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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4789.24-202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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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24-2024 英文版 75 GB 4789.24-2024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4789.24-2024 (GB4789.24-2024)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 Food Microbiology Testing - Candy, Chocolate and Cocoa Butter Substitute Chocolate and Their Products, Sampling and Sample Processing of Cocoa Products
行业 国家标准
字数估计 5,582
发布日期 2024/2/8

GB 4789.24-2024中文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GB 4789.24-2024英文版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 Food Microbiology Testing - Candy, Chocolate and Cocoa Butter Substitute Chocolate and Their Products, Sampling and Sample Processing of Cocoa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2024-02-08发布 2024-08-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4789.24-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中的糖果检验 部分。 本标准与GB/T 4789.2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删除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采样; ---修改了检样的处理; ---修改了检验方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的采样 和检样处理。 2 设备和材料 2.1 采样工具 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采样工具应清洗和 灭菌,使用前保持干燥。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刀具(小刀或抹刀)、剪刀、镊子等。 2.2 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和盖子应清 洁、干燥、无菌。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包括采样袋、采样管、采样瓶等。 2.3 其他用品 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 采样 3.1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B 4789.1的规定执行。 采样件数n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量, 或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1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 3.2 预包装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 3.2.1 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g的固态和半固态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 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或小于或等于1000mL的液态糖果,取相同批次的独立包装。 3.2.2 独立包装大于1000mL的液态糖果,应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使其达到均质后采 集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1件食品样品。 3.2.3 独立包装大于1000g的固态和半固态糖果,应用无菌采样器从同一包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 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1件食品样品。 3.3 散装糖果或现场制作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 用无菌采样工具从5个不同部位现场采集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1件食品样品。 3.4 样品的储存和运输 按照GB 4789.1的规定执行。 4 检样的处理 4.1 开启包装 以无菌操作开启包装或放置样品的无菌采样容器。塑料或纸盒(袋)装,用75%酒精棉球消毒盒盖 或袋口,用灭菌剪刀剪开;瓶(桶)装,用75%酒精棉球或经火焰消毒,无菌操作去掉瓶(桶)盖,瓶(桶)口 再次经火焰消毒。 4.2 稀释 如果产品标准规定菌落总数小于10CFU/g或10CFU/mL,应使用第一稀释度稀释液,液体样品 可以使用未经稀释的原液。 4.3 固态和半固态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 4.3.1 对于硬质糖果类(硬糖类)、酥质糖果类(酥糖类)、焦香糖果类(太妃糖类)、凝胶糖果类、奶糖糖 果类(奶糖类)、胶基糖果类、充气糖果类、压片糖果类、膜片糖果类、花式糖果类和其他糖果类、巧克力、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等样品,称取适量样品置于无菌容器内,可敲碎或 无菌剪刀剪碎,或其他适当的粉碎方式。 4.3.2 有包衣产品,容易剥离的直接用灭菌剪刀剪开产品外包装。难剥离的,先掰断后再打开包装。 4.3.3 称量上述样品25g,放入盛有225mL无菌水、稀释液或增菌液的锥形瓶或无菌袋中,可在温度 不超过45℃的水浴中不超过15min溶化,均质后检验。 4.3.4 夹心样品先称取25g样品,用灭菌剪刀从中间剪开,将漏出夹心内容物和包裹的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