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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30182-2013 (GB30182-2013) | | 中文名称 |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friction materia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8,826 | | 引用标准 | GB/T 213; GB/T 384; GB/T 2589; GB 5763; GB/T 5764; GB/T 11834; GB/T 12497; GB/T 12723; GB/T 13462; GB/T 13470; GB/T 17954; GB/T 17981; GB 18613; GB/T 19065; GB 19153; GB 19761; GB 20052; GB/T 23331; GB/T 24851; SY/T 502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不带钢背(或蹄铁)的模压型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
GB 30182-2013: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182-2013 英文名称: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friction materials
ICS 27.010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钢背(或蹄铁)的模压型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5763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GB/T 5764 汽车用离合器面片
GB/T 11834 工农业机械用摩擦片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
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T 17981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9065 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851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SY/T 5023 石油钻机用刹车块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摩擦材料产品综合能耗 c
在报告期内及摩擦材料生产全部过程中,用于生产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2摩擦材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摩擦材料产品综合能耗。
3.3摩擦材料单位产品电耗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摩擦材料直接消耗的电量。
4 技术要求
4.1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生产企业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电耗限定值
≤175kgce/t ≤1300kW·h/t
4.2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企业(含新建生产线)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电耗准入值
≤135kgce/t ≤1000kW·h/t
4.3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来达到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见表3。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统计范围
包括原料制备输送、称量混料、热压成型、热处理、磨削、喷码、检验、包装、转运等生产过程,供水、供
热、供气、供油、机修等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及生产管理部门等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
不包括炼胶、模具及工装的加工制作、生活设施(如: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
儿幼教等)及运输保管、采暖、技术改造等项目动力设备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也不包括以检测为目的的
功率在15kW以上的动力设备所消耗的电力。
5.2 统计方法
利用符合GB/T 24851要求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对报告期内的能耗、电耗数量和符合GB 5763、
GB/T 5764、GB/T 11834、SY/T 5023的合格产品产量进行统计。
5.3 计算方法
5.3.1 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应符合GB/T 2589的规定。
5.3.2 产品综合能耗应按式(1)计算:
EZN=Ma×QaDW29308+Mb×1.4286×QbDW41868+Mc×1.2143×QcDW5588+0.1229×QZD(1)式中:
EZN ---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Ma ---综合煤耗,单位为千克(kg);
QaDW ---煤的低位热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Mb ---综合油耗,单位为千克(kg);
QbDW ---油的低位热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Mc ---综合气耗,单位为立方米(m3);
QcDW ---气的低位热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QZD ---产品综合电耗,单位为千瓦时(kW·h)。
5.3.3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按式(2)计算:
EDN=EZN(2)式中:
EDN---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P ---符合GB 5763、GB/T 5764、GB/T 11834、SY/T 5023的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吨(t)。
5.3.4 单位产品综合电耗应按式(3)计算:
QDD=QZD(3)式中:
QDD---单位产品综合电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吨(kW·h/t)。
5.3.5 燃料发热量的计算:
固体燃料发热量按GB/T 213的规定测定,液体燃料发热量按GB/T 384的规定测定,能源的低位
热值应以实测值为准。若无条件实测或目前尚难进行常规分析的,参见附录A规定的数据。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按照GB/T 23331规定的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6.1.2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中单位产品消耗的燃料量和用电量进行考核。
6.1.3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
件进行受控管理。
6.1.4 企业应根据GB/T 24851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耗能设备
6.2.1.1 企业应使电动机系统、通风机系统、电力变压器、工业锅炉、电加热锅炉、空气调节系统等通用
耗能设备符合GB/T 12497、GB/T 13470、GB/T 13462、GB/T 17954、GB/T 19065和GB/T 17981等
相关的用能产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达到经济运行的状态。
6.2.1.2 新建及改扩建企业所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三相配电变压
器等通用耗能设备应达到GB 18613、GB 19153、GB 19761、GB 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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