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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31611-2023 (GB31611-2023)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卫生规范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Plant protein peptides for food process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09 | | 字数估计 | 3,381 |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 实施日期 | 2024-09-06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植物蛋白肽。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菜籽和棉籽为蛋白原料生产的植物蛋白肽。 |
GB 31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植物蛋白肽。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菜籽和棉籽为蛋白原料生产的植物蛋白肽。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以富含蛋白的可食用植物(豆类、谷类、坚果及籽类等)、食品加工用粕类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等
单一物质为原料,经过提取、酶解和(或)微生物发酵、过滤、杀菌、干燥等工序生产的,相对分子质量在
189~10000的肽为主要成分的产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品加工用粕类应符合GB 14932的规定。
3.1.2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应符合GB 20371的规定。
3.1.3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特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状态
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
异物
取5g被测样品散放在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
然光下观察样品的色泽和状态,然后用200mL
温开水在洁净的无色透明容器中冲调均匀后立
即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静置
2min后,在自然光下观察容器内有无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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