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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3883.7-2012 (GB3883.7-2012) | | 中文名称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3883.7-2012]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mm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40.20 | | 字数估计 | 16,126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3883.7-2005 | | 引用标准 | GB/T 2423.55-2006; GB/T 4207-2003; GB 4208-2008; GB 4706.1-2005; GB/T 4956-2003; GB 5013.4; GB 5023.5; GB/T 5465.2-1996; GB/T 6462; GB 8898-2001; GB 9364.1; GB/T 11021; GB/T 11918-2001; GB/T 11919-2001; GB 13140.3; GB/T 14472; GB 14536.1-2008; GB 15092.1- | | 采用标准 | IEC 60745-2-6-2008,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涉及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只要适用,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使用工具以及合理预见的误用工具时遇到的常见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工具也应符合GB 4706系列的相关部分。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基本绝缘的电动机, 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由可充电电池驱动的电动工具和电磁驱动工具, 及其为此所配的电池盒的要求由附录K规定。如能直接接入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电池式工具的要求由 |
GB 3883.7-2012
ICS 25.140.20
K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 3883.7-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IEC 60745-2-6:2008Ed2.2,Hand-heldmotor-operatedelectric
2012-11-05发布
201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1
5 试验一般要求 1
6 空章 1
7 分类 1
8 标志和说明书 2
9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2
10 起动 2
11 输入功率和电流 2
12 发热 2
13 泄漏电流 2
14 防潮性 2
15 电气强度 3
16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3
17 耐久性 3
18 不正常操作 3
19 机械危险 3
20 机械强度 4
21 结构 4
22 内部布线 4
23 组件 5
24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 5
25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5
26 接地装置 5
27 螺钉与联接件 5
28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 5
29 耐热性、阻燃性和耐电痕化 5
30 防锈 5
31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5
附录 9
附录K(规范性附录) 电池式工具和电池盒 9
附录L(规范性附录) 提供电源联接或非隔离源的电池式工具和电池盒 9
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是关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标准,由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第
2部分专用要求组成。GB 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的组成如下:
---GB 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3883.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
---GB 3883.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
---GB 388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
---GB 3883.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GB 3883.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
---GB 3883.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攻丝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1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
---GB 3883.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GB 3883.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混凝土振动器的专用要求》
---GB 3883.1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的专用要求》
---GB 3883.1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GB 3883.1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修枝剪的专用要求》
---GB 3883.1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钉钉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1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1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1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管道疏通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2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捆扎机的专用要求》
---GB 3883.2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GB 3883.2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开槽机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为GB 3883的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3883.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与
GB 3883.7-2005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在“标志和说明书”中,增加关于安全警告的内容(见8.12.1.1);
---在“机械强度”中,改换20.3,20.5;
---修改了附录K、附录L;
---对范围、3.101、3.102、3.103、8.1、12.4、17.2、19.101、19.102、21.18、24.4、图103进行编辑性
修改。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745-2-6:2008(2.2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6部分:
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与等同采用IEC 60745-1:2006(4.0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
用要求》制定的GB 3883.1-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表示GB 3883.1-200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改换”的,则应
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修改”的,表示GB 3883.1-2008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本
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写明“增加”的,表示除了符合
GB 3883.1-200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潘顺芳、李邦协、李宏照、刘江。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883.7-1985、GB 3883.7-1991、GB 3883.7-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1 范围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锤类工具。
本部分内所涉及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镐、电锤、锤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3 术语和定义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的定义:
3.101
电镐 percussionhammer
内装有不受操作者影响的锤击机构的锤类工具。
3.102
电锤 rotaryhammer
内装有不受操作者影响的锤击机构,同时具有旋转功能的锤类工具。
3.103
锤钻 rotaryhammerwith“drilonlymode”
当锤击机构脱开时,仅能进行旋转作业的电锤。
4 一般要求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5 试验一般要求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6 空章
7 分类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 标志和说明书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1 增加:
在第4个破折号后增加:
--- 原产地;
8.12.1.1 增加:
锤类工具的安全警告:
---戴好耳罩。暴露在噪声中会引起听力损伤。
---使用随工具提供的辅助手柄。操作失手会引起人身伤害。
---在切削附件可能触及暗线或其自身软线之处进行操作时,要通过绝缘握持面来握持工具。切
削附件碰到带电导线会使工具外露的金属零件带电从而使操作者受到电击。
9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0 起动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1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2 发热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2.4 改换为:
工具断续运行30个周期或直至达到热稳定,取首先达到者。每个周期由30s连续运行期和90s
断电停歇期组成。运行期间通过测功机调节工具负载使其达到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此时,锤击机
构脱开或拆除,温升在“接通”期结束时进行测量。应制造商选择,工具也可连续运行达到热稳定状态。
规定的外壳温升限值不适用于锤击机构的外壳。
13 泄漏电流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4 防潮性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5 电气强度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6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7 耐久性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7.2 改换为:
锤钻脱开锤击机构在1.1倍额定电压下空载运行12h,然后在0.9倍额定电压下空载运行12h。
每个运行周期包括一个100s“接通”期和一个20s“断电停歇”期,断电停歇期包含在规定的运行时
间内。
试验期间,在每个电压下,以三种不同方位放置工具,每个位置工具的运行时间约4h。
注:改变位置,以防碳粉在任何特定部位的不正常积聚。三个位置的示例为水平,垂直向上,垂直向下。
锤类工具被铅垂地装在图103所示试验装置上,且以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平均值,每次运行四
个6h运行期,各运行期之间的间隔至少为30min。
在这些试验中,工具作断续运行,每个运行周期由30s运行期和90s断电停歇期组成。
试验时,通过一弹性体对锤类工具施加一保证锤击机构稳定运行的轴向力。
如果工具的任何部分温升超过12.1的试验期间确定的温升,可采用强迫冷却或使其停歇。该停歇
时间不包括在规定的运行时间中。
这些试验期间,过载保护装置不应动作。
可用不装在工具内的开关来接通和断开工具。
试验期间,允许更换电刷,并且像在正常使用中那样对工具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如果试验期间锤击机构出现机械故障,但没有导致易触及零件带电,则允许更换一个新的锤击
机构。
18 不正常操作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9 机械危险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19.101 钻夹头钥匙应设计成当放开该钥匙时,它易于脱离原来位置。
本要求不排除用夹持装置,将不在使用的钥匙固定在适当位置上,但不允许使用固定在软电缆或软
线上的金属夹子。
通过观察和手试来检验。
将钥匙插入钻夹头上,不拧紧,将工具翻转使钥匙朝下,钥匙应落下。
19.102 静态堵转力矩作用在手上的力不应过大。
通过以下试验检验。
冷态下,在锁定的工具输出轴上测量静态堵转力矩或脱扣力矩(MR)。
将工具通以额定电压,机械齿轮变速档调至最低速,电子调速器调节到最高速度值,工具开关放置
在完全“接通”位置。所测力矩的平均值应不大于图101和图102所示的相应最大计算值(MRmax)。
20 机械强度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0.3 改换为:
小于或等于10kg的锤类工具应能承受三次从1m高跌落到混凝土表面的冲击。对这三次跌落,
试样应以三个最不利位置试验,且工具的最低点应位于混凝土表面上方1m处。试验时不安装可分离
的附件。
超过10kg的锤类工具要经受住三次跌倒到混凝土表面的撞击。此时锤类工具装上制造商推荐的
最长附件,但如果推荐的附件长于1m,则装上1m长的附件。工具放置成垂直位置,附件尖端停放在
混凝土表面,随后工具以三个不同方向跌倒到混凝土表面上。
20.5 改换为:
锤类工具被认为是一种易于钻削到暗线或自身软线的工具,因此,如同说明书规定的,手柄和握持
面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在握持区和输出轴之间提供绝缘。
通过下述试验来检验:
一个单独试样,根据制造商的判断,在每个手柄和推荐的握持面处经受一次撞击。
对于10kg及以下的锤类工具,通过从1m高跌落到混凝土表面来进行撞击试验。
对于10kg以上的锤类工具,通过工具跌倒混凝土表面来进行撞击试验。锤类工具装上制造商推
荐的最长附件做跌倒试验,但如果推荐的附件长于1m,则装上1m长的附件。
撞击后紧接着经受第15章电气强度试验,在握持面上包裹的金属箔和工具输出轴之间施加
1250V交流电压。
21 结构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1.18 增加:
电镐和以锤击模式运行的电锤可以具有将开关锁定在“接通”位置的锁定机构的开关。对于这些工
具,开关应能在不松开对工具的握持就可用一个单一动作自动解除锁定。
通过观察和手试来检验。
对于锤钻,如开关有接通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应被放置在握持面之外,或设计成不会被操作者左
手或右手操作时意外锁定。该握持面是当食指放置在工具开关操动件上时,手与工具之间的接触面。
通过观察或以下试验来检验。
对握持面内具有接通锁定装置的开关,当将直边试具以任何方向来回划过该锁定装置时,该装置不
应被直边试具操动。直边试具可以是跨接在锁定装置面和锁定装置周围表面的有足够长度的试具。
22 内部布线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3 组件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4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4.4 改换为:
替代第一段,以下条文适用:
可使用的最轻型电缆为:
---重型氯丁橡胶或其他同等性能的护层电缆(GB/T 5013.4的60245IEC 66YCW)。
25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6 接地装置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7 螺钉与联接件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8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9 耐热性、阻燃性和耐电痕化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30 防锈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31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图101 单手柄支撑
图102 双手柄支撑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 ---合成橡胶盘或具有类似特性的材料,肖氏硬度70~80,厚10mm,直径75mm;
2 ---装工具手柄用的、有聚酰胺衬里的轭;
3 ---试样;
4 ---给试样加力的机械和气垫弹簧;
5 ---冲击头;
6 ---直径为38mm的淬火钢球;
7 ---质量为M2、直径为D的淬火钢垫板,其底面开有槽,如图所示;
8 ---合成橡胶盘,肖氏硬度70~80,厚(6~7)mm,与凹穴紧配;
9 ---质量为M1 的钢底座,其上面有一个比钢垫板直径大1mm的圆形凹穴,穴底开有槽,如图所示;
10---设置在夯实的地基上的混凝土基础;
11---防止任何水平位移的钢柱;
12---磨光的表面和边缘。
当提交工具时,如有必要,申请者可提供适当的冲击头和连柄,其总质量小于表101规定值以保证锤击机构稳定
运行。
表101
工具额定输入功率
钢垫板直径
mm
凹槽中心的间距
mm
M1
钢底座质量
kg
M2
钢垫板质量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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