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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43284-2023 (GB43284-2023) | | 中文名称 |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 |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of restricting excessive package - Fresh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08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40 | | 字数估计 | 10,186 |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43284-2023: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GB 43284-2023 英文版: Requirements of restricting excessive package - Fresh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限制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的要求和判定规则,描述了对应的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的销售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包装空隙率
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包装层数
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包装成本
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成本应符合表3的规定。
5 检测与计算
5.1 抽样数量
对同一类别、同一包装规格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随机抽取数量为3件。
5.2 设备及仪器
5.2.1 直尺、卡尺或其自动化仪器应符合检测要求,精确至1mm。
5.2.2 计量桶、体积测量仪或其自动化仪器应符合检测要求,精确至0.1L。
5.2.3 秤、天平或其自动化仪器应符合检测要求,精确至0.01kg。其中称量质量小于100g物品应精
确至0.1g。
5.3 包装空隙率
5.3.1 生鲜食用农产品总质量测量
拆开销售包装,取出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采用秤、天平或其自动化仪器直接称量所有内装生鲜食
用农产品的质量,并重复3次,取算术平均值,记为m。
5.3.2 销售包装体积测量
5.3.2.1 仪器法(仲裁法)
在常温常压下,按照操作规程对体积测量仪进行校准后,将商品销售包装放在体积测量仪平台
上,启动测量程序,对商品的销售包装进行测量,并重复3次,取算术平均值计算商品销售包装体积,记
为V。
5.3.2.2 手动法
采用直尺、卡尺或其自动化仪器,对于长方体商品销售包装,沿包装外壁,直接对销售包装的长、宽、
高进行测量;对于圆柱体商品销售包装,沿包装外壁,直接对销售包装的直径、高度进行测量,并重复
3次,取算术平均值计算商品销售包装体积,记为V。
5.3.2.3 排水法或类似方法
排水法或类似方法测定商品销售包装体积时,在常温常压下,将销售包装(不密封的商品先用塑料
薄膜密封外围)浸入或埋入已准确测定盛装水(或轻质泡沫颗粒物)体积的计量桶中,增加的体积为商品
销售包装体积,并重复3次,取算术平均值计算商品销售包装体积,记为V。
注:排水法仅适用于防水、密封的销售包装;柔性销售包装仅适用于轻质泡沫颗粒物。
5.3.3 生鲜食用农产品体积测量
按5.3.1测量方法,分别称取单种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以1kg生鲜食用农产品估算为1L,换算
为单种生鲜食用农产品的体积,记为Vi。
5.3.4 计算
按照公式(1)计算。
5.3.5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3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应超过5%。
5.4 包装层数
5.4.1 直接接触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为第一层,依次类推,最外层包装为第N 层,N 即包装的层数。
5.4.2 简单捆扎绳、标签、标识、衬垫、隔离物、填充物、缓冲物、贴体包装、紧贴销售包装外的热收缩薄
膜不计为一层;装入整个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网兜/网套、两种材料叠加组合包装、抽屉式组合包装的计为
一层。
5.4.3 同一销售包装中若含有不同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分别计算包装层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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