀硝酸生产企业或已建成稀硝酸生产企业的改扩建项目稀硝酸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不大于
20kgce/t。
4.3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鼓励稀硝酸生产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节能管理措施达到稀硝酸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要求。稀硝酸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应不大于0。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统计范围
5.1.1 稀硝酸综合能耗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生产系统包括稀硝酸生产
装置以及安全环保设施;辅助生产系统包括水、电、汽等公用工程、维修、原料及产品储存等。不包括生
产稀硝酸所用氨的能耗;不包括生产硝酸钠、亚硝酸钠的能耗。
5.1.2 稀硝酸生产回收利用的能源量,用于本系统时不得作为输入能源量再计入,向外系统输出供其
他产品或装置使用时,应计入稀硝酸输出能源量。
5.1.3 稀硝酸生产与多用户共享的原料、公用工程能耗,应合理分摊;大修、库损等消耗的能源量应按
月分摊。
5.2 计算方法
5.2.1 稀硝酸综合能耗计算公式
稀硝酸综合能耗等于稀硝酸生产过程中所输入的各种能量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能量,按式(1)
计算:
E=∑
i = 1
(Ei·ki)-∑
j =1
(Ej·kj) (1)
式中:
E---稀硝酸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i---稀硝酸生产过程中输入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
(m3);
ki---输入的第i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t)或吨标准煤每千瓦时
[tce/(kW·h)]或吨标准煤每立方米(tce/m3);
n ---输入的能源种类数量;
m---输出的能源种类数量;
Ej---稀硝酸生产过程中输出的第j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
(m3);
kj---稀硝酸生产输出的第j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t)或吨标准煤每
千瓦时[tce/(kW·h)]或吨标准煤每立方米(tce/m3)。
5.2.2 稀硝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公式
稀硝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于报告期内稀硝酸综合能耗除以报告期内稀硝酸产量,按式(2)计算:
e=EM ×1000
(2)
式中:
e ---稀硝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 ---报告期内稀硝酸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M ---报告期内稀硝酸产量,单位为吨(t)。
5.2.3 各种能源(天然气、煤、电)的热值应按 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算为统一的计量单
位---标准煤,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计算为准。煤和天然气等发热量
测定方法按GB/T 213和GB/T 11062执行。
5.2.4 稀硝酸生产过程中的自产蒸汽若输出,其输出的能量按输出蒸汽的焓值计算;稀硝酸生产过程
中输入蒸汽,其蒸汽若是本企业自产,其输入蒸汽的能量按生产该输入蒸汽所消耗的能量计算;稀硝酸
生产过程中的输入蒸汽,若是外企业供给的,其输入蒸汽的能量按蒸汽的焓值计算。
5.2.5 稀硝酸生产所消耗的耗能工质,其能耗应计入稀硝酸的综合耗能;当无法获得耗能工质能耗时,
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按 GB/T 2589-2008附录B计算。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对节能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和评价。
6.1.2 制定行之有效的节能制度和措施,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节能责任考核体系。
6.1.3 按照GB 17167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
6.1.4 按照GB/T 3484标准组织能源统计工作。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经济运行
6.2.1.1 按GB/T 12497标准加强电动机的运行管理;按GB/T 13466标准加强风机泵类和空气压缩
机的运行管理;按GB/T 13462标准加强电力变压器的运行管理。
6.2.1.2 企业应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负荷率,使其长周期运行;应使生产转动设备
合理匹配,经济运行;应使静止设备处于高效率低能耗运行状态;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对各种热能科
学使用,梯级利用;对余热和余压,加强回收和利用;对各种带热(冷)设备和管网应加强维护管理,防止
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6.2.1.3 加强空气、氨的净化,并采用先进的铂催化技术,降低稀硝酸的耗氨量。
6.2.2 节能技术
6.2.2.1 采用双加压工艺技术;
6.2.2.2 采用热电联产,汽轮机、尾气透平机驱动,提高能源利用率。
6.3 监督与考核
建立能耗测试、能耗统计、能源平衡和能耗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产品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A.1 液态、固态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液态、固态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见表A.1。
表A.1 液态、固态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能源,1t 平均低位发热量/MJ 折标准煤系数/tce
原煤 20908 0.7143
洗精煤 26344 0.9000
其他洗煤
洗中煤 8363 0.2857
煤泥 8363~12545 0.2857~0.4286
焦炭 28435 0.9714
原油 41816 1.4286
燃料油 41816 1.4286
汽油 43070 1.4714
煤油 43070 1.4714
柴油 42652 1.4571
煤焦油 33453 1.1429
配制油a 36006 1.2286
蒽油 36844 1.2571
乙烯焦油 37681 1.2857
渣油 41816 1.4286
液化石油气 50179 1.7143
炼厂干气 46055 1.5714
粗苯 41816 1.4286
蒸汽(低压) 3763 0.1286
a 配制油一般是指蒽油与软沥青等碳氢化合物按一定比例调配而成的、可用于生产炭黑的一种油品。
A.2 气态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气态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见表A.2。
表A.2 气态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能源名称,1m3 平均低位发热量/kJ 折标准煤系数/kgce
油田天然气 38931 1.3300
气田天然气 35544 1.2143
煤矿瓦斯气 14636~16726 0.5000~0.5714
焦炉煤气 16726~17981 0.5714~0.6143
高炉煤气 3763 0.1286
其他煤气
a) 发生炉煤气 5227 0.1786
b)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19235 0.6571
c) 重油热裂解煤气 35544 1.2143
d) 焦炭制气 16308 0.5571
e) 压力气化煤气 15054 0.5143
f) 水煤气 10454 0.3571
A.3 热力与电力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热力与电力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见表A.3。
表A.3 热力与电力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能源名称 当量值/kJ 折标准煤系数/kgce
热力 1 0.03412
电力,1kW·h 3600 0.122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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