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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6932-201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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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932-2015 英文版 2269 GB 6932-2015 [PDF]天数 >=12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6932-2015 (GB6932-2015)
中文名称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英文名称 Domestic gas instantaneous water heate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Y69
国际标准分类 97.120
字数估计 108,143
发布日期 2015-09-18
实施日期 2017-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6932-2001
引用标准 GB/T 191; GB/T 2828.1; GB/T 2828.2; GB/T 3280; GB 4208; GB 4706.1-2005; GB/T 5013.1; GB/T 5023.1; GB/T 5465.2; GB/T 7306.1; GB/T 7306.2; GB/T 7307; GB/T 12113-2003; GB/T 12206-2006; GB/T 13611; GB 14536.1; GB 14536.6; GB/T 16411-2008; GB/T 17624.1; GB/T 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8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6932-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GB 6932-2015 英文名称: Domestic gas instantaneous water heater ICS 97.120 Y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 6932-200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型号、材料及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安装、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供热水热水器);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最大供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3MPa、供暖水温不大于95℃的室内型强制给 排气式、室外型家用供暖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供暖热水器)和家用两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 称两用热水器),包括冷凝式的供热水热水器、供暖热水器和两用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注1:本标准所指燃气,是GB/T 13611《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 13612《人工煤气》规定的燃气,使用GB/T 13611 规定以外的燃气时,试验用燃气按产品设计提供的燃气进行,压力范围参照GB/T 13611的有关规定。 注2: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供暖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两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统称为家用燃气快速热 水器(以下简称热水器)。 5 材料及结构要求 5.1 材料 5.1.1 材料的通用要求 5.1.1.1 热水器在正常使用寿命期间内,其材料应能够承受可预期的机械、化学和热的影响。 5.1.1.2 与燃气和燃烧产物接触的材料,应耐腐蚀或经过耐腐蚀处理。 5.1.1.3 燃烧室的外壳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 5.1.1.4 涉及热水器安全的材料变更,其特性应由制造商予以保证。 5.1.1.5 与酸性冷凝液接触的材料应耐腐蚀或用耐腐蚀的涂层防护。 5.1.1.6 禁止使用含石棉的材料。 5.1.2 与水接触的材料 5.1.2.1 与水接触的金属材料,在使用寿命内,材料应保证不受腐蚀影响,应能承受机械、化学和热的影 响,并且不应污染水质。 5.1.2.2 与水接触的塑料材料,在使用寿命内,材料应满足机械、理化性能要求,耐紫外线、 老化、腐蚀的影响,不应污染水质。 5.1.2.3 其他与水所接触非金属和辅助材料,橡胶、密封剂、粘合剂和运动部件使用的润滑油等,不应污染水质。 5.1.3 燃气管路材料 5.1.3.1 管路系统的零部件应采用耐腐蚀、熔点大于350℃的金属材料或非燃性材料(密封、润滑材料除外)。 5.1.3.2 以铜或铜制内表面处理的软制管和以碳钢制成的管用于燃气输送时,管内表面应进行防腐涂 层处理,以防止燃气中硫化物的腐蚀。 5.1.3.3 所采用的密封材料如油脂、密封垫等除符合密封性能规定外,还应耐燃气的腐蚀。 5.1.4 燃烧器材料 5.1.4.1 燃烧器应采用耐腐蚀、熔点大于700℃的金属材料或非燃性材料,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5.1.4.2 燃烧器火焰口部分应采用不锈钢或防腐及耐温同等级别以上的材料。 5.1.4.3 喷嘴、喷嘴托架、调风板应采用熔点大于500℃的金属材料或非燃性材料,并具有耐腐蚀性能。 5.1.4.4 点火燃烧器供气管应采用内径不小于2mm、熔点大于500℃的金属材料。 5.1.5 热交换器材料 供热水热水器与燃烧室相连的热交换器,应采用耐腐蚀、熔点大于700℃的金属材料。 5.1.6 通过烟气的部件材料 5.1.6.1 自然排气式热水器的排烟管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或表面进行过耐腐蚀处理的金属材料, 其耐腐蚀性能应满足在室外长期使用的抗紫外线和抗锈蚀能力,金属材料的厚度应满足必要的抗风能 力(在排烟管侧施加1.5kN/m2的横向载荷)。不得使用铝制波纹管作为自然排气式热水器排烟管。 5.1.6.2 强制排气式、自然给排气式、强制给排气式热水器所配备的排烟管或给排气管应采用厚度不小 于0.3mm(公称尺寸)并符合GB/T 3280中的奥氏体型钢的不锈钢材料,或厚度不小于0.8mm(公称尺 寸)的碳钢板双面搪瓷处理,或与之同等级别以上耐腐蚀、耐温及耐燃性的其他材料。其密封件、垫也应 采用耐腐蚀的柔性材料。 5.1.7 外壳材料 应采用耐腐蚀或表面进行过耐腐蚀处理的材料,其密封件、垫应采用耐腐蚀的柔性材料。室外型热 水器的外壳同时还应符合耐紫外线的要求。 5.2 结构 5.2.1 结构的通用要求 5.2.1.1 热水器部件在设计制造时应考虑到安全、牢固和耐用性,整体结构稳定可靠,在正常操作时不 应有损坏或影响使用的功能失效。 5.2.1.2 各部位的连接件(如螺栓等)应坚固、牢靠,热水器能方便地固定在墙上或地面上,使用中不得松动。 5.2.1.3 水不应渗入到燃气通路内。 5.2.1.4 能产生切屑类的自攻类螺纹不能应用在与燃气通路相通的部位。 5.2.1.5 热水器设计应易于清扫和维修,手可能接触的部位表面应光滑,必须拆卸的部位应能用一般工具拆卸。 5.2.1.6 热水器壳体应设有观火孔,可用目测观察点火状况、点火和主火燃烧器的燃烧工况。或不设观 火孔的热水器壳体,控制电路应有主火燃烧器工作状况的监视功能,并能给出必要的指示信号,在去除 壳体后仍有可直接观测的观火孔。 5.2.2 部件的结构要求 5.2.2.1 燃气系统气密性 5.2.2.1.1 用于安装零部件的螺钉孔、螺栓孔等不应开在燃气通路上;除测试用孔外,其他用途孔和燃 气通路之间的壁厚应大于1mm。 5.2.2.1.2 管路系统上的所有管道、阀门、配件及连接处均应有良好的密封,其密封性能应符合表6规定。 5.2.2.1.3 燃气入口接头应采用管螺纹连接,螺纹符合GB/T 7306.1、GB/T 7306.2和GB/T 7307规 定,端面应有平整的环形面,便于密封垫的密封。使用液化石油气且热负荷小于或等于20kW 的热水 器,也可采用如图9所示的过渡燃气入口接头与燃气专用软管直接连接,软管与过 渡接头连接后应有安全紧固措施固定。 5.2.2.1.4 管道燃气应使用硬管(或金属软管)连接。 5.2.2.2 燃气系统的组成 5.2.2.2.1 在通往主燃烧器的任一燃气通路上,应设置不少于两道可关闭的阀门,两道阀门的功能应是 互为独立的(见图10),点火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250W,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表6规定要求。 5.2.2.2.2 热水器应设置燃气稳压装置,其稳压性能符合表6规定。当燃气稳压装置的隔膜破裂时,在 3kPa压力下,空气泄漏量应≤70L/h,当装置与大气联通的呼吸孔直径≤0.7mm时,被认为是符合上述要求。 5.2.2.2.3 热水器应设有压力测试口,测试口位置应能方便检测到喷嘴前压力,测试口宜采用外径为 8.5mm~9mm,长度不小于10mm测试孔口,测试孔口处最小孔径小于1mm。 5.2.2.3 燃烧系统 5.2.2.3.1 所有组件在正常运行和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影响使用的松动和变形。 5.2.2.3.2 与燃烧器有关的部件,如喷嘴、燃烧室、点火燃烧器、点火装置和安全装置等相互间的位置应 固定,在正常使用中不应松动或脱落,不应造成火焰外溢现象。 5.2.2.3.3 燃烧器引射器和喷嘴的截面应不可调节,当改变引射器和喷嘴进行燃气转换时,应有标记防止混淆。 5.2.2.4 水路系统 5.2.2.4.1 水路系统的管道、阀门、配件及连接部位应保持密封性,密封性能应符合表6规定。 5.2.2.4.2 进水口和出水口应采用管螺纹连接,管螺纹应符合 GB/T 7306.1、GB/T 7306.2和 GB/T 7307规定,其强度应能承受热水器耐水压试验和热水温度的作用。连接件应能使用常用工具拆 卸,拆装时应不影响其密封性能。 5.2.2.4.3 热水器水路系统应设置泄压安全装置,泄压压力应大于最大适用水压并小于水路系统的耐 压值(不适用于供暖、两用热水器)。 注:供暖、两用热水器的特殊要求见附录A的A.2.2.1。 5.2.2.4.4 进、出水阀应操作灵活、准确,采用旋转操作的阀门,逆时针为“大”的方向。 5.2.2.4.5 采用排水阀作为防冻装置时,应能用手或常用工具方便地进行排水的拆装。 5.2.2.4.6 水路系统应设置流量稳定或流量调节装置。 5.2.2.5 启动控制 5.2.2.5.1 应设置水气联动装置,燃气阀应能自动关闭和开启(采用控制电路控制的也可采用将水流信 号转换为控制信号的方式启动,当水流量高于设定值时,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阀应能自动开启,当水流量 低于设定值时,燃气阀应能自动关闭)。 5.2.2.5.2 水气联动装置应将水路和气路可靠分隔,当水路密封损坏发生泄漏时不会导致水进入燃气系统。 5.2.2.5.3 当启动控制装置失灵时,燃气通路上的燃气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5.2.2.6 点火装置 5.2.2.6.1 点火装置应牢固,安装位置应固定不能改变。电极之间的间隙、电极与点火燃烧器之间、主 火燃烧器与点火燃烧器火孔间的位置应准确、固定,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不应松动。 5.2.2.6.2 高压带电部件与非带电金属部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点火间隙,点火操作时不应发生漏电,手 可能接触的高压带电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 5.2.2.6.3 直接点燃主燃烧器的点火装置应遵守先点火后开阀程序,电压在额定电压的85%~110%波 动时,应确保安全点火。 5.2.2.6.4 采用电池作电源或电热丝作点火源时,电池及电热丝等易损件应易于更换。 5.2.2.7 防倒风排烟罩 5.2.2.7.1 自然排气式热水器应设有防倒风排烟罩,作为热水器整体的组成部分,应可拆卸,便于清扫。 5.2.2.7.2 防倒风排烟罩的排烟口应是承接口,能与规定直径的排烟管相连接;防倒风排烟罩的排烟口 可参照表5规定的排烟管内径设计,并且应有15mm以上的承接部分。 5.2.2.8 排烟管 5.2.2.8.1 自然排气式热水器应随热水器配备标准排烟管(室内直管、弯头、过墙管、排水三通、室外直 管、防倒风排烟罩及固定件等)。应能承受水平和垂直的载荷(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施加1.5kN/m2的载荷)。 5.2.2.8.2 强制排气式热水器应随热水器配备标准排烟管(排烟管末端和弯头)。排烟管的末端排气 口,不应落入直径16mm的球体(在5N的作用力下)。 5.2.2.8.3 强制排气式热水器排烟管连接部位的承接长度应不小于30mm。排烟管直径应符合表5的规定。 5.2.2.9 给排气管 5.2.2.9.1 自然给排气式和强制给排气式热水器应随热水器配备安装所需的标准给排气管(给排气管 末端和弯头),并满足表6有风状态的性能要求。 5.2.2.9.2 自然给排气式和强制给排气式热水器的给排气管,应确保雨水不得流入燃烧室内。 5.2.2.9.3 给排气管的室外给排气口,不应落入直径16mm的球体(在5N的作用力下),所排出的烟 气应不会直接接触到墙面。 5.2.2.10 风机 5.2.2.10.1 安装应牢固,正常使用条件下手不应直接接触到旋转部分。 5.2.2.10.2 与燃烧产物接触的风机部分应有防腐蚀保护,或 由耐腐蚀材料构成,应能承受燃烧产物的温度和腐蚀影响。 5.2.2.11 燃气/空气比例控制 5.2.2.11.1 带有燃气/空气比例控制装置的全预混燃烧方式的热水器,其结构设计应满足使用的安全性。 5.2.2.11.2 燃气/空气通路应采用可机械连接的金属材料或具有同等特性的材料制造。在产生破裂、 泄漏时不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2.2.11.3 燃气/空气通路的截面积应不小于12mm2,壁厚应不小于1mm。 5.2.2.11.4 通路应能避免冷凝液残留,并能防止出现变形、断裂或泄漏。如果制造商能提供相关证明 并采取了预防措施避免在控制的通路中形成冷凝液,则通路的最小截面积可不小于5mm2。 5.2.2.12 遥控装置 5.2.2.12.1 遥控装置应在明显位置清晰标示防水等级,允许安装在盥洗间的遥控装置应是防水的,防 水等级应不低于IPX5。 5.2.2.12.2 遥控装置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或电池供电。 5.2.2.13 电源运行安全性 使用交流电源的,应确保当电源停止或恢复供电时热水器处于安全关闭状态。 5.2.3 安全装置结构要求 5.2.3.1 熄火保护装置 5.2.3.1.1 热水器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在正常燃烧火焰熄灭时应能安全关闭燃气供给,且不受其他装置的影响。 5.2.3.1.2 保护装置应具有外部故障和内部运行自检功能。 5.2.3.1.3 感应装置发生故障或感应装置与控制装置间的连接断路时,应确保燃气阀门关闭且不能再开启。 5.2.3.1.4 不应使用可变形的双金属热检测器作为熄火保护装置。 5.2.3.2 防干烧安全装置(不适用于供暖、两用热水器) 注:供暖、两用热水器的特殊要求见附录A的A.2.3.2。 5.2.3.2.1 热水器应设有防干烧安全装置,该装置应独立于控制装置之外,在水管路内水温超过110℃ 之前应能安全关闭燃气供给。 5.2.3.2.2 在正常情况下装置关闭设定值应不可调节、改变。 5.2.3.2.3 安全装置发生故障或与控制装置间的连接断路时,应确保燃气阀门关闭且不会再开启。 5.2.3.3 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 5.2.3.3.1 自然排气式热水器应设有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在使用环境CO含量超过0.03%之前应 能安全关闭燃气供给。 5.2.3.3.2 热水器在正常情况下装置关闭设定值应不可调节、改变。 5.2.3.3.3 安全装置发生故障或与控制装置间的连接断路时,应确保燃气阀门关闭且不会再开启。 5.2.3.4 烟道堵塞和风压过大安全装置 5.2.3.4.1 强制排气式热水器应设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和风压过大安全装置,在排烟管烟道被堵塞或 排烟阻力过大时应能安全关闭燃气供给。 5.2.3.4.2 在正常情况下装置关闭设定值应不可调节、改变。 5.2.3.4.3 装置发生故障或与控制装置间的连接断路时,应确保燃气阀门关闭且不会再开启。 5.2.3.5 燃烧室损伤安全装置 5.2.3.5.1 热水器燃烧室内压力为正压的应设置燃烧室损伤安全装置,在燃烧室内气体向外泄漏时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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