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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4715-2024 (GB4715-2024) | | 中文名称 |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 | 英文名称 | Point-type smoke detectors using scattered light, transmitted light or ioniz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8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20 | | 字数估计 | 42,473 |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4715-200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4715-2024: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ICS 13.220.20
CCSC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2024-04-29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要求 1
5.1 总体要求 1
5.2 包装及外观 2
5.3 主要部(器)件性能 2
5.4 控制软件要求 3
5.5 烟雾响应重复性 3
5.6 烟雾响应方位 4
5.7 一致性 4
5.8 电源参数波动性能 4
5.9 抗气流干扰性能 4
5.10 抗环境光线干扰性能(适用于光电探测器) 4
5.11 电磁兼容性能 5
5.12 气候环境耐受性 5
5.13 机械环境耐受性 6
5.14 火灾灵敏度 7
5.15 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适用于光电探测器) 7
5.16 复合探测 7
6 试验方法 7
6.1 总则 7
6.2 烟雾响应重复性试验 9
6.3 烟雾响应方位试验 9
6.4 一致性试验 10
6.5 电源参数波动性能试验 10
6.6 抗环境光线干扰性能试验(适用于光电试样) 10
6.7 抗气流干扰性能试验 11
6.8 高温(运行)试验 11
6.9 低温(运行)试验 12
6.10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12
6.11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12
6.12 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 13
6.13 冲击(运行)试验 13
6.14 碰撞试验 13
6.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14
6.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14
6.1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14
6.1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15
6.19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5
6.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5
6.2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16
6.22 火灾灵敏度试验 16
6.23 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试验(适用于光电试样) 16
7 检验规则 17
7.1 出厂检验 17
7.2 型式检验 17
8 标志 17
8.1 总则 17
8.2 产品标志 18
8.3 质量检验标志 18
附录A(规范性) 阈值检验烟箱 19
附录B(规范性) 试验烟 24
附录C(规范性) 闪光装置 25
附录D(规范性) 碰撞试验设备 26
附录E(规范性) 燃烧实验室 28
附录F(规范性) 试验火SH1---木材热解阴燃火 29
附录G(规范性) 试验火SH2---棉绳阴燃火 30
附录H (规范性) 试验火SH3---聚氨酯塑料火 31
附录I(规范性) 试验火SH4---正庚烷火 32
附录J(规范性) 粉尘环境模拟试验装置 3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与GB 4715-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分类(见4.2);
b) 增加了接线端子要求(见5.3.3);
c) 更改了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响应阈值的范围要求(见5.7,2005年版的4.2);
d) 删除了慢速发展火灾响应性能(见2005年版的3.8);
e) 更改恒定湿热(运行)试验为交变湿热(运行)试验(见5.12,2005年版的4.10);
f) 增加了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的要求(见5.15);
g) 更改了闪光装置的光源类型(见附录C,2005年版的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年首次发布为GB 4715-1984,1993年第一次修订,2005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对第5章要求的符合性。
5.2 包装及外观
探测器应具备出厂时的完整包装,包装中应包含中文使用说明书。探测器应有独立的防尘罩,且探
测器表面应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
5.3 主要部(器)件性能
5.3.1 指示灯
探测器的指示灯要求如下。
a) 探测器上应有红色报警确认灯,当被监视区域烟参数符合报警条件时,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点
亮,并保持至被复位。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有黄色传感部件污染报警指示灯,当传感部
件受到污染,影响探测器的正常使用时,探测器传感部件污染报警指示灯应点亮,并保持至污
染排除。
b) 通过报警确认灯指示探测器其他工作状态或污染报警时,被指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状态有明
显区别。
c) 可拆卸探测器的指示灯可安装在探头或其底座上。
d) 指示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6m处,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5.3.2 辅助设备连接
探测器连接其他辅助设备(例如远程确认灯、控制继电器等)时,与辅助设备间连接线开路和短路不
应影响探测器的正常工作。
5.3.3 可拆卸探测器
可拆卸探测器在探头与底座分离时,应为控制和指示设备发出故障信号提供识别手段。探测器的
进线和出线不应为同一接线端子。
5.3.4 出厂设置
除非使用特殊手段(如专用工具或密码)或破坏封条,否则探测器的出厂设置不应被改变。
5.3.5 响应性能设置
探测器的响应性能如果可在探测器或在与其相连的控制和指示设备上进行现场设置,要求如下:
a) 当制造商明示所有设置均满足本文件的要求时,探测器在任意设置的条件下均应满足本文件
的要求,且只能通过专用工具、密码或探头与底座分离等手段实现现场设置;
b) 当制造商明示某一设置不满足本文件的要求时,该设置应只能通过专用工具或密码手段实
现,且应在探测器上或有关文件中明确标明该项设置不能满足本文件的要求;
c) 具有地址的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应为A型探测器;
d) 响应阈值可调的探测器,响应阈值等级应在控制和指示设备上可查。
5.3.6 防止外界物体侵入性能
探测器应能防止直径为(1.3±0.05)mm的球形物体侵入探测室。
5.3.7 使用说明书
探测器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满足GB/T 9969的要求。
5.4 控制软件要求
5.4.1 软件要求
对于依靠软件控制而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探测器,应满足5.4.2的要求。
5.4.2 软件文件
5.4.2.1 制造商应提交软件设计资料,资料应有充分的内容证明软件设计符合标准要求并应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a) 主程序的功能描述(如流程图或结构图),包括:
1) 各模块及其功能的主要描述;
2) 各模块相互作用的方式;
3) 程序的全部层次;
4) 软件与探测器硬件相互作用的方式;
5) 模块调用的方式,包括中断过程。
b) 存储器地址分配情况(如程序、特定数据和运行数据)。
c) 软件及其版本唯一识别标识。
5.4.2.2 根据检验需要,制造商应能提供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详细设计文件。
a) 系统总体配置概况,包括所有软件和硬件部分。
b) 程序中每个模块的描述,包括:
1) 模块名称;
2) 执行任务的描述;
3) 接口的描述,包括数据传输方式、有效数据的范围和验证。
5.5 烟雾响应重复性
5.5.1 响应阈值的测量
5.5.1.1 探测器响应阈值的测量应在标准烟箱(以下简称烟箱)中进行,烟箱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并
满足烟雾响应方位、抗气流干扰性能、高温(运行)、环境光线干扰性能等试验的要求。
5.5.1.2 探测器按正常监视状态安装在烟箱中。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探测器的方位应为最
不利方位,探测器周围的气流应为(0.2±0.04)m/s,气流温度应为(23±5)℃。
5.5.1.3 试验烟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5.1.4 试验前,烟箱和探测器内部不应有试验烟存在。
5.5.1.5 试验烟应按下述升烟速率要求注入烟箱:
---光电探测器为0.015dB/(m·min)≤Δm/Δt≤0.1dB/(m·min);
---离子探测器为0.05/min≤Δy/Δt≤0.3/min。
注:烟浓度m、y的计算公式和测量方法见附录A。
5.5.1.6 离子探测器的响应阈值为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烟浓度的y值(无量纲),光电探测器的
响应阈值为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烟浓度的m 值(dB/m)。
5.5.1.7 多次测量同一只探测器的响应阈值,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与最小响应阈值(用
ymin或mmin表示)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离子探测器的最小响应阈值ymin不应小于
0.2,光电探测器的最小响应阈值mmin不应小于0.05dB/m。
5.5.2 响应重复性
对同一只探测器在同一方位上测6次烟雾响应阈值,应满足5.5.1.7的要求。
5.6 烟雾响应方位
探测器按同一方向绕其垂直轴线旋转45°,共测量8次响应阈值,其中,最大响应阈值和最小响应阈
值对应的方位,分别为最不利方位和最有利方位,响应阈值应满足5.5.1.7的要求。
5.7 一致性
在最不利方位上连续测量多只探测器的响应阈值,最小响应阈值用mmin或ymin表示,最大响应阈值
用mmax或ymax表示,平均响应阈值用mrep或yrep表示,应满足下述要求。
a) A型光电探测器的响应阈值调整到最小响应阈值等级时,最小响应阈值 mmin不应小于
0.05dB/m,响应阈值调整到最大响应阈值等级时,最小响应阈值mmin不应小于0.3dB/m。
在每种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最大响应阈值与平均响应阈值的比值 mmax:mrep不应大于
1.33,平均响应阈值与最小响应阈值的比值mrep:mmin不应大于1.5。
b) B型光电探测器的最小响应阈值mmin不应小于0.15dB/m,最大响应阈值与平均响应阈值的
比值mmax:mrep不应大于1.33,平均响应阈值与最小响应阈值的比值mrep:mmin不应大于1.5。
c) 离子探测器的最小响应阈值ymin不应小于0.2,最大响应阈值与平均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rep
不应大于1.33,平均响应阈值与最小响应阈值的比值yrep:ymin不应大于1.5。
5.8 电源参数波动性能
在规定的电源参数的上下限值内测量探测器的响应阈值,应满足5.5.1.7的要求。
5.9 抗气流干扰性能
5.9.1 响应性能
探测器在(0.2±0.04)m/s的气流速度条件下,在最不利方位和最有利方位的响应阈值的算术平均
值与该探测器在(1.0±0.2)m/s的气流速度条件下,在最不利方位和最有利方位的响应阈值的算术平
均值比较,较大值与较小值比值不应大于1.6。
5.9.2 防误报性能(适用于离子探测器)
探测器在最有利方位,气流速度为(5.0±0.5)m/s,持续5min~7min的气流干扰期间和气流速度
为(10.0±1.0)m/s,持续2s~4s的气流干扰期间,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5.10 抗环境光线干扰性能(适用于光电探测器)
5.10.1 探测器在最不利方位及垂直轴向旋转90°方位,在附录C规定的闪光装置按以下顺序进行环境
光线干扰时,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a) 每只灯依次“通电10s-断电10s”,重复10次;
b) 相对安装的每对灯依次“通电10s-断电10s”,重复10次;
c) 4只灯同时通电,持续1min。
5.10.2 探测器在最不利方位及垂直轴向旋转90°方位,在4只灯同时通电的环境光线干扰条件下的响
应阈值分别与该探测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应满足5.5.1.7的要求。
5.11 电磁兼容性能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1所规定的电磁干扰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
a)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b) 试验后,探测器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响应阈值与其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
较,满足5.5.1.7的要求。
表1 电磁干扰条件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场强/(V/m) 10
频率范围/MHz 80~1000
扫频步长 不超过前一频率的1%
调制幅度 80%(1kHz,正弦)
正常监视状态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抗扰度试验
频率范围/MHz 0.15~80
电压/dBμV 140
调制幅度 80%(1kHz,正弦)
正常监视状态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放电电压/kV
空气放电(绝缘体外壳):8
接触放电(导体外壳和耦合板):6
放电极性 正、负
放电间隔/s ≥1
每点放电次数 10
正常监视状态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
扰度试验
瞬变脉冲电压/kV 连接线:1×(1±0.1)
重复频率/kHz 5×(1±0.2)
极性 正、负
时间 每次1min
施加次数 3
正常监视状态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浪涌(冲击)电压/kV
线-地1×(1±0.1)
线-线0.5×(1±0.1)
极性 正、负
试验次数 5
试验间隔/s 60
正常监视状态
5.12 气候环境耐受性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2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
a)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b) 试验后,探测器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响应阈值与其在一致性
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满足5.5.1.7的要求。
表2 气候环境条件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高温(运行)试验
温度/℃ 55±2
持续时间/h 2
正常监视状态
低温(运行)试验
温度/℃ -10±2
持续时间/h 2
正常监视状态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高温温度/℃ 40±2
周期 2
正常监视状态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温度/℃ 40±2
相对湿度/% 93±3
持续时间/d 21
不通电状态
二氧化硫(SO2)腐蚀
(耐久)试验
SO2 浓度
体积比
(25±5)×10-6
温度/℃ 25±2
相对湿度/% 75±5
持续时间/d 21
不通电状态
5.13 机械环境耐受性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3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
a)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b) 试验后,探测器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应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响应阈
值与其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应满足5.5.1.7的要求。
表3 机械环境条件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冲击(运行)试验
冲击脉冲类型 半正弦波
峰值加速度/(m/s2)
(100-20×M)×10
M 为探测器质量,单位为kg
脉冲持续时间/ms 6
冲击方向数 1
冲击次数 3
正常监视状态
碰撞试验
碰撞能量/J 1.9±0.1
锤头速度/(m/s) 1.5±0.125
每个方向碰撞次数 1
正常监视状态
表3 机械环境条件 (续)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试验条件 工作状态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频率循环范围/Hz 10~150
加速度幅值/(m/s2) 10
扫频速率/(oct/min) 1
轴线上扫频循环数 1
轴线数 1
正常监视状态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频率循环范围/Hz 10~150
加速度幅值/(m/s2) 10
扫频速率/(oct/min) 1
轴线上扫频循环数 20
轴线数 1
不通电状态
5.14 火灾灵敏度
探测器应分别在木材热解阴燃火、棉绳阴燃火、聚氨酯塑料火、正庚烷火规定的试验火结束前发出
火灾报警信号。
5.15 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适用于光电探测器)
探测器应具有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制造商应有读取探测器传感部件的污染情况的措施。当探
测器的传感部件受到污染,污染符合污染报警条件时,探测器应发出污染故障信号,并将故障类型传送
至与其连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
5.16 复合探测
同时具有感温火灾探测功能和/或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功能的复合式探测器,还应同时满足GB 4716
和/或GB 15631中的相关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总则
6.1.1 试验大气条件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1.2 试验的正常监视状态
若试验方法要求探测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应将探测器与制造商提供的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
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应保证探测器的工作电压为额定工作电压,并在试验期间保持工作电压
稳定。
注:探测器的检测报告包含试验期间探测器配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的型号、制造商等内容。
6.1.3 探测器安装
探测器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如果说明书给出多种安装方式,试验中应采用对探
测器工作最不利的安装方式。
6.1.4 容差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T 16838
要求。
6.1.5 试验样品
6.1.5.1 试验前,制造商应提供下列试验样品(以下简称试样):
a) 对于可拆卸式试样,应提供20只探头和20只底座;
b) 对于不可拆卸试样,应提供20只探测器。
6.1.5.2 制造商应提供与试样连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
6.1.6 试验前检查
在试验前应按5.2和5.3的要求对试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其他试验。对于依靠软件控
制而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探测器,还应按5.4的要求进行软件文件检查。
6.1.7 试验程序
6.1.7.1 离子试样和B型试样应按表4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一致性试验后,响应阈值最大的4只试
样按17号~20号顺序编号,其他试样随机按1号~16号编号。
6.1.7.2 A型试样应按表4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一致性试验应在每种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分别进行
试验,并按照试样最大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的响应阈值进行编号,响应阈值最大的4只试样按17号~
20号顺序编号,其他试样随机按1号~16号编号。火灾灵敏度试验应在试样最大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
进行试验,其他各项试验应在试样最小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进行试验。
表4 试验程序
序号 章条 试验项目 探测器编号
1 6.1.6 试验前检查 20只
2 6.2 烟雾响应重复性试验 随机选一只
3 6.3 烟雾响应方位试验 随机选一只
4 6.4 一致性试验 20只
5 6.5 电源参数波动性能试验 1
6 6.6 抗环境光线干扰性能试验(适用于光电试样) 2
7 6.7 抗气流干扰性能试验 2
8 6.8 高温(运行)试验 4
9 6.9 低温(运行)试验 5
10 6.10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6
表4 试验程序 (续)
序号 章条 试验项目 探测器编号
11 6.11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7
12 6.12 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 8
13 6.13 冲击(运行)试验 9
14 6.14 碰撞试验 10
15 6.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11
16 6.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11
17 6.1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12
18 6.1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13
19 6.19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4
20 6.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5
21 6.2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16
22 6.22 火灾灵敏度试验 17~20
23 6.23 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试验(适用于光电试样) 3
6.2 烟雾响应重复性试验
6.2.1 试验步骤
按5.5.1的要求在试样正常安装位置的任意一个方位上连续测量6次响应阈值。最大响应阈值用
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计算ymax:ymin或mmax:mmin。
6.2.2 试验设备
应使用满足附录A要求的阈值检验烟箱。
6.3 烟雾响应方位试验
6.3.1 试验步骤
6.3.1.1 将试样安装到烟箱内,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5.5.1的要求测量试样的响应阈值。每测
完1次,试样应按同一方向绕其垂直轴线旋转45°,共测量8次,方位选取不应遗漏因探测器结构造成的
明显最不利和最有利方位。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计算
ymax:ymin或mmax:mmin。
6.3.1.2 记录试样最大响应阈值和最小响应阈值对应的方位。在以后的试验中,这两个方位分别记录
为最不利和最有利方位。
6.3.2 试验设备
应使用满足附录A要求的阈值检验烟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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