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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4793-2024 (GB4793-2024) | | 中文名称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N20;N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9.080; 71.040.10 | | 字数估计 | 62,620 | | 发布日期 | 2024-10-28 | | 实施日期 | 2026-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4793.1-200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4793-2024: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ICS 19.080;71.040.10
CCSN20;N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部分代替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
安全技术规范
2024-10-28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Ⅴ
引言 Ⅵ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环境条件 1
4.1 正常的环境条件 1
4.2 扩展的环境条件 2
5 标志和文件 2
5.1 标志 2
5.2 警告标志 4
5.3 标志耐久性 5
5.4 文件 5
6 防电击 7
6.1 通则 7
6.2 例外 7
6.3 可触及零部件的限值 8
6.4 初级防护措施 10
6.5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附加防护措施 10
6.6 绝缘要求 13
7 防机械危险 20
7.1 通则 20
7.2 锋利边缘 20
7.3 运动零部件 20
7.4 稳定性 23
7.5 提起和搬运用装置 23
7.6 墙壁安装 24
7.7 飞散的零部件 24
8 耐机械应力 24
9 防止火焰蔓延 24
9.1 通则 24
9.2 消除或减少设备的引燃源 25
9.3 一旦出现着火,将火焰控制在设备内 26
9.4 限能电路 27
9.5 对装有或使用可燃液体设备的要求 28
9.6 过流保护 29
10 设备的温度限值和耐热 29
10.1 对防灼伤的表面温度限值 29
10.2 绕组的温度 30
10.3 耐热 30
11 防止流体和固体异物的危险 30
11.1 通则 30
11.2 清洗 30
11.3 洒落 31
11.4 溢出 31
11.5 电池电解液 31
11.6 具有额定防护等级的设备(IP代码) 31
11.7 流体压力和泄漏 31
12 防辐射(包括激光源)、声压和超声压 32
12.1 通则 32
12.2 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 32
12.3 光辐射 32
12.4 微波辐射 32
12.5 声压和超声压 33
12.6 激光源 33
13 对释放的气体和物质、爆炸和内爆的防护 33
13.1 有毒和有害气体和物质 33
13.2 爆炸和内爆 33
14 元器件和组件 34
14.1 通则 34
14.2 电动机 34
14.3 过温保护装置 34
14.4 熔断器座 35
14.5 电网电源电压选择装置 35
14.6 印制线路板 35
14.7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的电路 35
15 利用联锁装置的保护 35
15.1 通则 35
15.2 防止重新启动 35
15.3 可靠性 35
16 试验方法 35
附录A(规范性)6.6中未涵盖的绝缘要求 37
A.1 电网电源电路的绝缘 37
A.2 二次电路中的绝缘 42
A.3 6.6、A.1或A.2中未涉及的电路绝缘 48
参考文献 53
图1 电击防护措施可接受的方案 7
图2 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电容限值对应电压 9
图3 连接螺钉组件示例 11
图4 两层间界面上的导体的间距 15
图5 沿着两个内层界面的相邻导体的间距 15
图6 相同层之间的相邻导体的间距 16
图7 防止火焰蔓延要求的流程图 25
图8 挡板 27
图9 结构符合9.3.2c)1)规定的外壳底部的区域 27
图A.1 两层间界面上的导体的间距 39
图A.2 沿着两个内层界面的相邻导体的间距 40
图A.3 相同两层之间相邻导体的间距 41
图A.4 重复峰值电压的示例 50
表1 符号 4
表2 海拔5000m内的电气间隙倍增系数 13
表3 不超过300V的过电压类别Ⅱ的电网电源电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4
表4 不超过300V的过电压类别Ⅱ的电网电源电路的固体绝缘的试验电压 15
表5 不超过300V的过电压类别Ⅱ的由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二次电路的电气间隙和试验电压 17
表6 二次电路的爬电距离 18
表7 距离或厚度最小值(见6.6.3.4.2~6.6.3.4.4) 19
表8 对身体部位构成机械危险的防护措施 21
表9 防止不同身体部位挤压的最小保持间隙 22
表10 防止不同身体部位进入的最大间隙 23
表11 外壳底部允许的开孔 26
表12 最大可获得电流值的限值 28
表13 过流保护装置的值 28
表14 正常条件下表面温度限值 29
表15 绕组绝缘材料的最高温度 30
表16 试验方法 35
表A.1 额定在不超过5000m海拔下工作设备的电气间隙倍增系数 37
表A.2 超过300V过电压类别Ⅱ的电网电源电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8
表A.3 过电压类别Ⅲ的电网电源电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8
表A.4 过电压类别Ⅳ的电网电源电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8
表A.5 固体绝缘间距或厚度最小值 40
表A.6 超过300V的过电压类别Ⅱ的电网电源电路固体绝缘的试验电压 40
表A.7 过电压类别Ⅲ的电网电源电路固体绝缘的试验电压 41
表A.8 过电压类别Ⅳ的电网电源电路固体绝缘的试验电压 41
表A.9 超过300V的过电压类别Ⅱ的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二次电路的电气间隙和试验电压 43
表A.10 由过电压类别Ⅲ的电网电源电路产生的二次电路的电气间隙和试验电压 44
表A.11 过电压类别Ⅳ的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二次电路的电气间隙和试验电压 45
表A.12 二次电路的爬电距离 46
表A.13 距离或厚度最小值(见A.2.4.2~A.2.4.4) 47
表A.14 A.3.2计算的电气间隙值 49
表A.15 有重复峰值电压或工作电压的频率高于30kHz的电路中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 50
表A.16 基于电气间隙的试验电压 5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部分代替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
要求》。本文件与GB 4793.1-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各章节中的试验方法,增加了试验方法(见第16章);
---删除了原第4章试验的内容(见2007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固体绝缘防电击的要求(见第6章);
---防机械危险中增加了对机械危险风险评定的要求,运动零部件之间的间隙限值增加了新的技
术要求(见第7章);
---删除了原第16章试验和测量设备的内容(见2007年版的第16章);
---增加了6.7中未涵盖的绝缘要求(见附录A);
---删除了原附录A~附录G的内容(见2007年版的附录A~附录G)。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GB 4793.1-1995,2007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产品安全提供保障,实现兜住安全底线的
作用。
本文件是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符合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文件与GB/T 42125系列标准配套使用。GB/T 42125系列标准包含了本文件技术要求及对应
的试验方法。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
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标志和文件、防电击、防机械危险、耐机械应力、防
止火焰蔓延、设备的温度限值和耐热、防止流体和固体异物的危险、防辐射(包括激光源)和声压以及超
声压、对释放的气体和物质以及爆炸和内爆的防护、元器件和组件、利用联锁装置的保护等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包括工业自动化设备)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4025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169.1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试验火焰 50W 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
方法
GB/T 7247.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GB/T 19661(所有部分) 核仪器及系统安全要求
GB/T 20138 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
GB/T 42125.1-2024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42125.1-20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环境条件
4.1 正常的环境条件
设备要设计成至少在下述条件下使用是安全的:
a) 室内使用;
b) 海拔不超过2000m;
c) 温度在5℃~40℃;
d) 温度低于31℃时最大相对湿度为80%,线性降到温度为40℃时相对湿度50%;
e) 电网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
f) 瞬态过电压不超过过电压类别Ⅱ的等级;
g) 发生在电网电源上的暂态过电压;
h) 预定环境适用的污染等级(大多数情况下是污染等级2)。
4.2 扩展的环境条件
设备要设计成不仅在4.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是安全的,而且在设备制造商规定的下列额定条
件下使用仍是安全的:
a) 室外使用;
b) 海拔超过2000m;
c) 环境温度低于5℃或高于40℃;
d) 相对湿度高于4.1的规定;
e) 电网电源的电压波动超过标称电压的±10%;
f) 潮湿场所;
g) 瞬态过电压不超过过电压类别Ⅲ或Ⅳ的等级(按附录A)。
5 标志和文件
5.1 标志
5.1.1 通则
设备上应标有符合5.1.2~5.2规定的标志。除了内部零部件的标志外,这些标志应从外部就能看
见,或者,如果盖子或门是预定要由操作人员来拆下或打开的,则在不用工具拆下盖子或打开门后,这些
标志应从外部就能看见。适用于整台设备的标志不应标在操作人员不用工具就能拆卸的零部件上。
对机柜安装或面板安装的设备,标志允许标在设备从机柜或面板上卸下之后能看见的表面上。
量和单位的字母符号应符合IEC 60027(所有部分)的规定,如果适用,图形符号应符合表1的规
定。图形符号应在文件中进行解释。
注:文件包括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说明书等。
5.1.2 标识
设备应至少标有下列内容。
a) 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b) 型号、名称或能识别设备的其他方法。如果标有相同识别标志(型号)的设备是在一个以上的
生产场地制造的,则对每一个生产场地制造的设备,其标志应能识别出设备的生产场地。
5.1.3 电源
设备应标有以下信息。
a) 电源性质:
1) 交流:额定电网电源频率或频率范围;
2) 直流:表1序号1的符号。
b) 额定电源电压或额定电源电压范围。
c) 连接上所有附件或插件模块时的最大额定功率,单位为瓦(W)(有功功率)或单位为伏安(VA)
(视在功率),或者最大额定输入电流。如果设备可使用一个以上的电压范围,则应对应每个电
压范围分别标出,除非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不大于平均值的20%。标志值不应小于最大值
的90%。
d) 对于操作人员能设置成使用不同额定电源电压的设备,应装有设置设备电压的指示装置。对
于便携式设备,该电压指示应从外部就能看见。如果设备在结构上做成不用工具就能改变电
源电压的设置,则在改变电压设置的操作时应能同时改变电压的指示。
e) 对能插入标准电源插头的辅助电源插座,如果其供电与电网电源电压不同,则应标出该供电电
压。如果该插座仅供特定的设备使用,则该插座的标志应能识别预定与其使用的设备,如果不
标这种标志,则应标出最大额定电流或功率,或者在插座旁标上表1序号13的符号,并将全部
细节在文件中作出说明。
5.1.4 熔断器
对可由操作人员更换的任何熔断器应在其熔断器座旁标上使操作人员能识别正确更换熔断器的
标志。
5.1.5 端子、连接件和操作装置
5.1.5.1 通则
如果对安全有必要,应对端子、连接器、控制件以及指示器,包括供流体,如气体、水和供排放用的任
何连接件应给出其用途的指示。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使用表1序号13的符号。
急停装置的按钮和执行器以及仅用于指示危险警告或需要紧急行动的指示器应标为红色,并按照
GB/T 4025的规定编码。如果颜色的意义与人员或环境的安全相关,则应提供附加的编码方法(按
GB/T 4025)。
5.1.5.2 端子
与电网电源相连的端子应是能识别的。下列端子应按下面规定进行标识。
a) 功能接地端子用表1序号5的符号。
b) 保护导体端子用表1序号6的符号,但当保护导体端子是经认可的电网电源器具输入插座的
一部分时除外。该符号应标在靠近端子处或标在端子上。
c) 对允许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相连的控制电路端子,如果该端子的这种连接不是显而易见的,则
用表1序号7的符号。
d) 从设备内部获得供电的而且是危险带电的端子应标上电压、电流、电荷或能量的值或量程,或
者标上表1序号13的符号。本要求不适用于使用标准电源插座的电源插座。
5.1.6 开关和断路器
如果电源开关或断路器被用来作为断开装置,则应清楚地标出其“断”位。
在某些情况下,表1序号8和序号9的符号也能作为该装置的标识。仅有指示灯不认为是符合要
求的标志。
如果按钮开关被用来作为电源开关,则可用表1序号8和序号14的符号来表示“通”位,或可用表
1序号9和序号15的符号来表示“断”位,并将这一对符号(序号8和序号14,或序号9和序号15)靠近
在一起。
5.1.7 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设备
只有局部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设备不应标上表1序号10的符号。
5.1.8 现场接线端子盒
正常条件下,在环境温度为40℃时,或在最高额定的环境温度(如果高于40℃时)下,如果现场接
线盒或接线箱的端子或外壳的温度超过60℃,则应有标志警示安装者在决定连接到端子电缆的温度额
定值时要参考安装说明书。该标志应在连接前或连接时就能看见,或者将该标志标在端子的近旁。表
1序号13的符号是可接受的标志。
表1 符号
序号 符号 标准 说明
1 GB/T 5465.2-5031(2002-10) 直流
2 GB/T 5465.2-5032(2002-10) 交流
3 GB/T 5465.2-5033(2002-10) 交直流
4 GB/T 5465.2-5032(2002-10) 三相交流
5 GB/T 5465.2-5017(2006-08) 地(大地)端子
6 GB/T 5465.2-5019(2006-08) 保护导体端子
7 GB/T 5465.2-5020(2002-10) 机箱或机架端子
8 GB/T 5465.2-5007(2009-02) 通 (电源)
9 GB/T 5465.2-5008(2009-02) 断 (电源)
10 GB/T 5465.2-5172(2003-02)
全部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
的设备
11 小心,电击危险
12 GB/T 5465.2-5041(2002-10) 小心,热表面
13 ISO 7000-0434B(2004-01) 小心
14 GB/T 5465.2-5268(2002-10) 双位按钮控制的“按入”状态
15 GB/T 5465.2-5269(2002-10) 双位按钮控制的“弹出”状态
16 ISO 361 电离辐射
5.2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在正常使用设备时就能看见。如果某个警告标志适用于设备的某个特定部分,则该标志
应标在该特定部分上或标在其附近。
警告标志的尺寸应按如下规定。
a) 符号高度至少应为2.75mm,文字高度至少应为1.5mm,文字在颜色上应与背景颜色形成
反差。
b) 在材料上模注、模压或蚀刻的符号或文字的高度至少应为2.0mm。如果不打算在颜色上形成
反差,则这些符号或文字至少应具有0.5mm的凹陷深度或凸起高度。
如果为了保持设备提供的防护而需要责任者或操作人员去查阅说明书,则设备应标有表1序号13
的符号。如果已经使用了其他针对安全方面的符号,且在文件中有解释,则不要求使用表1序号13的
符号。
如果使用说明,允许操作者使用工具触及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会造成危险的零件或位置,则应有警告
标志,指示在触及之前应将设备置于安全状态。
5.3 标志耐久性
要求的标志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持清晰可辨,并能耐受由制造商规定的清洁剂的影响。
5.4 文件
5.4.1 通则
出于安全目的,基于操作人员和责任者的需要,应将下述文件随设备一起提供。应保证由制造商授
权的服务人员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与安全有关的文件:
a) 设备的预定用途;
b) 技术规范;
c) 可从其获得技术支持的制造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和地址;
d) 5.4.2~5.4.6规定的信息;
e) 对于出于安全原因要求使用具有规定特性的专用附件(如探头组件)的设备,文件中应指出只
能使用满足制造商规格要求的附件;
f) 如测量、指示或检测危险性或腐蚀性物质时的错误读数或危险带电电量可能导致危险时,则说
明书应提供有关如何确认设备功能正常的指南;
g) 提起和搬运说明。
标志在设备上的警告符号和警告语句应在文件中给出解释。特别是应给出一段叙述,说明在标有
表1序号13的符号的所有的情况下均需要查阅文件,以便弄清潜在危险的性质以及应采取的任何应对
措施。
提供的文件可是纸质的或电子的,但是当安全必需的所有信息在需要时可能不能通过电子形式获
取时,应有纸质文件。文件应与设备一起交付。
5.4.2 设备额定
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电源电压或电压范围,频率或频率范围,以及功率或电流额定值;
b) 所有输入和输出连接的说明;
c) 为设备设计给定的环境条件范围的说明;
d) 如果设备有符合GB/T 4208的标识,设备防护等级(IP)的说明。
5.4.3 设备安装
文件应包括安装和特定的调试说明,以及如果对安全是必要的话,还应包括在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
中或由于设备安装或调试不当而引起的危险警告。此类信息(如果适用)包括:
a) 装配、定位和安装要求;
b) 保护接地说明;
c) 与电源的连接;
d) 对永久性连接式设备:
1) 电源布线要求;
2) 对任何外部开关或断路器和外部过流保护装置的要求,以及将这些开关或电路断路器设
置在设备近旁的建议;
e) 通风要求;
f) 特殊外部服务的要求和安全特性;
g) 与声级有关的说明。
5.4.4 设备操作
如果适用,使用说明应包括:
a) 操作控制件及其用于各种操作方式的标识和描述;
b) 不要将设备放在难以操作断开装置的位置的说明;
c) 与附件和其他设备互连的说明,包括指出适用的附件、可拆卸的零部件和任何专用的材料;
d) 间歇工作限值的规范;
e) 在设备上使用的与安全有关的符号的解释;
f) 消耗材料更换的说明;
g) 清洗和去污的说明;
h) 列出设备中能释放的任何潜在的有毒或有害的物质及其可能的释放量的说明;
i) 关于可燃液体风险降低的程序的详细说明;
j) 降低来自允许超过10.1温度限值表面的灼伤风险的方法细节。
说明书中应声明,如果不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来使用设备,则可能会损害设备所提供的防护。
5.4.5 设备维护和维修
应向责任者提供足够详细的说明,以确保对设备进行安全的维护、检查和测试,并确保在维护、检查
和测试程序之后设备的持续安全。
如果适用,制造商的文件应说明不能用额定值不适当的线缆来替换可拆卸的电网电源线。
对于使用可更换电池的设备,应说明该特定电池的型号。
制造商应规定只能由制造商或其代理机构才能检查或提供的任何零部件。
对可更换的熔断器的额定值和特性应作出说明。
如果设备能够维修,应保证安全维修和维修后设备仍然安全,因此应为维修人员提供如下内容的
说明:
a) 可能对维修人员安全产生影响的产品特定风险;
b) 对这些风险的防护措施;
c) 设备修理后对其安全状态的验证。
5.4.6 系统集成或由于特定条件的影响
由系统集成产生的情况或由特定环境或应用条件所导致的影响应在文件中加以描述。
6 防电击
6.1 通则
设备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均应保持防电击,可触及零部件不应出现危险带电。可触及零
部件和地之间或设备同一部分上距离在1.8m内(沿表面或通过空气)的任何两个可触及零部件之间的
电压、电流、电荷或能量不应超过6.3.1中正常条件下的限值,也不能超过6.3.2中单一故障条件下的
限值。
电击防护措施可接受的方案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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