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 30000.22-2013'
标准编号 | GB 30000.22-2013 (GB30000.22-2013) | 中文名称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Part 22: Germ cell mutagenicity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A80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字数估计 | 18,157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0596-2006 | 引用标准 | GB 30000.23; GB 13690; United Nations '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fourth revised edition); United Nations '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 " (Seventeenth Revised Edition)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1号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GB 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本部分适用于具有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
GB 30000.22-2013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22:Germ cell mutagenicity
ICS 13.30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0596-200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2013-10-10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 13690-2009);
---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 20576-2006);
---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 20577-2006);
---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 20578-2006);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 20579-2006);
---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 20580-2006);
---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 20581-2006);
---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 20582-2006);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 20583-2006);
---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 20585-2006);
---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 20586-2006);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 20584-2006);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 20587-2006);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 20589-2006);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 20590-2006);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 20591-2006);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 20588-2006);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 20592-2006);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 20593-2006);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 20594-2006);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 20595-2006);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 20596-2006);
---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 20597-2006);
---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 20598-2006);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代替GB 20599-2006);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代替GB 20601-2006);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 20602-2006);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 30000的第2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20596-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生殖细胞突变性》。
本部分 与 联 合 国 《全 球 化 学 品 统 一 分 类 和 标 签 制 度》(Globaly HarmonizedSystem of
本部分与GB 20596-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英
genicity”;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471等11个规范性引用文件
用等同采用的国家标准代替并置于资料性附录F中,同时增加GB 13690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
---增加条款4.1;
---将原第5章的图1和图2判定流程图以及指导作为资料性附录A,同时原图2中“混合物含有
一个或多个分为类别2致突变物的组分且浓度为:不小于0.1%吗?”修改为图A.2中的“混合
物含有一种或多种分为类别2致突变物的组分且浓度不小于1.0%吗?”;
---删除了原第7章,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7章的
表4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B;
---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
合成第6章;原表3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C;
---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
---增加资料性附录E“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标签示例”。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国家危险化学品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红松、周志荣、徐炎、高翔、张君玺、葛晓军、李肖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0596-200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1 范围
GB 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
指导、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
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000.2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3部分:致癌性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GB 136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germcelmutagenicity
化学品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遗传给后代的突变。在将物质和混合物划归这一危害类别时,还
要注意到体外致突变性/遗传毒性试验和哺乳动物体细胞体内致突变性和遗传毒性试验。在本部分中,
多次提到术语致突变、致突变物、突变和遗传毒性。“突变”定义为细胞中遗传物质的数量或结构发生永
久性改变。
“突变”一词适用于可能表现在显性的可遗传基因改变和潜在的DNA改性(例如,已知的特定碱基
对改变和染色体易位)。“致突变”和“致突变物”两词适用于在细胞和/或有机体群落内引起突变发生率
增加的物质。
“遗传毒性的”和“遗传毒性”,适用于能改变DNA的结构、信息内容,或分离的物质或过程,包括那
些通过干扰正常复制过程造成DNA损伤,或能以非生理方式(暂时)改变了DNA复制的物质或过程。
遗传毒性试验结果通常被用作致突变效应的指标。
4 分类标准
4.1 一般原则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分类和标签的一般原则见GB 13690。
4.2 物质的分类标准
4.2.1 本分类系统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生殖细胞致突变危险类别,以适应可用的证据权重,具体见表1。
表1 生殖细胞致突变物的分类
类别1:已知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遗传性突变或被认为可能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可遗传突变的物质
类别1A:已知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遗传突变的物质。
判断标准:人类流行病学研究的阳性证据
类别1B:应被认为可能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可遗传突变的物质
判断标准:
---哺乳动物体内可遗传的生殖细胞致突变试验的阳性结果;或
---哺乳动物体内体细胞致突变性试验的阳性结果,结合一些证据表明该物质具有引起生殖细胞突变的可
能。例如,这种支持性证据可来源于体内生殖细胞致突变性/遗传毒性试验,或证明物质或其代谢物有
能力与生殖细胞的遗传物质相互作用;或
---从人类生殖细胞试验显示出致突变效应的阳性结果,而无需证明突变是否遗传给后代,例如,接触该物
质的人群精子细胞的非整倍性频率增加。
类别2:由于可能导致人类生殖细胞可遗传性突变而引起人们关注的物质
判断标准:
哺乳动物试验获得阳性证据,和/或有时从一些体外试验中得到阳性证据,这些证据来自:
---哺乳动物体内体细胞致突变性试验;或
---得到体外致突变性试验的阳性结果支持的其他体内体细胞遗传毒性试验。
注:应将体外哺乳动物致突变性试验得到的阳性结果,和与已知生殖细胞致突变物有化学结构活性关系的化学
品划为类别2致突变物。
4.2.2 为了进行分类,需结合接触动物的生殖细胞和/或体细胞的致突变效应和/或遗传毒性效应的试
验结果。也可结合体外试验确定的致突变效应和/或遗传毒性效应。
4.2.3 该分类系统建立在危险性基础上,根据物质引起生殖细胞突变的内在能力,对物质进行分类。
因此,该分类方案不同于对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定量的)。
4.2.4 人类生殖细胞可遗传效应的分类以实施良好、经充分证明有效的试验为基础,按照有关国家标
准进行试验。应利用专家判断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而且分类时应结合所有现有证据。
4.2.5 个别物质的分类需要专家以全部可用的证据权重为基础做出判别。在根据单一的、实施良好的
试验资料对物质进行分类时,试验应提供明确清楚的阳性结果。如果出现新的、经充分证明有效的试
验,则也可将它们用于要结合的全部证据权重。注意比较试验研究中接触化学品的途径与人群可能的
接触途径,看是否存在关联性。
4.3 混合物的分类标准
4.3.1 有混合物整体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
混合物的分类应基于混合物各种组分的现有试验数据,使用划分为生殖细胞致突变组分的临界值/
浓度极限值进行。可根据该混合物整体的现有数据,以个案为基础对分类进行修正。在此情况下,结合
剂量和诸如生殖细胞致突变试验体系的持续时间、观察和分析(例如统计分析、试验灵敏度)之类的其他
因素,混合物整体的试验结果应是结论性的。应保留支持分类的适当文档,以便应要求予以提供,作审
查之用。
4.3.2 无混合物整体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架桥原则
4.3.2.1 当混合物本身并没有进行过确定其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试验,但对混合物的各组分和已做过
试验的类似混合物都已掌握充分数据,足以确定该混合物的危险特性,则可根据以下议定的架桥原则使
用这些数据。这样可确保分类过程最大程度地使用现有数据来确定混合物的危险特性,而无需进行额
外的动物试验。
4.3.2.2 稀释:
如果做过试验的混合物用一种预期不会影响其他组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稀释剂进行稀释时,则
经稀释的新混合物可划为与原做过试验的混合物相同的类别。
4.3.2.3 产品批次:
混合物已做过试验的一个生产批次的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可认为实际上与同一制造商或在其控制
下生产的同一商业产品的另一个未经试验的产品批次的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相同,除非有理由认为,未经
试验的产品批次的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有显著变化。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则需进行新的分类。
4.3.2.4 实质上类似的混合物:
假定下列情况:
a) 两种混合物:I:A+B,II:C+B;
b) 生殖细胞致突变组分B的浓度在两种混合物中是相同的;
c) 混合物I中组分A的浓度等于在混合物II中组分C的浓度;
d) 已有组分A和组分C的毒性数据,且这些数据实质上相同,即它们属于相同的危险类别,而且
预期不会影响组分B的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如果混合物I或II已根据试验结果分类,则另一混合物可以划为相同的危险类别。
4.3.3 拥有混合物的所有组分数据或只有一些组分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
当至少一种组分已被分类为类别1或类别2致突变物,而且其含量大于或等于表2中类别1和类
别2的相应临界值/浓度极限值时,则该混合物应被分类为致突变物。
表2 混合物分类时对划为生殖细胞致突变物的组分临界值/浓度极限值
组分类别
引起混合物分类的临界值/浓度极限值
类别1致突变物
类别1A 类别1B
类别2致突变物
类别1A致突变物 ≥0.1% -
类别1B致突变物 - ≥0.1%
类别2致突变物 - - ≥1.0%
注:表中的临界值/浓度极限值适用于固体和液体(质量分数)以及气体(体积分数)。
5 判定逻辑和指导
判定逻辑和指导仅供参考。判定逻辑参见附录A。特别建议负责分类的人员在使用判定逻辑前和
使用中研究第4章。判定逻辑仅供参考。
6 标签
6.1 概述
6.1.1 对于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标签,危险类别都以指定的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的顺序列出。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涵盖的危险种类或类别应在标
签中列出每个类别指定的相应图形标志。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标签要素的分配见附录B。
6.1.2 有关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见附录C。
6.1.3 标签上要求的信息包括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等。
注:对于尚未标准化的其他标签要素,如防范说明也需要包括在标签上。主管部门可能还要求提供额外信息,供应
商也可能增加补充信息。
6.2 危险象形图
危险象形图应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景,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
《规章范本》规定的危险象形图、图形标志颜色、数字和最小尺寸见附录B。
6.3 信号词
信号词指标签上用来表明危险相对严重程度和提醒读者注意潜在危险的词语。对于危险类别1生
殖细胞致突变性使用信号词“危险”;对于危险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使用信号词“警告”。
6.4 危险说明
危险说明指分配给一个危险种类和类别的短语,用来描述一种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在情况合适时还
包括其危险程度。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危险说明见表C.1并参见附录D。
6.5 防范说明
防范说明是一个短语(和/或象形图),用于描述为尽可能减少或防止由于接触危险产品或者不适当
的贮存或搬运危险产品的不良效应建议采取的措施。为达到要求,共有5类防范说明:一般、预防、应
急、贮存和处置。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不同危险类别的防范说明参见附录D。
6.6 产品标识符
6.6.1 标签上应使用产品标识符,且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使用的产品标识符相一致。如果一
种物质或混合物列入《规章范本》,包装上还应使用正确的联合国运输编号。
6.6.2 标签应包括物质的化学名称。对于混合物或合金,在急性毒性、皮肤腐蚀、严重眼损伤、生殖细
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皮肤或呼吸道致敏或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出现在标签上时,标签上应当包
括可能引起这些危险的所有组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组分。主管部门可要求在标签上列出可能导致混合
物或合金危险性的所有组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
6.7 供应商标识
标签上应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6.8 标签的示例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标签的例子参见附录E。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判定逻辑和指导
A.1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判定逻辑
按以下判定流程图A.1、图A.2和图A.3进行分类。
A.1.1 物质的判定逻辑
图A.1 物质的分类流程
A.1.2 混合物的判定逻辑
混合物:混合物的分类应根据混合物各种组分的现有试验数据,使用这些组分的临界值/浓度极限值进行。可以根据混合物
整体的现有试验数据或架桥原则,分类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正。见以下根据具体情况经过修正做出的分类。进一步的细
节见4.3。
A.1.2.1 根据混合物各组分对混合物的分类
a对于具体的浓度极限值,可参见GHS第1.3条中的1.3.3.2,以及表2。
图A.2 根据混合物中各组分对混合物的分类流程
A.1.2.2 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修正的分类
a如果在应用架桥原则时,使用其他混合物的数据,则该混合物的数据依据4.3.2规定应是结论性的。
图A.3 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修正的分类流程
A.2 指导
人类日益认识到,人类和动物身上由化学品引发的肿瘤发生过程,包括体细胞原致肿瘤基因和/或
肿瘤抑制基因的基因改变。因此,如果证明化学品在哺乳动物体内体细胞和/或生殖细胞中有致突变性
质,可能意味着这些化学品有可能分类为致癌物,具体见GB 30000.23。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标签要素的分配
标签要素的分配见表B.1。
表B.1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标签要素的分配
类别1A 类别1B 类别2 - -
危 险
可能造成遗传性缺
陷(应 说 明 接 触 途
径,如果确证没有其
他接触途径造成这
一危害)
危 险
可能造成遗传性缺
陷(应 说 明 接 触 途
径,如果确证没有其
他接触途径造成这
一危害)
警 告
怀疑可造成遗传性
缺陷(应说明接触途
径,如果确证没有其
他接触途径造成这
一危害)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在《规章范本》中不做要求。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见表C.1。
表C.1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
危害类别 标 准 标签要素
(1A和1B)
1.物质和测试过的混合物(见4.2):
---已知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
遗传突变,或
---被认为可能引起人类生殖细胞
可遗传突变
2.如果没有混合物整体数据,使用架
桥原则(见4.3.2)
3.架桥原则不适用时,混合物如至少
含有一种被划为类别1的组分,且浓
度不小于0.1%,该混合物将划为类
别1
图形符号
信 号 词 危 险
危险说明
可能造成遗传性缺陷(应说明接触途径,
如果确证没有其他接触途径造成这一危
害)
1.物质和测试过的混合物(见4.2):
由于可能导致人类生殖细胞可遗传
性突变而引起人们关注
2.如果没有混合物整体数据,使用架
桥原则(见4.3.2)
3.架桥原则不适用时,混合物如至少
含有一种被划为类别2的组分,且浓
度不小于1.0%,该混合物将划为类
别2
图形符号
信 号 词 警 告
危险说明
怀疑可造成遗传性缺陷(应说明接触途
径,如果确证没有其他接触途径造成这一
危害)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
D.1 概述
D.1.1 本附录为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化学品提供如何使用符合GHS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指导,列出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每一危险种类和危险类别的建议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见GB 13690。
D.1.2 危险说明的编码:
D.1.2.1 危险说明的编码见GHS附件3。
D.1.2.2 每一种危险说明均设定一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1个字母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
如下:
a) 字母“H”(代表“危险说明”);
b) 第1个数字,代表不同部分编号设定的危险说明所指危险类型,具体如下:
---“2”代表物理危险;
---“3”代表健康危险;
---“4”代表环境危险;
c) 后2个数字,对应于物质或者混合物固有属性引起的危险的序列编号,如:爆炸性(代码200至
210)、易燃性(代码220至230),等等。
D.1.2.3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指定的危险说明均应出现在标签上。主管部门可规定危险说明在标签
出现的顺序。此外,在组合危险说明提供两种或者以上危险说明时,主管部门可以具体规定,是否将组
合危险说明或者相应的单个说明写入标签,或者由制造商/供应商自行决定。
D.1.3 防范说明应连同统一危险公示要素(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一起标在符合要求的标签上。
附加补充信息,例如使用说明,也可由制造商/供应商和/或主管部门斟酌决定予以补充。
D.1.3.1 防范说明编码见GHS附件3。
D.1.3.2 防范说明的编码:
D.1.3.2.1 每一防范说明均设定一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1个字母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
如下:
a) 字母“P”(代表“防范说明”);
b) 第1个数字,代表防范说明的类型,具体如下:
---“1”代表一般防范说明;
---“2”代表预防防范说明;
---“3”代表应急防范说明;
---“4”代表贮存防范说明;
---“5”代表处置防范说明;
c) 后2个数字(对应于防范说明的序列编号)。
D.1.3.2.2 防范说明代码用作参考。防范说明代码不是防范说明条文的一部分,不应用其替代防范
说明条文。
D.2 一般防范说明
对被划为危害人类健康或环境的所有物质和混合物应采取一般防范措施。以下一般防范说明在给
定的条件下适用于GHS标签(见表D.1)。
表D.1 一般防范说明
对象 补充信息 编码 一般防范说明
一般公众 标签,补充标签信息
P101 如需就医:请随身携带产品容器或标签
P102 放在儿童无法触及之处
P103 使用前请阅读标签
产业工人
标签,补充标签信息、化学品安全技
术说明书、工作场所标志
D.3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防范说明
D.3.1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和类别2的防范说明见表D.2。
表D.2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和类别2的防范说明
图形符号
健康危害
危险类别 信号词 危险说明
1 危险 H340可能造成遗传性缺陷
2 警告 H341怀疑可造成遗传性缺陷
防范说明
预防 应急 贮存 处置
P201
在使用前获取特别指示。
P202
在读懂所有安全防范措施之前切勿搬动。
P2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制造商/供应商或主管部门列明设备类型。
P308+P313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P405
存放处须加锁。
P501
处 置 内 装 物/容器
按照地方/区 域/国 家/国际规 章 (待规定)。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生殖细胞致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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